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启5:1.“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这从“右手”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以及全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坐宝座的”是指天上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宝座”一般表示天堂,具体表示属灵天堂,抽象地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就来自这神性真理,审判也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53节)。“坐宝座的”和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书卷的“羔羊”表示主,是因为“坐宝座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有两样事物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被称为“在天上的父”,在此由“坐宝座的”来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被称为“人子”,但在此被称为“羔羊”。由于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了书卷。”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这一点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性良善“不审判什么人”,因为它不探究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它探究每个人。然而,要知道,主自己并不根据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因为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如此合一,以至于它们为一;而是人–灵审判自己;因为审判他的,是他自己所接受的神性真理;但由于表面上看,好像主审判他,所以圣言上说,主审判所有人。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就审判而言,情况是这样:主与所有人同在,并出于神性之爱愿意拯救所有人,也将所有人都转向并引导到祂自己这里。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会跟随,因为他们在努力;而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会跟随,而是背离主,背离主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因为每个人–灵要么是他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要么是他自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允许自己被主引导;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允许自己被引导。后者尽一切力量和努力抵制,因为他的意愿是朝向他自己的爱;这爱就是他的呼吸和生命;因此,他的渴望是朝向那些处于相似的对邪恶的爱之人。由此可见,主不审判什么人,而是所接受的神性真理将那些从心里,也就是在爱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判入天堂,将那些不从心里接受神性真理,并否认它的人判入地狱。由此清楚可知,主说“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以及在别处说“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祂所说的话要审判人”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些事都是不会落入人的自我聪明的真理,因为它们属于天使智慧的奥秘。但《天堂与地狱》(545–551节)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这个主题,那里论述了这一事实: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这个灵人自己将自己投入地狱。“坐宝座的”是指主,而不是有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神的另一个人,谁都能从以下考虑看出这一点,即:被主称为父的神性不是别的,正是祂自己的神性;因为这神性取得人身或人性;因此,它是这人身或人性的父;这神性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与一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的神性本身没有任何不同,这一点从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所接受的信可以看出来,那里也说:此三位无分大小、先后,乃均同等;这一个如何,那一个如何,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然而,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不受造者;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坐宝座的”和“羔羊”,以及下文“神”和“羔羊”并不是指两种不同的存在;相反,这一个表示神性良善,而那一个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坐宝座的”是指主,这一点从前面第4章的所有细节也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宝座和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可参看那里的解释,AE 258–295节),此外,这一点也可见于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的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 19:28–29)
以及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以西结书1:26; 10:1)
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由于“宝座”表示天堂,“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就其在天上的神性而言的主,所以前面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以此表示他将在主所在的天堂中(参看AE 253b节);因此,在本章的下面,经上说:
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中间,有羔羊站立。(启示录5:6)
在22章:
他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神和羔羊的宝座”表示天堂,以及那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处之所以在两者之间作出区分,是因为有些人接受这一个多于那一个。那些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会得救;但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人不会得救,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良善中,不在别处;因此,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就弃绝并否认它,即便不公开如此行,也会暗中如此行,即便口头上不如此行,也会在心里如此行;因为这种人的心是恶的,恶会弃绝。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就是在仁之良善中接受它;因为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会接受。
141a.“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叫他们充满或获得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从“吃”、“祭偶像之物”和“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自己的和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 8001节),因而也指充满或获得;“祭偶像之物”,也就是祭献给偶像的事物,是指各种邪恶(对此,下文会详述);“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下文也很快详述)。巴兰建议巴勒邀请以色列人向他的神献祭,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摩西五经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住在什亭,百姓在那里开始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因为他叫百姓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百姓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发作。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当献祭建立时,其中一条律例是:一部分祭物,尤其感恩祭,要烧在祭坛上,一部分要在圣地吃了。献祭本身表示出于爱和信的敬拜,吃祭物表示将那良善变成自己的。祭物表示出于爱和信之良善的敬拜的一切(参看《属天的奥秘》,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吃”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AC 10109节)。正如吃献给耶和华的祭物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献给列族的神、被称为“祭偶像之物”的祭物表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
“行淫”在灵义上表示充满或获得虚假,因而也表示歪曲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所表相同;因为圣言的历史部分涉及并表示属灵事物,这从被称为《属天的奥秘》的对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解释可以看出来。由于以色列人吃祭偶像之物,以及他们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涉及这类事(因为它们也涉及它们所表示的事),所以经上吩咐,百姓的首领要在日头面前向耶和华悬挂;由于同样的原因,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将一个以色列男人和一个米甸女人由腹中刺穿,他也因这样做而受到祝福;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可参看民数记25:1–18)。若只是因为吃祭偶像之物并与别的民族的女人行淫,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去实施这些惩罚和灾祸,除非这些事涉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它们并未在圣言字义上显现,只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所涉及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就是同时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并且如前所述,这就是将邪恶和虚假变成自己的。
