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5

315a. “像是

315a. “像是被杀过的”表示迄今为止,很少有人承认。这从“被杀过”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过”当论及主时,是指祂不被承认,在此是指很少有人承认祂的人身是神性,因为经上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羔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如刚才所示(AE 314节)。主所说的话(1:18)也是这种情况,即“我曾死过”,这句话表示祂曾被弃绝(参看前文,AE 83节)。“被杀过”在灵义或内义上不是指身体方面的被杀,而是指灵魂方面的被杀;当人不再处于任何信之良善时,他就在灵魂方面被杀了,因为那时,他没有属灵的生命,取而代之的是死亡,这种死亡被称为属灵的死亡。但这不是当应用于主时,“被杀”这个词所表示的,因为主是生命本身,将属灵生命赋予每个人;相反,它要么表示祂被弃绝,要么表示祂不被承认;因为对那些不承认祂的人,尤其那些否认祂的人来说,祂如同没有。诚然,教会承认主自己,也承认祂的神性,但只在作为一个纯粹的人、而不是作为神的人身方面承认;因此,这就是“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所表示的。但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并可见于本书末尾,那里清楚说明了这一点。

那些只出于圣言字义,不同时出于纯正真理的教义思考的人,只知道圣言中的“被杀”表示身体方面的被杀;其实它表示灵魂方面的被杀,这一点从稍后所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因为应该承认,圣言在其至内层或核心是属灵的,尽管在字义上是属世的;属灵地被杀是指灵魂方面的灭亡,这就是那些不接受被称为“永生”的天堂生命,以及简单生命,因此拥有死亡,也就是诅咒,而不是这种生命之人的情形。由于这一点被承认,所以可知,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因虚假和邪恶而灭亡。但当来自主的真理被否认,来自祂的良善被弃绝时,经上就按灵意说主“被杀”;在这些人当中,主也不被承认,因为否认并弃绝来自祂的事物之人也否认并弃绝祂;事实上,主在祂自己的真理和良善中与人同在。

但此处论述的是祂的神性人身;众所周知,这人身还没有被承认。我讲述一下原因:一个原因是,教皇团体把主甚至在人身方面所拥有的一切神性权柄都转移到了它自己的大主教身上,不愿听见说,这权柄是神性,因为它来自祂的人身。另一个原因是,那些属于这个团体的人将唯信,而不是仁爱的生活当成得救的唯一手段;如此行的人不能感知到主的人身不同于别人的人身;因此,他们盲目地停留在来自《亚他那修信经》的三位一体的教义中,无法被光照。

315b. 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属灵地被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好像可憎的枝子,以被杀的人为衣,就是被剑刺透的;你败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为他的子孙预备杀戮。(以赛亚书14:19–21)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教会的摧毁。它被比作被杀,就是被剑刺透之人的衣服,是因为被杀之人的衣服表示可憎的虚假,它玷污并摧毁教会的事物;因此,经上说他们“被剑刺透”,因为“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故经上说:“你败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地”表示教会,“民”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杀”这些人就是用虚假摧毁。“为他的子孙预备杀戮”表示他们的虚假要被摧毁,“他的子孙”表示虚假。

耶利米书:

到那日,从地极到地极,都有耶和华所杀戮的人。(耶利米书25:33)

“从地极到地极,耶和华所杀戮的人”表示那些教会的一切真理被虚假摧毁的人;“耶和华所杀戮的人”表示那些它们已经被摧毁的人,“从地极到地极”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

同一先知书:

因此,愿你将他们的儿子交于饥荒,使他们流到剑的手上,又愿他们的男人变得稀少,被死亡所杀,他们的少年人在阵上被剑击杀。(耶利米书18:21)

“将儿子交于饥荒,使他们流到剑的手上”表示因真理知识的缺乏和虚假而消灭教会的真理,“儿子”是指真理,“饥荒”是指知识的缺乏,“剑”是指摧毁真理的虚假;“男人变得稀少,被死亡所杀”表示没有对真理的情感,或由此而来的智慧;“男人”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智慧(参看AE 280节);“他们的少年人在阵上被剑击杀”表示因为真理被虚假的攻击摧毁了,“少年人”表示真理,“剑”表示进行摧毁的虚假,“阵(即战争)”表示虚假的攻击。

以西结书:

你要走遍耶路撒冷击杀;让你们的眼不要顾惜;要将老年人、少年人,并处女、婴孩都杀掉灭尽;只是不要挨近凡有记号的人。(以西结书9:5–6)

