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8a.“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和全知,因为在天堂,南在右,北在左;“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北”表示在荫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又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聪明和智慧,并且在天堂,右边的神性真理在光中,如前所述,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也表示全知。在天堂,南在右,那里的神性真理在光中,那里的人处于聪明和智慧;北在左,那里的神性真理在荫中,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HH 141–153节);一切能力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可参看这本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能力(HH 228–233节);一切聪明和智慧也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同样可参看该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智慧(HH 265–275节);天堂里的智慧人和简单人(HH 346–356节)。
298b.“右手”当论及主时,既表示全能,也表示全知,当论及人时,表示能力和智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他泊和黑门都因你的名欢呼。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支撑;怜悯和真理必一起站在你面前。(诗篇89:12–14)
此处“右手边”明显表示南方,因为经上说“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而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和全知,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拥有全能和全知,如前所述。由于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所以经上说“他泊和黑门”、“公义和公平”、“怜悯和真理”。此处“他泊和黑门”表示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公义和公平”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怜悯和真理”也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两者一起在灵义上表示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表示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又: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诗篇137:5)
“耶路撒冷”表示神性真理的教义方面的教会;“耶和华的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上,那些处于光和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在主的右手边;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
又:
看哪,我愚昧无知。然而,我常与你同在;你搀着我的右手。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收我。(诗篇73:22–24)
由于“右手”当论及人时,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所以经上说:“我愚昧无知;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我。”“以劝告引导”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引导,“以荣耀接收”表示以聪明来祝福;因为“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但当论及人时,表示由此而来的聪明。
又:
保护你的是耶和华;耶和华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诗篇121:5, 6)
“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邪恶和虚假伤害。此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伤害的荫庇之地,“右手”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和智慧,它们将被邪恶和虚假伤害,除非主保护。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所以经上说:“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此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因而表示一切邪恶,“月亮”表示邪恶之虚假。这就是“太阳或日头”和“月亮”的含义(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属天的奥秘》,2441, 7078, 8487, 9755, 10130, 10189, 10420, 10702节)。
又: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在你右手边的人面前,在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面前。(诗篇80:17)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表示通过全能和全知守卫;那被守卫的“右手边的人”表示智慧人;“人子”表示聪明人,两者都藉由神性真理。
又: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和公义的温和;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君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诗篇45:3–4, 9)
这些话论及主。“大腿边佩剑”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的神性真理;故经上说:“大能者啊,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威严”表示神性真理,“尊荣”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131a, 288b节)。经上还说“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从神性真理争战,因而表示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争战。“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表示主的全能和全知;在尊贵人中的“君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站在右手边、佩戴上好俄斐金的“王后”表示天堂和教会,以及其中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俄斐金”表示爱之良善。
又: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诗篇110:1, 5; 马太福音22:44; 马可福音12:36; 路加福音20:42–43)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它们描述了主在世上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这种征服是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此处“右手”表示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仇敌”表示地狱;“使它们作你的脚凳”表示完全征服。“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具有同样的含义;“发怒的日子”是指一种争战的状态,“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主在世时从神性良善披上神性真理,由此征服地狱,并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对此,可参看《最后的审判》(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 301, 303节)。
在福音书: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
主和他们说完话后,就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和“坐在神的右手边”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以赛亚书: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我耶和华神必紧握你的右手,对你说,不要惧怕;我必帮助你。(以赛亚书41:10, 13)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表示从全能和全知那里给予能力和聪明,全能和全知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故经上说“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右手”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紧握你的右手”表示人通过这些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这两者,即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所以主被称为“耶和华神”;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对祂的受膏者居鲁士说,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以赛亚书45:1)
“居鲁士”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主。“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以及“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主在世上凭全能和全知征服所有地狱,并且以后使地狱永远被征服;在他面前被降服的“列族”表示邪恶方面的地狱;“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凭全知使一切事物都显现给祂,祂凭全能拥有拯救的能力。
在以下经文中,“右手”也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知和全能;诗篇:
