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a.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的时候”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颂扬。这从“荣耀、尊贵”和“感谢”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尊贵”是指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感谢”是指颂扬。首先解释一下此处颂扬是什么意思。颂扬当来自主时,是指在天使和世人当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的永恒流注;在天使和世人当中,对主的颂扬是指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幸福都来自主的接受和承认;这一点就是“感谢”在灵义上所表示的。此外,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对主的一切颂扬都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而是从主流入他们的。来自人,而不是来自主的颂扬不是来自内心,只来自记忆活动,因而来自口唇;只从记忆和口唇发出,而不是通过它们从内心发出的东西在天上不蒙主垂听,因而不被主接纳,而是像其它响亮的话语那样进入世界。这种颂扬不是从心里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说从心里承认,意思是从爱之生命承认,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爱就是遵行主诫命的生命;当人处于这种生命时,就有对主的颂扬,也就是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的承认。约翰福音中的“被颂扬”也表示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被颂扬,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288b.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之所以给予“荣耀、尊贵、感谢”,是因为“荣耀、尊贵、感谢”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颂扬,都是从主发出并流入的;事实上,这些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卫方面的主(参看AE 277节)。它们“在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这从启示录4:6明显看出子来),主在宝座上(启示录4:2)。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物来自主。但下一节的话表示心里的接受和承认,那里说,这些话被听到后,“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
圣言经常提到“荣耀”和“尊贵”,“荣耀”处处表示真理,“尊贵”则表示良善。两者一起被提到,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这种婚姻之所以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由于这些一起构成天堂,也构成教会,所以它们一起,或这种婚姻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来自主的神性和主自己也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这就是为何圣言是最神圣的。圣言的一切或细节里面都有这样一种婚姻(可参看AE 238节;以及《属天的奥秘》,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3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
“荣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3节)。“尊贵”(honor,经上或译为尊荣、威严等)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圣言的每个部分中的天上婚姻所说的可知;这也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造了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力量和华美在祂的圣所。(诗篇96:5, 6)
“诸天”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众天堂都来自祂的神性;由于发出并构成天堂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圣所”表示教会;“力量和华美”表示其中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主在众天堂的神性就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7, 13, 133, 137, 139—140节)。
又:
耶和华神啊,你为至大;你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诗篇104:1)
“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祂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束上自己,因为这些从祂发出,因而束上祂,从而构成天堂;因此,在圣言中,它们被称为祂的衣服和遮盖(参看AE 65, 271节)。
又: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诗篇111:2, 3)
“耶和华的作为”表示从祂发出并由祂成就的一切;由于它们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有关,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
又:
一代对一代要称颂你的作为;也要传扬你大能的行为。我要述说你荣耀的壮丽尊贵,默想你奇妙的话语。我要叫人子知道你大能的行为,并你国度尊贵的荣耀。(诗篇145:4, 5, 12)
“荣耀的壮丽尊贵”表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尊贵的荣耀”表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经上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事实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从主发出;但神性真理被天上的天使和教会的人接受,并与神性良善合一;因此,经上说“祂国度尊贵的荣耀”,因为“祂国度”表示天堂和教会。
又:
你将荣耀和尊荣放在祂身上;你将永远的祝福分配给祂。(诗篇21:5, 6)
这些话论及主,放在祂身上的“荣耀和尊荣”表示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
又:
因你的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诗篇45:3, 4)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主;“大腿边佩剑”表示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争战;大腿边的“剑”表示这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0488节)。由于主通过神性真理征服地狱,将天堂纳入秩序,所以经上说祂是“因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又说“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行事。
又:
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却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8:5)
这句话也论及主;“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描述了祂的谦卑状态,“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描述了祂的荣耀状态。“荣耀”表示将神性本身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也表示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
以赛亚书:
旷野和干旱之地,你们要欢喜,要让沙漠的平原快乐,又像玫瑰开花,让它开花繁盛,乐上加乐;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1, 2)
此处论述了对外邦人或列族的光照;“旷野和干旱之地”表示他们对真理和良善的无知;“欢喜,快乐,开花”表示他们因真理上的教导和由此而来的光照而喜乐;要赐给他们的“黎巴嫩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迦密与沙仑的尊贵”表示他们所接受的神性良善。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
启示录: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26)
这论及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表示在天堂和地上的新教会;因此,“列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地上的诸王”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经上论到这两类人说,“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这句话表示出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的敬拜。
295a.“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表示它们通过神性良善拥有存在,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实存或显现。这从“旨意”、“存在”或实体、“它们被创造”或“受造”的含义清楚可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存在”或实体是指爱之良善,在此是指被接受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们被创造”或“受造”是指也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那些通过神性真理被改造的人。“被创造”或受造表示拥有存在,是因为唯有那些被改造的人才可以说拥有存在,因为生命在他们里面,他们拥有聪明和智慧;而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没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有属灵的死亡,他们也没有聪明和智慧,而是有疯狂和愚蠢,所以他们不能说拥有存在。诚然,凡显现给任何感官的东西,都可以说拥有存在,但这种东西不能属灵地论及人,除非他处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被创造,是为了他可以是活的,聪明而智慧;因此,当他是死的,疯狂而愚蠢时,只要是这种情形,他就不作为人而存在。有两样事物构成人或使得人成为人,即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良善是他生命的存在或实体,而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由于良善是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被创造”表示存在,或拥有存在,所以经上说:“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这就是这些话的属灵内容。
