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启5:1.“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这从“右手”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以及全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坐宝座的”是指天上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宝座”一般表示天堂,具体表示属灵天堂,抽象地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就来自这神性真理,审判也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53节)。“坐宝座的”和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书卷的“羔羊”表示主,是因为“坐宝座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有两样事物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被称为“在天上的父”,在此由“坐宝座的”来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被称为“人子”,但在此被称为“羔羊”。由于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了书卷。”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这一点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性良善“不审判什么人”,因为它不探究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它探究每个人。然而,要知道,主自己并不根据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因为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如此合一,以至于它们为一;而是人–灵审判自己;因为审判他的,是他自己所接受的神性真理;但由于表面上看,好像主审判他,所以圣言上说,主审判所有人。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就审判而言,情况是这样:主与所有人同在,并出于神性之爱愿意拯救所有人,也将所有人都转向并引导到祂自己这里。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会跟随,因为他们在努力;而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会跟随,而是背离主,背离主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因为每个人–灵要么是他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要么是他自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允许自己被主引导;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允许自己被引导。后者尽一切力量和努力抵制,因为他的意愿是朝向他自己的爱;这爱就是他的呼吸和生命;因此,他的渴望是朝向那些处于相似的对邪恶的爱之人。由此可见,主不审判什么人,而是所接受的神性真理将那些从心里,也就是在爱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判入天堂,将那些不从心里接受神性真理,并否认它的人判入地狱。由此清楚可知,主说“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以及在别处说“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祂所说的话要审判人”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些事都是不会落入人的自我聪明的真理,因为它们属于天使智慧的奥秘。但《天堂与地狱》(545–551节)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这个主题,那里论述了这一事实: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这个灵人自己将自己投入地狱。“坐宝座的”是指主,而不是有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神的另一个人,谁都能从以下考虑看出这一点,即:被主称为父的神性不是别的,正是祂自己的神性;因为这神性取得人身或人性;因此,它是这人身或人性的父;这神性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与一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的神性本身没有任何不同,这一点从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所接受的信可以看出来,那里也说:此三位无分大小、先后,乃均同等;这一个如何,那一个如何,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然而,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不受造者;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坐宝座的”和“羔羊”,以及下文“神”和“羔羊”并不是指两种不同的存在;相反,这一个表示神性良善,而那一个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坐宝座的”是指主,这一点从前面第4章的所有细节也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宝座和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可参看那里的解释,AE 258–295节),此外,这一点也可见于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的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 19:28–29)
以及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以西结书1:26; 10:1)
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由于“宝座”表示天堂,“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就其在天上的神性而言的主,所以前面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以此表示他将在主所在的天堂中(参看AE 253b节);因此,在本章的下面,经上说:
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中间,有羔羊站立。(启示录5:6)
在22章:
