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2.“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被神性良善按顺序排列的一切真理,因而也表示一切先前的天堂。这从“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和“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是指众天堂的一切真理,因而是指所有天堂,无论高层的,还是低层的,如刚才所解释的(AE 270—271节);“金冠冕”是指真理所源自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源于神性良善;不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不是真理。不来自良善的真理就像没有核仁的外壳,也像不是人居住,而是野兽居住的房屋;这就是被称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真理;仁之良善是来自主的良善,因而是神性良善。由于“宝座上的长老”表示天堂的真理,“金冠冕”表示这些真理所来自的良善,所以只见长老戴着这种冠冕。国王的冠冕所表相同,因为“王”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真理,他们头上的“冠冕”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王”表示真理(参看AE 31a节)。因此,冠冕是金的,因为“金”以同样的方式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d,e节)。
“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则是那加冕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诗篇:
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祂的仇敌披上羞耻;但他的冠冕要在他自己身上发旺。(诗篇132:17, 18)
此处“大卫”和“受膏者”表示主(参看AE 205节);“角”表示祂的能力;“灯”是指神性聪明所来自的神性真理;“冠冕”表示神性智慧和主的管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要披上羞耻的“仇敌”是指邪恶和虚假。
又:
你对你的受膏者发怒。你将他的冠冕判定在地上。(诗篇89:38, 39)
此处“受膏者”也表示主,“怒”表示一种试探的状态,当与地狱争战时,祂就处于试探的状态。“怒”和“判定”描述了那时的哀叹,如主在十字架上的最后试探,那时主哀叹祂被离弃了。因为十字架是祂最后的试探,或与地狱的争战;这最后的审判之后,祂就披上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从而将神性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合一。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万军之耶和华必作祂余剩之民的荣冠华冕。(以赛亚书28:5)
此处“荣冠”表示属于来自神性的良善的智慧;“华冕”表示属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聪明。
同一先知书: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休息,直到她的公义如光辉发出,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王冕。(以赛亚书62:1, 3)
此处“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锡安”表示处于良善的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教会;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华冠”和“神掌上的王冕”;“华冠”是指属于良善的智慧,“王冕”是指属于真理的聪明。由于“冠”(crown)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所以经上说它在“耶和华的手中”;由于“冕”(tiara)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所以经上说它在“神的掌上”;因为“耶和华”用在论述良善的地方,“神”用在论述真理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6905节)。
耶利米书:
你要对君王和太后说,要自己谦卑,坐在下边;因为你们的头饰,就是你们华美的冠冕下来了。(耶利米书13:18)
“华美的冠冕”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因为“华美”是指教会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5节)。
耶利米哀歌:
我们心中的喜乐止息;我们的舞蹈变为哀悼;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耶利米哀歌5:15, 16)
掉落的“头上的冠冕”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这智慧,连同内在的祝福已经止息。
以西结书:
我将珠宝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以西结书16:12)
此处论述的是耶路撒冷,也就是教会,是建立之初的教会;“戴在鼻子上的珠宝”表示对良善的感知;“戴在耳朵上的耳环”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和服从;“戴在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约伯记:
祂剥去我的荣耀,摘去我头上的冠冕。(约伯记19:9)
“荣耀”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
启示录: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启示录6:2)
“白马”和“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弓”是指祂争战所用的真理之教义;由此清楚可知,“冠冕”因论及主,或被归于主,故是指祂甚至在人身方面作为胜利的赏赐而披上的神性良善。
又:
后来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启示录14:14)
“一片白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281, 8781节);“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金冠冕”表示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快镰刀”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
“冠冕”是指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这一点由亚伦所戴的冠冕面前的金牌来代表,这牌子也被称为冠冕(crown)和礼冠(coronet);对此,出埃及记如此描述:
你要作一面金牌,在上面按印章的刻法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要用一条蓝细带子将牌系住,它要在冠冕上,要在冠冕的面前。(出埃及记28:36, 37)
这个牌子被称为“圣冠”和“礼冠”(参看出埃及记29:6; 39:30; 利未记8:9)。至于由此尤其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30–9936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词语或细节。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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