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98

298a.“右手”当

298a.“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和全知,因为在天堂,南在右,北在左;“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北”表示在荫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又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聪明和智慧,并且在天堂,右边的神性真理在光中,如前所述,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也表示全知。在天堂,南在右,那里的神性真理在光中,那里的人处于聪明和智慧;北在左,那里的神性真理在荫中,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HH 141–153节);一切能力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可参看这本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能力(HH 228–233节);一切聪明和智慧也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同样可参看该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智慧(HH 265–275节);天堂里的智慧人和简单人(HH 346–356节)。

298b.“右手”当论及主时,既表示全能,也表示全知,当论及人时,表示能力和智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他泊和黑门都因你的名欢呼。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支撑;怜悯和真理必一起站在你面前。(诗篇89:12–14)

此处“右手边”明显表示南方,因为经上说“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而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和全知,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拥有全能和全知,如前所述。由于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所以经上说“他泊和黑门”、“公义和公平”、“怜悯和真理”。此处“他泊和黑门”表示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公义和公平”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怜悯和真理”也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两者一起在灵义上表示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表示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又: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诗篇137:5)

“耶路撒冷”表示神性真理的教义方面的教会;“耶和华的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上,那些处于光和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在主的右手边;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

又:

看哪,我愚昧无知。然而,我常与你同在;你搀着我的右手。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收我。(诗篇73:22–24)

由于“右手”当论及人时,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所以经上说:“我愚昧无知;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我。”“以劝告引导”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引导,“以荣耀接收”表示以聪明来祝福;因为“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但当论及人时,表示由此而来的聪明。

又:

保护你的是耶和华;耶和华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诗篇121:5, 6)

“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邪恶和虚假伤害。此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伤害的荫庇之地,“右手”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和智慧,它们将被邪恶和虚假伤害,除非主保护。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所以经上说:“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此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因而表示一切邪恶,“月亮”表示邪恶之虚假。这就是“太阳或日头”和“月亮”的含义(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属天的奥秘》,2441, 7078, 8487, 9755, 10130, 10189, 10420, 10702节)。

又: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在你右手边的人面前,在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面前。(诗篇80:17)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表示通过全能和全知守卫;那被守卫的“右手边的人”表示智慧人;“人子”表示聪明人,两者都藉由神性真理。

又: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和公义的温和;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君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诗篇45:3–4, 9)

这些话论及主。“大腿边佩剑”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的神性真理;故经上说:“大能者啊,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威严”表示神性真理,“尊荣”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131a, 288b节)。经上还说“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从神性真理争战,因而表示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争战。“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表示主的全能和全知;在尊贵人中的“君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站在右手边、佩戴上好俄斐金的“王后”表示天堂和教会,以及其中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俄斐金”表示爱之良善。

又: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诗篇110:1, 5; 马太福音22:44; 马可福音12:36; 路加福音20:42–43)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它们描述了主在世上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这种征服是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此处“右手”表示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仇敌”表示地狱;“使它们作你的脚凳”表示完全征服。“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具有同样的含义;“发怒的日子”是指一种争战的状态,“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主在世时从神性良善披上神性真理,由此征服地狱,并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对此,可参看《最后的审判》(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 301, 303节)。

在福音书: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

主和他们说完话后,就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和“坐在神的右手边”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以赛亚书: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我耶和华神必紧握你的右手,对你说,不要惧怕;我必帮助你。(以赛亚书41:10, 13)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表示从全能和全知那里给予能力和聪明,全能和全知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故经上说“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右手”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紧握你的右手”表示人通过这些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这两者,即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所以主被称为“耶和华神”;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对祂的受膏者居鲁士说,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以赛亚书45:1)

“居鲁士”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主。“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以及“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主在世上凭全能和全知征服所有地狱,并且以后使地狱永远被征服;在他面前被降服的“列族”表示邪恶方面的地狱;“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凭全知使一切事物都显现给祂,祂凭全能拥有拯救的能力。

在以下经文中,“右手”也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知和全能;诗篇:

耶和华常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手边,我便不至摇动。(诗篇16:8)

又:

神啊,你的右手必扶持我。(诗篇18:35)

又:

神啊,你的右手满了公义。(诗篇48:10)

以赛亚书:

我的手立了大地,我的右手丈量了诸天。(以赛亚书48:13)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力量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启示录:

人子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6)

诗篇:

耶和华的右手行了大能;耶和华的右手高举。(诗篇118:15–16)

298c.由于“右手”当论及天使和人时,表示他们从神性良善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和聪明,所以在路加福音:

有主的天使站在香坛的右边,向撒迦利亚显现。(路加福音1:11)

马可福音:

只见一位天使在主所在的坟墓中,坐在右边。(马可福音16:5–6)

由于同样的原因,马太福音上说:

绵羊被安置在右边,山羊被安置在左边。(马太福音25:33–34等)

此处“绵羊”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山羊”是指那些处于无仁之信的人,这种信被称为唯信,就本身而言并不是信。

由于“右手”的这种含义,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任祭司职分时:

血抹在他们的右耳、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

此处“血”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右耳”表示出于良善感知真理的能力;“右手”和“右脚”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和外在人或属世人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聪明和能力;“大拇指”和“大脚趾”表示完全。

由于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右手”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以及它反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推理,并与这真理的争战。如诗篇:

你高举了他仇敌的右手。(诗篇89:42)

又:

他们的口说自大的话,他们的右手是虚谎的右手(诗篇144:8, 11)

以赛亚书:

他不能救自己的灵魂,也不能说,我右手中岂不是有虚谎吗?(以赛亚书44:20)

启示录:

那些将在右手或前额上受兽的印记之人。(启示录13:16; 14:9)

“右手”当论及邪恶时,表示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反对真理的推理,并与真理的争战,因为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因此,在处于邪恶之人的右手边,真理在漆黑中,而虚假可以说在最大的光中。在灵界,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51–152节),以及为什么(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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