这些话是“那身穿细麻衣的人”,或一位天使对其他天使说的,被先知听到了。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他们要走遍耶路撒冷击杀,将老年人、少年人,并处女、婴孩都杀掉灭尽;而是“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意思是说,教会在构成它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完全荒废了。“老年人”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少年人”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处女”表示对这些的情感;“婴孩”表示出生时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尤表纯真之良善,与人同在的教会的一切事物都通过这良善出生;“凡有记号、他们不要挨近的人”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同一先知书:

这些人必用石头打死她们,用剑把她们劈开,又杀戮她们的儿女,用火焚烧她们的房屋。(以西结书23:47)

这些话论及撒玛利亚和耶路撒冷,它们在此被称为阿荷拉和阿荷利巴;它们表示两个教会,即属灵教会和属天教会,在此表示那些被虚假和邪恶摧毁的教会。“用石头打死,用剑劈开”表示虚假摧毁真理,因为“用石头打死”表示由于向神性真理施暴而导致的惩罚和死亡;“用剑劈开”具有类似含义。“杀戮儿女”表示摧毁一切真理和良善,“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用火焚烧房屋”表示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而摧毁爱和仁的一切事物,“房屋”表示人的内层,因而表示他的爱之事物;此处,这些事物被摧毁了;“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耶利米哀歌:

少年人和老年人都在街中躺卧在地上;我的处女和壮丁都倒在剑下;你在发怒的日子杀戮,并不顾惜。(耶利米哀歌2:21)

此处也论述了被摧毁的教会。“在街中躺卧在地上”表示被邪恶和虚假摧毁;“少年人和老年人,倒在剑下的处女和壮丁”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连同聪明和智慧;“你在发怒的日子杀戮,并不顾惜”表示它们的灭绝,“发怒的日子”表示当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杀戮,也就是消灭这些事物被归于耶和华;但正是人自己如此行。将属于人自己的东西归于耶和华,是字义的特征(参看《属天的奥秘》,2447, 5798,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 7679, 7710, 7877, 7926, 8227, 8282, 8483, 8632, 9010, 9128, 9306, 10431节)。

315c.阿摩司书:

我必剪除摩押中间的审判者,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阿摩司书2:3)

在圣言中,“摩押”表示那些玷污教会良善的人;“必被剪除的审判者”和“必被杀戮”的首领表示被玷污的良善和由此被歪曲的真理,“审判者”表示良善,“首领”表示真理。

撒迦利亚书:

有牧人哀号的声音,因为他们的壮丽被毁了。耶和华我的神如此说,要牧养它们的主人将宰的羊。我为你的缘故牧养这将宰的羊,就是羊群中最困苦的。(撒迦利亚书11:3–5, 7)

“它们的主人将宰的羊”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却被教义的虚假迷惑的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被称为“(绵)羊”;“牧人”是指那些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的人。

诗篇:

我们终日被杀,被视为待宰的羊群。主啊!求你醒来,不要永远丢弃我们!(诗篇44:22–23)

“我们终日被杀”表示我们凭自己不断陷入虚假,被它们迷惑,尤其在虚假掌权的时候;这清楚表明“待宰的羊群”表示什么;“主啊!求你醒来,不要永远丢弃我们”表示我们可以被主从虚假中提升出来。

以西结书:

他们必拔剑砍坏你智慧的美丽,亵渎你的荣光。他们必把你带下坑中,你必像被刺死的人那样死。(以西结书28:7–8)

这些话论及推罗的首领,他表示来自真理知识的聪明,在此表示被虚假灭绝的聪明。“拔剑砍坏你智慧的美丽”表示它因虚假而灭绝;“带下坑中”表示沉浸在虚假中;“像被刺死的人那样死”表示摧毁和诅咒,“被刺死的人”表示那些一切真理都被灭绝的人(《属天的奥秘》,4503, 9262节),“死”表示诅咒。

以赛亚书:

主击打他,岂像击打那击打他的人吗?他被杀戮,岂像杀戮他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7)

这些话论及雅各和以色列,他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试探被如此描述,由“岂像击打那击打他的人吗?岂像杀戮他所杀戮的吗”来表示。“他被杀戮,岂像杀戮他所杀戮的吗”表示他们不可在试探中屈服,从而灭亡;“杀戮所杀戮的”表示因虚假而灭亡。

在以赛亚书的其它地方,“杀戮”表示灭亡和诅咒:

在大行杀戮的日子,塔楼必倒塌。(以赛亚书30:25)

“大行杀戮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那时恶人被宣判并灭亡;“塔楼”表示虚假的教义。

同一先知书:

我必以饥荒杀死你的根,他必杀戮你所余剩的。(以赛亚书14:30)