295b.“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如火焰般熊熊燃烧的火红太阳,这是因为在灵界,爱显为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当论及主,天堂和教会时,“火”表示爱。热和光从天堂里的太阳发出;那里的热是发出的神性良善,光是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与地狱》一书的相关章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如天堂的太阳(HH 116–125节),天堂里的热和光(HH 126–140节)。由于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所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爱本身所意愿的,就是爱的良善;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只是一种手段,使得良善可以存在,并且后来信之真理可以从良善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来自这个源头,意愿是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与人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理解力是方法或手段,藉着它,意愿可以被改造,以后则以形式出现,就是诸如它通过理解力出现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不过,这些事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一书有更充分的说明,那里论述了意愿和理解力。
由于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神的意愿或旨意是神性之爱,所以显而易见,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就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爱因是意愿,故也是实行,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他所意愿的,也会实行。因此,“遵行神或父的旨意”表示遵行祂的诫命,或出于爱或仁之情感而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在以下经文中,“神和父的旨意或意愿”所表示的。约翰福音:
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在马太福音(遵行在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必进入天国):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
同一福音书: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又: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的意愿。(马太福音18:14)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祂的意愿”明显表示爱。经上说“父的意愿或旨意”,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约翰福音: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经上之所以说“凡那些住在主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的人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他们成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意愿主让他们所意愿的东西,这就是良善,良善来自祂自己。
295c.在旧约,主的意愿被称为祂的“美意”,同样表示神性之爱;遵行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表示爱神和邻舍,因而照主的诫命生活,因为这就是爱神和邻舍。这也是从主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爱主和邻舍;这是属于人的真正本质的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美意”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曾在震怒中击打了你,现在我却以我的美意怜悯你。(以赛亚书60:10)
“在震怒中击打”表示试探;“以美意怜悯”表示出于爱拯救;“怜悯”是指出于爱向贫乏的人行善。
诗篇:
耶和华啊,在美意的时候,我的祈祷是向你发的;神啊,求你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诗篇69:13)
“耶和华美意的时候”表示出于爱接纳;“时候”当论及人时,表示存在的状态,但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永恒的存在,因而表示祂的爱,因为这爱是永恒的。“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表示源于爱、通过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来听和帮助。
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在我美意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帮助了你。(以赛亚书49:8)
此处“美意的时候”也表示神性之爱:“应允”(即答应)表示带来帮助,使人受益。
同一先知书:
宣告耶和华美意之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耶和华美意之年”表示当教会成员必须从爱那里得到帮助时,他们的时间和状态;故经上又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诗篇:
你必赐福给义人;你必用你的美意如同盾牌围护他。(诗篇5:12)
此处“美意”明显表示神性之爱,主出于这爱保护每个人;“你必如同用盾牌围护他”表示主出于爱的保护。
又:
耶和华张开手,以祂的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诗篇145:16)
此处“张开手”表示赋予良善;“以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表示出于爱使所有从祂接受生命的人富有神性真理。
摩西五经:
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愿它们都临到约瑟头上,临到他弟兄的拿细耳人头顶上。拿弗他利啊,你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申命记33:16, 23)
“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外在意义上表示拯救,良善的结实和真理的增多(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这清楚表明约瑟“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表示什么。“地的宝物”是指属于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地”是指教会;“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是指主对真理的神性之爱;主在摩西面前显现所在的“荆棘”也表示这神性之爱;“约瑟的头”表示内在人的智慧;“他弟兄的拿细耳人的头顶”表示外在人的聪明和知识;因相争而得名的“拿弗他利”表示试探,以及试探之后来自神性之爱的安慰和祝福,这由“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来表示。
以赛亚书:
难道你要把这称为禁食,为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吗?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就遮盖他吗?(以赛亚书58:5, 7)
“耶和华的美意”当论及人时,表示照祂的诫命,也就是爱神和邻舍(如前所述)生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美意就是把饼分给饥饿的人,遮盖赤身的。”“把饼分给饥饿的人”表示出于爱向渴望良善的人行善;“遮盖赤身的”表示在真理上教导那渴望被教导的人。
诗篇:
我的神啊,我以行你的美意(也就是你的旨意)为乐,你的律法在我深处。(诗篇40:8)
又:
求你指教我行你的美意;你的善灵必引导我到正直之地。(诗篇143:10)
又:
你们作祂的万象,作祂的用人、行祂美意的,都要祝福耶和华。(诗篇103:21)
“行耶和华神的美意”表示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因为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所有人都得救,并且他们由此而得救。此外,在希伯来语,“美意”也表示意愿;因为凡照意愿所行的,都是可喜悦的,神性之爱只意愿来自它自己的爱可以与天使和人同在,当他们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时,祂的爱就与他们同在。这就是爱主,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15, 21, 23, 24; 15:10, 14; 21:15, 16)教导了这一点。
295d.“意愿或旨意”表示反面意义上的爱,即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信主的名”表示照祂教导的诫命生活;“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参看AE 102a, 135节)。“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未处于违背良善和真理的生命;“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未处于对邪恶的爱;“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未处于对虚假的爱。“肉”当论及人时,表示人自愿的自我,或说人自己的自愿性,因而表示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48—149, 780, 999, 3813, 8409, 10283节);人(vir)表示人的理解力自我,或人自己的理解力,也就是虚假(AC 48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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