他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神和羔羊的宝座”表示天堂,以及那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处之所以在两者之间作出区分,是因为有些人接受这一个多于那一个。那些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会得救;但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人不会得救,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良善中,不在别处;因此,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就弃绝并否认它,即便不公开如此行,也会暗中如此行,即便口头上不如此行,也会在心里如此行;因为这种人的心是恶的,恶会弃绝。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就是在仁之良善中接受它;因为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会接受。
902.由于此处如启示录中的其它许多经文一样提到“作为”,此处说“他们的作为伴随着他们”,这表示属灵生命,所以要说一说属灵生命是如何获得的,又是如何被当今的信仰摧毁的。属灵生命只有通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才能获得。十诫概括了这些诫命,即: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他人的财物。这些诫命就是必须遵行的诫命,因为当一个人如此行时,他的作为或行为就是良善,他的生命就变得属灵;一个人避开并恨恶邪恶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意愿并热爱良善。
事实上,人周围有两个对立的气场,一个来自地狱,一个来自天堂,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气场来自地狱,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气场来自天堂;这些气场不影响身体,但影响人的心智,因为它们是属灵的气场,因而是属于爱的情感。人被置于这些的中间;因此,人靠近这一个到何等程度,就远离那一个到何等程度。这就是为何人避开并恨恶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意愿并热爱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
没能人能同时事奉两个主,因为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马太福音6:24)
不过,要知道,人必须出于宗教遵行这些诫命,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如果他出于其它任何考虑遵行它们,例如只是考虑到文明或道德的法律,那么他仍是属世的,不会变得属灵。因为当一个人出于宗教行事时,他从心里承认有一位神,有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但当他仅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行事时,他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行事,而心里可能会否认有一位神、有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即便他避开邪恶,实行良善,那也只是外在形式上的,不是内在形式上的;因此,虽然就身体生活而言,他表面上像个基督徒,但就其灵的生活而言,他内心深处就像个魔鬼。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只有通过照着来自主的宗教生活才能变得属灵,或获得属灵生命。
我已经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那里获得证据,证明这是真的,这些天使处于最大的智慧和最大的幸福。当被问及他们如何成为这样的天使时,他们说,这是因为在世上生活期间,他们认为淫秽的想法是令人发指的,这些想法对他们来说,就是通奸;他们也以同样的方式看待其它罪行:欺诈和非法所得对他们来说,就是偷盗;仇恨和报复对他们来说,就是谋杀;谎言和亵渎对他们来说,就是假见证,等等。当又被问及他们是否做了善行时,他们说,他们热爱贞洁,他们处于贞洁,因为他们认为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他们热爱诚实和公义,因为他们认为欺诈和非法所得是令人发指的;他们热爱邻舍,因为他们认为仇恨和报复是令人发指的;他们热爱真理,因为他们认为谎言和亵渎是令人发指的,等等;他们感知到,当这些邪恶被除去,他们出于贞洁、诚实、公义、仁爱和真理行事时,这不是出于他们自己,而是出于主;因此,凡他们出于这些所做的一切事都是善行,尽管他们貌似出于自己做这些事;正因如此,他们死后被主提升到第三层天堂。由此清楚可知,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天使的生命,是如何获得的。
现在要讲一讲这生命是如何被当今信仰摧毁的。当今的信仰是,必须相信父神差遣了祂的儿子,这儿子为我们的罪受了十字架的苦难,通过成全律法而除去律法的定罪;无需善行,这种信仰就会拯救每个人,甚至在死亡的最后一刻拯救他。通过从小被灌输,后来通过讲道被确认的这种信仰,再没有人出于宗教避开邪恶了,只是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避开它们,因此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避开,而是因为它们具有破坏性而避开。请想一想,当一个人认为,主为我们的罪受苦,除去了律法的定罪,并且只要相信这些事,或对它们拥有信仰就会得救,无需善行时,这是不是视十诫的一切诫命和圣言所规定的一切宗教生活,以及教导仁爱的真理为毫无价值。因此,把这些分离,并从人那里除去,他里面还留有任何宗教吗?因为宗教不在于只是思考这个或那个,而在于意愿并实行所思考的;当意愿和实行与思考分离时,就没有宗教了。由此可推知,当今的信仰摧毁了属灵生命,而属灵生命是天堂天使的生命,也是基督徒的生命本身。
进一步考虑一下,为何十诫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西乃山上被颁布;为何它们被刻在两块石版上,又为何这些被放在约柜中,约柜上放有施恩座和基路伯,这些诫命所在的地方被称为至圣所,亚伦每年只有一次被允许进入这至圣所,并带着祭物和香,他若不带着这些而进入,就会死;又为何后来约柜行了这么多的神迹。难道全世界所有人都不知道类似的诫命吗?难道他们的文明法律不规定这些吗?仅凭属世之光,谁不知道为了每个国家的秩序,通奸、偷盗、谋杀、假见证,以及十诫中的其它事都是被禁止的?那么为何这些诫命通过如此多的神迹被颁布,并被看得如此神圣呢?除了叫每个人都可以出于宗教,因而出于神,而不只是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因而出于自我并为了世界而遵行它们外,还有其它任何原因吗?这就是它们从西乃山上被颁布并神圣的原因;因为出于宗教遵行这些诫命洁净内在人,打开天堂,承认主,使人在灵方面成为天堂天使。这就是为何教会之外那些出于宗教遵行这些诫命的外邦人或民族都得救了,而在那些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遵行它们的人当中,无一人得救。
现在调查一下,当今的信仰是否取消了所有这些诫命;当今的信仰是,主为我们的罪受苦,祂通过成全律法除去了律法的定罪,人因这信仰,无需善行就能称义并得救。环顾四周,就会发现在当今基督教界,不照着这信仰生活的人有多少。我知道,他们会回答说,他们是软弱和不完美的人,生在罪中,等等。但谁不能出于宗教思考呢?这是主赐给每个人的;在出于宗教思考这些事的人里面,主会按照他的思考运作一切事。要知道,出于宗教思考这些事的人相信,有一位神,有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但我肯定,不出于宗教思考它们的人是不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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