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23

323a. “各拿

323a. “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竖琴”表示这种称谢,是因为竖琴是一种弦乐器,这类乐器表示属灵事物或真理的事物;而管乐器表示属天事物或良善的事物。乐器由于其声音而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声音对应于情感;此外,在天堂,凭声音可以感知情感;由于情感各种各样,而乐器产生各种各样的声音,所以这些乐器因对应关系和由此而来的一致而表示情感。一般来说,弦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真理的情感的那类事物,而管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良善的情感的那类事物;或也可说,有些乐器属于属灵的种类,有些乐器属于属天的种类。声音对应于情感,这一点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音乐的音调也是如此;天使受声音及其种类的影响;但在此引用所有这些经历太占据篇幅了。我只提普遍观察的一点:离散的声音会激发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而连续的声音激发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无论你说对真理的情感,还是说属灵事物,意思都一样;或无论你说对良善的情感,还是说属天事物,意思也都一样。但从关于声音,以及它们与情感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323b. 由此可见为何圣言,尤其大卫诗篇提到如此多种乐器,如瑟、琴、笛、钹、鼓、号、箫等,即:这是由于它们与情感,同时与清晰度,也就是包含事物并从它们流出的表达的对应关系。

琴尤表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它们激发这类情感;因此,它们也表示怀着一颗愉快的心从属灵真理作出的称谢,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击鼓之乐停止,快乐的喧闹停止,弹琴之乐止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以赛亚书24:7–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属灵教会的荒废,或其良善和真理的荒废。“新酒悲哀”、“击鼓之乐停止”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良善;“葡萄树凋残”、“弹琴之乐止息”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真理;因为“新酒”表示属灵良善,“鼓”表示其喜乐;“葡萄树”表示属灵真理,“琴”表示其喜乐。由于即将停止的,是对这些的情感,所以经上说“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快乐的喧闹停止”;在圣言中,“欢喜”和“快乐”表示属灵的欢喜和快乐,它们都来自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经上补充说“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是因为“唱歌”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欢喜的见证,“酒”表示真理。

诗篇: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应当向祂唱新歌;弹得美妙,声音洪亮。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诗篇33:2–4)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所以经上说“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十弦瑟”表示相对应的属灵良善,故经上说“用十弦瑟歌颂祂”;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还说“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耶和华的言语正直”表示良善之真理;“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表示真理之良善;良善之真理是从良善发出的真理,真理之良善是由真理产生的良善。

又: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让它们带我到圣山,到你的居所,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诗篇43:3–4)

“琴”明显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因为经上说:“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经上还提前说:“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

又: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谢你,称谢你的真理;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由于“瑟”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琴”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良善之真理,称谢都是从它们各自所作的,故经上说:“我要鼓瑟称谢你,我要弹琴歌颂你!”

又:

我要歌唱,我要歌颂。我的荣耀啊,当唤醒我,琴瑟啊,当唤醒我。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歌颂你!(诗篇57:7–9; 108:1–3)

该诗篇的细节表达了出于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以及良善之真理,或属灵真理的称谢和赞颂。“歌唱”、“荣耀唤醒”、“在列族中称谢”表达了真理之良善;“歌颂”、“琴唤醒”、“在列民中歌颂”表达了良善之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列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真理的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这是因为它们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参看AE 238e, 288b节)。

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诗篇147:7)

此处“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也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和属灵真理的称谢;“回应耶和华”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用琴向神歌颂”表达了出于属灵真理;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用“耶和华”,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用“神”(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以西结书:

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人不再听见你弹琴的声音;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以西结书26:13–14)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这些话描述了它的荒废;“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描述了在良善的知识方面的荒废;“人不再听见弹琴的声音”描述了在真理的知识方面的荒废;“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描述了一切真理的荒凉;“磐石”表示真理,它的“干燥”表示荒凉。

诗篇:

全地啊,要向耶和华发出响亮的声音;要扬声欢呼,要歌颂。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用号筒和角声,在君王耶和华面前发出响亮的声音!(诗篇98:4–6)

此处用各种声音和乐器表达了各种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赞颂正是出于这些情感:各种声音包括“发出响亮的声音”、“扬声”、“欢呼”、“歌颂”,各种乐器包括“琴”、“号筒”、“角声”;但此处不宜解释每个细节的含义,只解释与琴有关的东西即可。“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表示出于对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称谢;因为每一种情感都来自爱,当转化为声音时,就会产生与它本身一致的声音;因此,从说话的声音(其中话语的表达可以说从声音中流出)中,可以听出别人的情感,他的同伴由此知道他的情感;这一点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所有说话的声音都表明了情感。

在诗篇的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下经文:

你们当向神我们的力量大声欢呼,向雅各的神发出欢乐的响声。唱起诗歌,打手鼓,弹美琴与瑟。当在新月吹角。(诗篇81:1–3)

又:

至高者啊,称谢耶和华,歌颂你的名何等美好!用十弦的乐器和瑟,用琴上回响的音乐。(诗篇92:1–3)

又:

愿锡安的儿子因他们的王快乐;愿他们跳舞赞美他的名,愿他们击鼓弹琴歌颂他。(诗篇149:2–3)

又:

要用角声赞美他,鼓瑟弹琴赞美他;击鼓跳舞赞美他;用丝弦的乐器和箫赞美他。用柔和的钹声赞美他;用响亮的钹声美他。(诗篇150:3–5)

323c. 由于乐器,以及跳舞表示源于情感,以及心智的情感本身的欢喜和快乐,它们的声音既单独又联合激发这些情感,所以:

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各种木头乐器、琴、瑟、鼓、响钹和铙钹弹奏。(撒母耳记下6:5)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属灵真理就是影响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的真理,这些真理驱散邪恶之虚假,以及与这些虚假同在的处于它们的灵人本身,所以:

