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a.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的时候”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颂扬。这从“荣耀、尊贵”和“感谢”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尊贵”是指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感谢”是指颂扬。首先解释一下此处颂扬是什么意思。颂扬当来自主时,是指在天使和世人当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的永恒流注;在天使和世人当中,对主的颂扬是指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幸福都来自主的接受和承认;这一点就是“感谢”在灵义上所表示的。此外,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对主的一切颂扬都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而是从主流入他们的。来自人,而不是来自主的颂扬不是来自内心,只来自记忆活动,因而来自口唇;只从记忆和口唇发出,而不是通过它们从内心发出的东西在天上不蒙主垂听,因而不被主接纳,而是像其它响亮的话语那样进入世界。这种颂扬不是从心里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说从心里承认,意思是从爱之生命承认,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爱就是遵行主诫命的生命;当人处于这种生命时,就有对主的颂扬,也就是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的承认。约翰福音中的“被颂扬”也表示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被颂扬,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288b.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之所以给予“荣耀、尊贵、感谢”,是因为“荣耀、尊贵、感谢”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颂扬,都是从主发出并流入的;事实上,这些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卫方面的主(参看AE 277节)。它们“在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这从启示录4:6明显看出子来),主在宝座上(启示录4:2)。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物来自主。但下一节的话表示心里的接受和承认,那里说,这些话被听到后,“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
圣言经常提到“荣耀”和“尊贵”,“荣耀”处处表示真理,“尊贵”则表示良善。两者一起被提到,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这种婚姻之所以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由于这些一起构成天堂,也构成教会,所以它们一起,或这种婚姻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来自主的神性和主自己也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这就是为何圣言是最神圣的。圣言的一切或细节里面都有这样一种婚姻(可参看AE 238节;以及《属天的奥秘》,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3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
“荣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3节)。“尊贵”(honor,经上或译为尊荣、威严等)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圣言的每个部分中的天上婚姻所说的可知;这也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造了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力量和华美在祂的圣所。(诗篇96:5, 6)
“诸天”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众天堂都来自祂的神性;由于发出并构成天堂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圣所”表示教会;“力量和华美”表示其中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主在众天堂的神性就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7, 13, 133, 137, 139—140节)。
又:
耶和华神啊,你为至大;你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诗篇104:1)
“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祂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束上自己,因为这些从祂发出,因而束上祂,从而构成天堂;因此,在圣言中,它们被称为祂的衣服和遮盖(参看AE 65, 271节)。
又: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诗篇111:2, 3)
“耶和华的作为”表示从祂发出并由祂成就的一切;由于它们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有关,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
又:
一代对一代要称颂你的作为;也要传扬你大能的行为。我要述说你荣耀的壮丽尊贵,默想你奇妙的话语。我要叫人子知道你大能的行为,并你国度尊贵的荣耀。(诗篇145:4, 5, 12)
“荣耀的壮丽尊贵”表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尊贵的荣耀”表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经上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事实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从主发出;但神性真理被天上的天使和教会的人接受,并与神性良善合一;因此,经上说“祂国度尊贵的荣耀”,因为“祂国度”表示天堂和教会。
又:
你将荣耀和尊荣放在祂身上;你将永远的祝福分配给祂。(诗篇21:5, 6)
这些话论及主,放在祂身上的“荣耀和尊荣”表示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
又:
因你的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诗篇45:3, 4)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主;“大腿边佩剑”表示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争战;大腿边的“剑”表示这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0488节)。由于主通过神性真理征服地狱,将天堂纳入秩序,所以经上说祂是“因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又说“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行事。
又:
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却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8:5)
这句话也论及主;“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描述了祂的谦卑状态,“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描述了祂的荣耀状态。“荣耀”表示将神性本身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也表示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
以赛亚书:
旷野和干旱之地,你们要欢喜,要让沙漠的平原快乐,又像玫瑰开花,让它开花繁盛,乐上加乐;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1, 2)
此处论述了对外邦人或列族的光照;“旷野和干旱之地”表示他们对真理和良善的无知;“欢喜,快乐,开花”表示他们因真理上的教导和由此而来的光照而喜乐;要赐给他们的“黎巴嫩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迦密与沙仑的尊贵”表示他们所接受的神性良善。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
启示录: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26)
这论及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表示在天堂和地上的新教会;因此,“列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地上的诸王”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经上论到这两类人说,“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这句话表示出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的敬拜。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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