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a.启5:6.“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表示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这从“在中间”、“宝座”、“四活物”和“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在中间”是指至内层,因而是指整体,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宝座”是指整个范围的天堂(对此,参看前文,AE 253节);“四活物”是指主的圣治和保护,防止天堂不通过爱之良善就被靠近(对此,参看前文,AE 277节);由于这种保护尤其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因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所以该天堂尤其由“四活物”来表示(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内容看得更清楚)。“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也可参看AE 270节),故在此是指那些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人,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这两层天堂,即第三层天堂和第二层天堂,彼此的区别在于,在第三层天堂的人处于对主之爱,在第二层天堂的人处于对邻之仁;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由此可见,“四活物”和“长老”具体表示什么。
但“四活物”一般表示在整个天堂进行保护的一切神性良善;而“长老”一般表示在整个天堂从神性良善发出的一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进行保护,因为它们是合一的;因此,“四活物”和“长老”一起表示从主发出的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因而表示整个天使天堂,但尤表这两个内层天堂。其原因在于,天使之所以为天使,凭的不是他们的自我,而是他们所接受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与他们同在,或他们所接受的神性使他们成为天使,并使由他们构成的天堂被称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12, 51–86节)。
“中间”或“在中间”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整体,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但首先要进行说明,以解释“中间”因表示至内层,故也表示整体从何而来。这一点可通过与光,太阳,对天堂里所有人的安排,以及对地上属于教会的所有人的安排相比来说明。与光相比:在中间的光向周围传播,或从中心朝各个方向的周边传播;由于它从至内层传播,并充满周围的空间,所以“在中间”也表示整体。与太阳相比:太阳在中间,因为它是宇宙的中心;由于太阳系的热和光都来自它,所以“在中间”的太阳表示它在各个方面上的存在,或遍及整体。与对天堂里所有人的安排相比:天堂有三层,其中至内层是第三层天堂;该天堂流入两层较低的天堂,并通过由来自至内层的流注所实现的联系而使它们与它成为一体。此外,在天堂的每个社群,至内层都是最完美的;因此,在这个社群周围的人都根据距离至内层的程度而处于光和聪明(参看《天堂与地狱》,43, 50, 189节)。与地上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相比:主的教会遍布全世界;但它的至内层是认识并承认主的地方,是圣言所在的地方;光和聪明从这至内层传播到周围属于教会的所有人,但光和聪明的这种传播是在天堂实现的(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8节)。由此可见,“中间”,或“在中间”因表示至内层,故也表示整体。这清楚表明,“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表示什么,即在其神性人身方面,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的主。
313b.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整体,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锡安的居民”与“锡安的女子或女儿”所表相同,即都表示属天教会,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表示主,祂在所有地方,遍及那里的整体。
诗篇:
神啊,我们在你的殿中间沉思你的怜悯。你的名怎样,你受的赞美,直到地极就怎样。(诗篇48:9–10)
“殿”表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教会,该教会被称为属灵教会;“在殿中间”是指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整体中;因此,经上说:“你的名怎样,你受的赞美,直到地极就怎样。”“直到地极”是指甚至直到教会的最后事物或终端,“地”是指教会。
又:
神自古以来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表示在各个方向上。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神的会”表示天堂;“在诸神中间”表示在那里的所有天使中间,因而在整个天堂;因为天使凭他们从主接受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事实上,在圣言中,“神”表示从主发出,并构成天堂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前文,AE 24, 130, 220a, 222a, 302节)。
摩西五经: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此处“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我的名在他中间”表示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在祂里面(参看AE 102a, 135, 224节)。
路加福音:
耶稣论到末期说,要让在犹太的,逃到山上;在城中间的,出来。(路加福音21:21)
这论述的是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表示当审判发生时的教会末期。“犹太”不是指犹太,而是指教会;“山”不是指山,而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由于这些话说的是教会的结束,所以清楚可知“要让在犹太的,逃到山上;在城中间的,出来”表示什么,即:当审判发生时,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之人都将是安全的。
以赛亚书:
当那日,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24–25)
“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属灵层;“亚述”表示教会之人的理性层;“埃及”表示认知和知识。由此可见,“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表示什么,即:那里的一切,包括理性层,认识和知道的能力,都将是属灵的;因为当至内层是属灵层,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时,由此而来的理性层也是属灵的,认识和知道的能力同样是属灵的,因为这两者都是从至内层,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灵层形成的。
耶利米书:
我的心在我中间破碎了,我所有的骨头都发颤了。(耶利米书23:9)
“在我中间破碎的心”表示从至内层到终端,也就是遍及整体的悲伤;因此,经上说“我所有的骨头都发颤了”,“骨头”表示终端。
在以下经文中,“在中间”也表示在整体中,或遍及整体。以赛亚书:
在地中间,在列民中间,必像打过的橄榄树,又像摘取完葡萄后所余的残粒。(以赛亚书24:13)
这些话论及在良善和真理方面荒废的教会,其中只有邪恶和虚假。“在地中间”表示整个教会遍满邪恶;“在列民中间”表示整个教会遍满虚假;因此,它被比作“打过的橄榄树”、“摘取完葡萄后所余的残粒”;“橄榄树”表示教会的良善,“葡萄”表示教会的真理,“打过”和“残粒”表示荒废。
诗篇:
他们图谋奸恶,因为人中间和心是深的。(诗篇64:6)
“人中间”表示真理应当所在的理解力;“心”表示良善应当所在的意愿;此处,这两者都败坏了,后者陷入邪恶,前者陷入虚假。
又:
任何人的口中都没有定性;毁灭在他们中间。(诗篇5:9)
又:
他们口虽祝福,在他们中间却咒诅。(诗篇62:4)
又:
恶人的过犯在我心中间说,在他眼前没有对神的惧怕。(诗篇36:1)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说谎;他们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6)
在这些经文,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在中间”表示在整体中,因为在至内层;事实上,至内层如何,整体就如何;其它一切都从至内层产生并衍生出来,如同身体来自它的灵魂;一切事物的至内层也都是那被称为灵魂的。例如:人的至内层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因此,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如何,整个人就如何。再者,人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如何,整个人就如何。
313c. 整个人就是他的中间或至内层的样子,这一点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马太福音6:22–23)
“眼睛”表示人的理解力(参看AE 37, 152节),如果这理解力是好的,也就是说,如果它是由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的,那么整个人就是如此,这由“全身就光明”来表示;而另一方面,如果理解力是由邪恶之虚假构成的,那么整个人就是如此,这由“全身就黑暗”来表示。眼睛被称为“好的”;但在希腊文,即原文,经上说的是单眼,单表示这是一个,当真理来自良善,或理解力来自意愿时,这是一个。而且,“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如果这些构成一,那么就只有单眼,或说它们构成单眼,因而是一只“好眼”。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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