恶灵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弹奏;如此扫罗就得了安息,那恶灵就离开了他。(撒母耳记上16:23)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王代表属灵国度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属灵真理(参看前文,AE 31b节);但那时扫罗代表反对这些真理的虚假;这些虚假被琴的声音驱散,是因为“琴”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时这种情况发生,是因为对以色列人来说,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因而具有意义;如今不是这种情况。从此处所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琴”表示什么,包括其它地方的“琴”(如以赛亚书30:31, 32; 诗篇49:3, 4; 137:1, 2; 撒母耳记上10:5; 启示录14:2; 18:22; 约伯记30:31)。

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反面意义,乐器也是如此,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和邪恶的情感的各种欢喜快乐;因此,“琴”表示虚假的称谢,和随之而来的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如以赛亚书:

七十年后,推罗的歌必像妓女的歌;你这被遗忘的妓女啊,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以赛亚书23:15–16)

“推罗”表示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如前所述,在此表示这些被歪曲的教会;“妓女”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可参看前文,AE 141节);“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表示虚假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和夸耀。

同一先知书:

祸哉!那些清晨早起,追寻烈酒,留连到晚上,甚至因酒发烧的人。在他们的筵席上,有琴、瑟、手鼓、笛和酒;但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以赛亚书5:11–12)

此处“琴”、“瑟”、“手鼓”、“笛”,以及“酒”也具有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出于邪恶之虚假的狂喜和夸耀。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祸哉!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


诠释启示录 #151

151.“这些事是神

151.“这些事是神之子说的”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就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神之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之子”是指神性人身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它也指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即内在或属灵人的打开,以及它与外在的结合,都来自祂,因为属于人的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事实上,构成教会的爱和信的一切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不是直接从神性本身发出;凡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都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思维和情感,因而不会进入信和爱,因为它远在它们之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不能脱离人的形式去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可以说思想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没有指向某个具体形式的思维会向各个方向扩散,如此扩散的东西会消失。我从来世那些来自基督教界,只思想父,不思想主的人身上特别得以知道这一点,他们视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为他们的神,最终背离对神的一切观念,因而背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和信仰。

那些以人的形式思想神的人则不然;这些人都有其指向神性的观念,他们的思维也不像前者的思维那样向各个方向游离。由于在人形式下的神性是主的神性人身,所以主将他们的思维和情感弯折并指向祂自己。由于这是教会的本质,或首要真理,所以在人的形式之下思想神性,因而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见神性,持续不断地从与人同在的天堂流入,因此可以说被植入每个人,除了那些在自己里面扑灭了这种植入的思维之人以外(参看《天堂与地狱》,82节)。理性由此也能看出为何死后所有人,无论有多少,当成为灵人时,都转向自己的爱,因而为何那些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转向主,在他们看来,主就是众天堂之上的太阳。而那些不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则转向他们自己的属世人之爱,这一切爱都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因此,他们背离主;背离主就是转向地狱。在灵界,所有人都转向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142–145, 151, 153, 255, 272, 510, 548, 552, 561节)。

所有生活在古代,并敬拜神性的人都在思维上看见一个人形式下的神性,几乎没有任何人去思想一个不可见的神性;甚至在那时,人形式之下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但这神性人身是主在众天堂中并经过众天堂的神性,当天堂最终因构成天堂的世人逐渐从内在变得外在,从而变得属世而变得衰弱时,神性本身便乐意披上一个人身,并荣耀它,或把它变成神性,从而使祂可以从祂自己影响所有人,无论灵界的人,还是自然界的人,并可以拯救那些承认并敬拜祂在人身中的神性之人。

旧约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许多经文都清楚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从中只引用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却不承认祂。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约翰福音1:1–14)

很明显,此处“圣言”是指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即: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一个人。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神性,所以“圣言”也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此处,“光”是神性真理;由于人从内在变得如此外在或属世,以至于不再承认神性真理或主,所以经上说,黑暗不领会光,世界不承认祂。圣言就是神性人身和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3, 304节)。“光”是神性真理,“黑暗”是那些不在光中之人所处的虚假(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那些承认主,并出于爱和信敬拜祂,没有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被重生并得救了,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此处“从血生的”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人的意愿自我的各种邪恶,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从人意生的”是指来自这意愿自我的虚假。经上说,信祂名的人成为神的儿女,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些爱的人接受主,被重生并得救。“信主的名”就是承认祂的神性人身,从祂接受爱和信(参看AE 102–135节)。“血”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5476, 9127节);“肉”是指人的意愿自我,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AC 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47, 2307—2308, 3518, 3701, 3812, 4328,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2节);人的自我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AC 694, 731, 4317, 5660节)。“人”是指理解力,因而是指真理或虚假,因为理解力要么来自这一个,要么来自那一个(AC 3134, 3309, 9007节)。因此,“人意”是指理解力自我;当理解力自我从本身无非是邪恶的意愿自我存在时,它无非是虚假,因为意愿中有邪恶,理解力中就有虚假。“从神生的”是指被主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4节)。此外,宇宙中的所有人都从出于天堂的流注和启示敬拜人形式的神性(参看《宇宙星球》98, 121, 141, 154, 158—159, 169节);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同样如此(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

由此可见,教会的一切,因而属于人的天堂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因此,启示录第一章通过各种代表描述了“人子”,也就是神性人身;后来,对七个教会的介绍性陈述都是从这段描述中摘取的(可参看AE 113节),对这个教会所说的话尤其论述了教会的这个重大或首要本质,即内在与外在的结合,或教会之人的重生;因为经上对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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