这些话是指着非利士说的,非利士表示没有良善的真理,或没有仁的信。“以饥荒杀死根”表示因没有良善而完全灭亡,“根”表示一个事物赖以生存的一切;因此,经上还说:“他必杀戮你所余剩的。”“余剩”表示教会的一切剩余物。

耶利米书:

我听见锡安女子的声音;她喘着气,伸开手,因为我的灵魂在杀人者跟前发昏。(耶利米书4:31)

经上如此描述正在从真理跌落到虚假的教会的悲伤。“锡安女子或女儿”是指教会;“她喘着气,伸开手”表示悲伤;“因为我的灵魂在杀人者跟前发昏”表示通过熄灭属灵生命的虚假,“杀人者”表示这些虚假。

315d.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从祂的地方出来,要察罚地上的罪孽;地必暴露地上的血,不再遮掩被杀的人。(以赛亚书26:21)

这些话论及察罚或审判之日,那时所有人的罪孽都必揭开,这由“地必暴露地上的血,不再遮掩被杀的人”来表示;“地”表示教会,在此表示教会里的恶人;“血”是指摧毁教会良善的邪恶;“被杀的人”是指摧毁教会真理的虚假;因此,无论说“被杀的人”表示虚假,还是说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都是一回事,因为他们在虚假里面,虚假在他们里面,那进行摧毁的,是他们里面的虚假。在以赛亚书的其它地方,“被杀的人”所表相同:

在察罚和灾祸的日子,你们怎样行呢?他们必仆倒在被杀的人以下。(以赛亚书10:3–4)

同样在启示录:

先知、圣徒和地上一切被杀的人的血都在巴比伦找到了。(启示录18:24)

后面将看到这些话表示什么。

以赛亚书:

我必在世界上察罚邪恶。凡被找到的,必被刺透;凡聚集的,都必倒在剑下。(以赛亚书13:11, 15)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凡被找到的,必被刺透”表示他们必因邪恶而灭亡;“凡聚集的,都必倒在剑下”表示他们必因虚假而灭亡。

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末了,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马太福音24:9)

约翰福音:

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还以为是向神献上神圣的敬拜。(约翰福音16:2)

这些话是对门徒说的;“门徒”在属灵的代表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由此清楚可知,他们“杀他们”在这层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那时他们将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

马可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子要起来与父母作对,把他们处死。(马可福音13:12)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那时虚假必摧毁真理,邪恶必摧毁良善。“弟兄”、“父亲”和“儿子”在此不是指弟兄,父亲和儿子,而是指虚假和真理,良善和邪恶。“弟兄要把弟兄送到死地”表示虚假要摧毁良善;尤表唯信将摧毁仁爱,因为在圣言中,信被称为仁的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表示教会的良善要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父亲”表示教会的良善,“儿子”表示邪恶之虚假;“儿子要起来与父母作对,把他们处死”表示邪恶之虚假要攻击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并摧毁它们。

路加福音:

栽了一个葡萄园的人打发一个仆人,叫他们把园中的果子交给他;园户竟打了他,送他空手回去。他又打发另一个仆人去,他们也打了他,又打发另一个仆人去,他们也打了他。他又打发第三个去,他们也打伤了他,把他推出去了。园主说,我该怎么办呢?我要派我的爱子去。但他们却说,这是继承产业的,来,让我们杀了他;于是把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路加福音20:10–16; 马可福音12:2–9)

这些话论及建立在犹太人当中的教会,由此描述了通过传统和应用于他们自己而对他们从圣言所拥有的一切真理的败坏和歪曲。此处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凡主所说的话,祂也都是按灵意说的,因为来自神性。那人所栽的“葡萄园”表示处于真理的教会;他三次打发的“仆人”表示通过摩西和众先知被赐予他们的圣言;经上提到“三次”,是因为“三”表示完全和完整;他们“打了他们,打伤他们,送他们空手离开葡萄园”表示他们歪曲和败坏包含在圣言中的真理;“送他们空手离开葡萄园”表示他们剥夺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爱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祂也因此被称为圣言;他们“把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表示不仅杀了主,还杀了来自祂的一切神性真理(也可参看前文,AE 83节)。

但以理书:

过了六十二个七,弥赛亚必被剪除,但不是为祂自己。(但以理书9:26)

“弥赛亚”也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008—3009节);“祂必被剪除”表示不仅祂自己,还有与那百姓同在的一切神性真理;“但不是为祂自己”表示神性真理要在那些在新教会的人当中复活,就像前面启示录第一章所说的那样:

我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8)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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