141b.通奸和行淫涉及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它们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你所有的情人,奖赏他们,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
谁看不出此处淫乱或行淫不是指平常属世意义上的淫乱或行淫?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教会;这些事就是淫乱或行淫所表示的;因为灵义上的“淫乱或行淫”,或属灵的淫乱或行淫,无非是对真理的歪曲。此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与她行淫的“埃及人”是指被错误地用来证实虚假的各种知识或认知;“亚述人”是指基于虚假的推理;“迦勒底”,就是贸易之地,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她给情人的“赏金”表示虚假的贩卖。由于通过歪曲真理而玷污良善,这个教会被称为在自己丈夫之下通奸的妇人。
同一先知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选择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她向他们放纵淫行,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8, 11, 14, 16–17 等)
此处“淫行”同样表示属灵的淫行,这从每个细节都明显看出来。“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是指两个教会,即以色列教会和犹太教会;与“埃及人”、“亚述人”、“迦勒底人”的“淫行”与前面所表相同;“巴比伦人所登的爱情床”是指对良善的亵渎。
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在那里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行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
“以色列”是指处于真理的教会,“犹大”是指处于良善的教会,因为他们代表这两种教会。“以色列的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犹大的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行淫”是指追求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甚至来自圣言的,并歪曲它们;“和石头木头行通奸”是指败坏和亵渎一切真理和良善;“石头”表示真理,“木头”表示良善。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成群地来到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是指看见并检查那教会的教义;因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街”和“宽阔处”是指教义。“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表示教会里是否有任何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表示当真理被揭示给他们时,他们却歪曲它们。就教义而言,这样一个教会就是他们成群所来到的“娼妓家”。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间的山丘上行通奸,发嘶声,作淫乱的污秽事,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耶利米书13:27)
“发嘶声”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马”表示真理所在的理解力;“田野间的山丘”是指教会里的真理之良善,这些良善被败坏了。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与同伴的妻子行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此处“通奸”和“行通奸”明显表示扭曲真理;“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教导真理的人;因为经上说“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他们说虚假话”。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直到他们的尸首在旷野都灭尽了。(民数记14:33)
以色列人在旷野灭尽,不是因为他们担当了淫行,而是因为他们弃绝天上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对他们说这话,是因为他们不想进入迦南地,而是想返回埃及;“迦南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及其真理;“埃及”表示被歪曲并变成法术的这些事物。
弥迦书:
她的一切雕像必被打碎,行淫的赏金全被火烧尽;她所有的偶像我必荒废,因为她从妓女的雇价聚集它们,它们必回复为妓女的雇价。(弥迦书1:7)
“雕像”和“偶像”表示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行淫的赏金”是指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从而败坏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何西阿书:
耶和华对先知说,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这代表教会的品质是什么样,即它完全沉浸于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酒和新酒,把心占据。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妇犯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淫行、酒和新酒”是指被歪曲的真理;“行淫”是指歪曲本身;“酒”是指内层虚假;“新酒”是指外层虚假;“行淫的女儿”是指被败坏的真理之良善;“犯通奸的儿媳妇”是指与由此而来的虚假结合的邪恶。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察罚推罗,她必回去得妓女的雇价,与世面地上所有国家行淫。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在圣言中,“推罗”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知识或认知;所论及的“妓女的雇价”是指通过扭曲用于邪恶和虚假的这些知识;“她的货财”是指这些的贩卖。“与地上所有国家行淫”是指与教会的所有和每个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是因为这些表示被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一个人通过确定性的知识本身可以获得智慧;因为知识是变得智慧的手段,也是变得疯狂的手段。当它们通过被用于邪恶和虚假而被歪曲时,就成为变得疯狂的手段。在经上说这句话的地方所表相同:
他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路加福音16:9)
在经上吩咐下面这些话的地方也所表相同:
她们必向埃及人借金、银和衣裳,把它们从他们那里夺走。(出埃及记3:22; 12:35–36)
“埃及人”表示他们用来歪曲真理的各种知识。
摩西五经:
我必剪除转向招灵的和行巫术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5, 6)
以赛亚书:
他们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和妓女的种子,都近前来。(以赛亚书57:2–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马兵上来,剑发光,枪闪烁,被杀的众多;都因妓女,行邪术的主母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摩西五经:
不可与那地的居民立约,免得他们的儿女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民数记:
好叫你们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不随从自己的内心和自己的眼目而跟着行淫,像你们素常一样。(民数记15:39)
启示录: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喝她邪淫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要把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使地上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由于“行淫”和“通奸”表示这些事物,还由于它们在天堂具有同样的含义,所以以色列教会,也就是其中一切事物都具有意义的代表性教会,被赐予以下诫命,申命记:
以色列中不可有妓女和嫖客。(申命记23:17)
利未记:
与人之妻行通奸的人,与同伴之妻行通奸的人都必处死。(利未记20:10)
申命记:
妓女的雇价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还愿。(申命记23:18)
利未记:
亚伦的儿子不可娶妓女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所休的妇人为妻。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大祭司的女儿若行淫玷污了自己,就用火焚烧。(利未记21:7, 9, 13–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淫行”和“通奸”涉及这些东西,这一点已经通过来世的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已经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的气场使这些东西变得显而易见;有一种可憎的淫乱气场从那些在自己里面确认虚假,并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证实它们的灵人的同在中发出。这些气场就对应于一切禁婚亲等(对此,参看利未记20:11–21),照着将真理应用于虚假,以及将虚假与邪恶结合,尤其与从自我之爱流出的邪恶结合而不同(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4–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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