耶和华常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手边,我便不至摇动。(诗篇16:8)
又:
神啊,你的右手必扶持我。(诗篇18:35)
又:
神啊,你的右手满了公义。(诗篇48:10)
以赛亚书:
我的手立了大地,我的右手丈量了诸天。(以赛亚书48:13)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力量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启示录:
人子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6)
诗篇:
耶和华的右手行了大能;耶和华的右手高举。(诗篇118:15–16)
298c.由于“右手”当论及天使和人时,表示他们从神性良善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和聪明,所以在路加福音:
有主的天使站在香坛的右边,向撒迦利亚显现。(路加福音1:11)
马可福音:
只见一位天使在主所在的坟墓中,坐在右边。(马可福音16:5–6)
由于同样的原因,马太福音上说:
绵羊被安置在右边,山羊被安置在左边。(马太福音25:33–34等)
此处“绵羊”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山羊”是指那些处于无仁之信的人,这种信被称为唯信,就本身而言并不是信。
由于“右手”的这种含义,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任祭司职分时:
血抹在他们的右耳、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
此处“血”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右耳”表示出于良善感知真理的能力;“右手”和“右脚”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和外在人或属世人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聪明和能力;“大拇指”和“大脚趾”表示完全。
由于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右手”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以及它反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推理,并与这真理的争战。如诗篇:
你高举了他仇敌的右手。(诗篇89:42)
又:
他们的口说自大的话,他们的右手是虚谎的右手(诗篇144:8, 11)
以赛亚书:
他不能救自己的灵魂,也不能说,我右手中岂不是有虚谎吗?(以赛亚书44:20)
启示录:
那些将在右手或前额上受兽的印记之人。(启示录13:16; 14:9)
“右手”当论及邪恶时,表示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反对真理的推理,并与真理的争战,因为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因此,在处于邪恶之人的右手边,真理在漆黑中,而虚假可以说在最大的光中。在灵界,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51–152节),以及为什么(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
151.“这些事是神之子说的”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就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神之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之子”是指神性人身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它也指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即内在或属灵人的打开,以及它与外在的结合,都来自祂,因为属于人的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事实上,构成教会的爱和信的一切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不是直接从神性本身发出;凡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都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思维和情感,因而不会进入信和爱,因为它远在它们之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不能脱离人的形式去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可以说思想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没有指向某个具体形式的思维会向各个方向扩散,如此扩散的东西会消失。我从来世那些来自基督教界,只思想父,不思想主的人身上特别得以知道这一点,他们视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为他们的神,最终背离对神的一切观念,因而背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和信仰。
那些以人的形式思想神的人则不然;这些人都有其指向神性的观念,他们的思维也不像前者的思维那样向各个方向游离。由于在人形式下的神性是主的神性人身,所以主将他们的思维和情感弯折并指向祂自己。由于这是教会的本质,或首要真理,所以在人的形式之下思想神性,因而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见神性,持续不断地从与人同在的天堂流入,因此可以说被植入每个人,除了那些在自己里面扑灭了这种植入的思维之人以外(参看《天堂与地狱》,82节)。理性由此也能看出为何死后所有人,无论有多少,当成为灵人时,都转向自己的爱,因而为何那些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转向主,在他们看来,主就是众天堂之上的太阳。而那些不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则转向他们自己的属世人之爱,这一切爱都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因此,他们背离主;背离主就是转向地狱。在灵界,所有人都转向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142–145, 151, 153, 255, 272, 510, 548, 552, 561节)。
所有生活在古代,并敬拜神性的人都在思维上看见一个人形式下的神性,几乎没有任何人去思想一个不可见的神性;甚至在那时,人形式之下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但这神性人身是主在众天堂中并经过众天堂的神性,当天堂最终因构成天堂的世人逐渐从内在变得外在,从而变得属世而变得衰弱时,神性本身便乐意披上一个人身,并荣耀它,或把它变成神性,从而使祂可以从祂自己影响所有人,无论灵界的人,还是自然界的人,并可以拯救那些承认并敬拜祂在人身中的神性之人。
旧约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许多经文都清楚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从中只引用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却不承认祂。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约翰福音1:1–14)
很明显,此处“圣言”是指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即: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一个人。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神性,所以“圣言”也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此处,“光”是神性真理;由于人从内在变得如此外在或属世,以至于不再承认神性真理或主,所以经上说,黑暗不领会光,世界不承认祂。圣言就是神性人身和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3, 304节)。“光”是神性真理,“黑暗”是那些不在光中之人所处的虚假(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那些承认主,并出于爱和信敬拜祂,没有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被重生并得救了,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此处“从血生的”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人的意愿自我的各种邪恶,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从人意生的”是指来自这意愿自我的虚假。经上说,信祂名的人成为神的儿女,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些爱的人接受主,被重生并得救。“信主的名”就是承认祂的神性人身,从祂接受爱和信(参看AE 102–135节)。“血”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5476, 9127节);“肉”是指人的意愿自我,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AC 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47, 2307—2308, 3518, 3701, 3812, 4328,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2节);人的自我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AC 694, 731, 4317, 5660节)。“人”是指理解力,因而是指真理或虚假,因为理解力要么来自这一个,要么来自那一个(AC 3134, 3309, 9007节)。因此,“人意”是指理解力自我;当理解力自我从本身无非是邪恶的意愿自我存在时,它无非是虚假,因为意愿中有邪恶,理解力中就有虚假。“从神生的”是指被主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4节)。此外,宇宙中的所有人都从出于天堂的流注和启示敬拜人形式的神性(参看《宇宙星球》98, 121, 141, 154, 158—159, 169节);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同样如此(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
由此可见,教会的一切,因而属于人的天堂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因此,启示录第一章通过各种代表描述了“人子”,也就是神性人身;后来,对七个教会的介绍性陈述都是从这段描述中摘取的(可参看AE 113节),对这个教会所说的话尤其论述了教会的这个重大或首要本质,即内在与外在的结合,或教会之人的重生;因为经上对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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