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9

29.“为地上诸王元

29.“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表示教会里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诸王元首”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诸王元首”是指一切真理皆来自祂,“元首”(即首领)是指首要之物,“诸王”是指真理,它因论及在此被称为“诸王元首”的主,故表示一切真理皆来自祂;“元首”(即首领)表示首要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1482, 2089, 5044节),“王”是指真理,这一点参看对下一节经文的解释,那里说“使我们作王和祭司”(AE 31节)。“地”是指教会,对此,下文将详述。不知道圣言内义的人必以为此处所指的是全地的诸王;但所指的不是诸王,也不是地;“诸王”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地”表示教会。

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都有说明,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细节:“地”表示主的国度,以及教会(AC 662, 1066, 1068, 1262, 1413, 2928, 3355, 4447, 4535, 5577, 8011, 9325, 9643节);这主要是因为“地”是指迦南地,教会自上古时代就在迦南地(AC 567, 3686, 4447, 4454, 4516—4517, 5136, 6516, 9325, 9327节);还因为“地”在灵义上表示住在其上的民族,以及他们的敬拜(AC 1262节);“新天新地”表示天堂和地上的教会(AC 1733, 1850, 2117–2118, 3355, 453510373)。

创世记头几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内义上描述的是上古教会的建立(AC 8891, 9942, 10545节);“创造”就是建立或恢复和重生(AC 10373节);“土地”也表示教会,但它凭接受种子,也就是真理而被称为土地,“地”凭其上的民族和他们的敬拜而被称为地(AC 566, 1068, 10570节)。此外,“地”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宗教,因而还表示偶像崇拜;如埃及地,非利士人的地,迦勒底的地和巴比伦的地,等等。“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最后的审判》一书(LJ 3–4节)也有简要说明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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