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7

27.“那忠信作见证

27.“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忠信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忠信作见证”是指对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所来自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之所以说“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节),这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HH 7–12, 78–86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那忠信作见证的”,是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为祂作见证。这见证普遍存在于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内层天堂的天使只能以一个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性,因而只能思想神性人身。原因在于,主的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并形成它;天使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行进和流动(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 200–212, 265–275节)。正因如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对其人身中的主之神性的承认(对此,参看AE 10节)。

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和“见证”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约翰(也就是施洗约翰) 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来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人。我看见了,就作见证。(约翰福音1:7–9, 34)

“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在此被称为“照亮一切人的真光”;“为光作见证”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天堂之光那一章,126–140节)。

同一福音书: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又: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讲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为所看见所听见的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31–32)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这表示祂从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 9820, 10330节; AE 25节)

又: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当主被问到祂是不是王时,祂如此回答,是因为主作为王,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王权,而祂的神性良善是那里的祭司职分。这就是为何主说,祂是王,为这个目的而生,为这个目的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处于真理的人都听从祂的声音;因此,彼拉多问祂:“真理是什么呢?”因而问这是不是王。神性真理是主在天堂的王权(参看《属天的奥秘》,3009, 5068节);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AC 1672, 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这一点在解释启示录接下来提到王的经文时看得更清楚;紧接着经上说:“祂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由此可见“从耶稣基督,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就对其神性人身的承认而言的主,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人身。


诠释启示录 #46

46.“也就是你们的

46.“也就是你们的弟兄”表示和关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义)。这从“弟兄”的含义清楚可知,“弟兄”是指爱之良善。“弟兄”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天堂只有属灵的亲密关系和兄弟情谊。事实上,那里的人不是因出生或血缘关系而成为弟兄;此外,那些在世上为弟兄的人在那里不认识彼此,而是每个人都从爱之良善来看待另一个人;那些结合最紧密的人视彼此为弟兄,并照着他们通过良善的结合而视其他人为亲朋好友。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弟兄”表示爱之良善。此外,这也是主所教导的,经上说:

有一个人对耶稣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与你说话。耶稣却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马太福音12:47-50)

路加福音: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19–21)

马太福音: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由此明显可知什么是“主里的弟兄”。对此,可参看前面的说明;如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属灵的亲属关系联系在一起,属灵的亲属关系就是爱与信之良善的亲属关系。这种人视彼此为亲属(参看《天堂与地狱》205节,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中的相关章节,685, 917, 2739, 3612, 3815, 4121节);因此,在圣言中,“弟兄”是指那些通过良善相结合的人(AC 2360, 3303, 3803, 3815, 4121, 4191, 4267, 5409, 6756, 10490节);主称那些从祂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为“弟兄”(AC 4191, 5686, 5692, 6756节);他们也凭属灵的亲属关系而被称为“弟兄”(AC 6756节);仁与信,因而良善与真理是弟兄,在哪方面(AC 367, 3160, 9806节);良善与真理也是兄弟姐妹,在哪方面(AC 2508, 2524, 3160节);良善与真理还是已婚伴侣,在哪方面(AC 3160节);“人与弟兄”(译注:man with brother,经上常译为彼此)表示真理与良善(AC 3459, 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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