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3

33.“但愿荣耀、权

33.“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这些事物,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唯独来自主,直到永远。这从“荣耀”和“权能”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是指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权能”是指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拥有一切权能,一切能力都藉由神性真理而来(AC 3091, 3563, 6344, 6423, 8304, 9643, 1001910182节;《天堂与地狱》论述来自主的天堂天使能力的章节,即228–233节)。“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荣耀”之所以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是因为神性真理就是那里的光;从天堂之光获得存在的事物被称为“荣耀”,因为它们从主获得存在,并代表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述说祂的荣耀;尤其在天使里面的事物,这些事物属于聪明和智慧。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天堂里的一切事物,无论在天使之外,还是之内,都从那里的光获得存在(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172–173, 176节)。世人以为“荣耀归给神”意味着神为了自己的缘故而渴望来自人的荣耀,祂被这荣耀感动,并为此赐福给人;但这是一个错误。神渴望来自人的荣耀是为了人;因为这样人就会将一切都归于神性,不将任何东西归于自己;当他这样做时,神性就能以神性真理流入,赐予他聪明和智慧。主只以这种方式在人里面得荣耀;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而渴望祂的荣耀,也就是神性真理可以在人里面。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如果你们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那么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8)

人类的拯救就是主的荣耀(参看《属天的奥秘》,4347, 4593, 5957, 7550, 8263, 10646节)


白马 #4

WH4.“战车”和“

WH4.“战车”和“马”表示这类事物,这在古代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古代教会是代表性教会,在教会成员当中,对应和代表学是最重要、最杰出的学问。

“马”表示理解力的含义,就从这些教会传到周边的智者那里,甚至传到希腊。因此,当他们描述太阳时,便将智慧和聪明的神明置于其中,还把一辆战车和四匹火马归给太阳神。当他们描述海神时,由于“海”表示源于理解力的科学知识,所以他们也将马赋予海神。当他们描述来自理解力的科学知识的起源时,便用一只长有翅膀的马来代表它,飞马以蹄踏开了一个泉源,被称为“科学”的九个童女坐在泉边。

他们从古代教会那里知道,“马”表示理解力;“翅膀”表示属灵真理;“马蹄”表示源于理解力的科学知识;“泉源”表示科学知识所源自的教义。“特洛伊木马”无非表示他们的理解力为攻破城墙而设计的人造装置。即使在今天,当按这些古人当中的习俗来描述理解力时,通常也是用飞马或珀伽索斯来描述它,用泉源来描述教义,用童女来描述科学知识。

但几乎没有人知道,“马”在神秘意义上表示理解力;更没有人知道这些含义从古代的代表性教会传给了外邦人。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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