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43

343.“愿都归给坐

343.“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从前面(AE 297节)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即:“宝座”表示天堂;“坐宝座的”表示发出的神性良善,“羔羊”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两者充满并构成天堂。由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良善被祂属天国度的天使接受,神性真理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所以经上提到这两者, 即“坐宝座的”和“羔羊”。但在内义上,这两者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也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而在字义上,它由于接受而被一分为二。构成天堂,并将爱、信、智慧和聪明赋予天使和世人的神性并非直接从主的神性本身发出,而是通过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这发出的神性就是圣灵(参看AE 183节)。

要这样来理解教会的教义所教导的:子从父发出,圣灵通过子发出,主的神性和人身不是二,乃为一位格或一基督;因为主的神性就是那取得人身的,祂因此称它为祂的父;祂没有这样称呼另一神性为父,如今这另一神性作为祂的父取代了祂自己的神性而被敬拜。发出的神性就是那被称为圣灵、神的灵、真理的灵和保惠师的,因为这是灵的神圣,或灵说的神圣神性,不是作为神性的第三个位格而被敬拜的另一神性。情况就是这样,所有处于任何天堂之光的人都能理解这一点。然而,亚他那修所给出的三位一体教义在许多地方声明,这三者为一。当人嘴上说神为一时,让他自我检查一下,他有没有想到三;而事实上,只有一位神,神性的三个名字是一位神的名字。亚他那修因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以为这三个名字是三位神,只是在本质上为一。

然而,当某种东西被归于这一个,不归于那一个时,就不能说它们在本质上为一,因为如此这本质被分开了;因此,一个人名被赋予了每个本质。但当这三者,即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是一个人的名字时,它们就是一个本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说这些话是为了表明,“坐宝座的”和“羔羊”不是指两个,而是指一个,即发出神性方面的主。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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