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启4: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这从“看”的含义清楚可知,“看”是指理解。“看”表示理解,是因为眼睛的视觉对应于心智的视觉,也就是理解力。这种对应关系基于以下事实:理解力看见或感知属灵事物,眼睛的视觉看见或感知属世事物。属灵事物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属世事物是各种形式的物体。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属灵事物,在天堂看上去就像眼前的物体一样清晰,然而却又大不相同,因为这些真理从理性上被看到,也就是被感知到。这种视觉或感知的性质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描述,只能这样来理解,它包括出于至内在的原则对事情就是如此的同意和确认。事实上,确认的证据大量存在,并向理性视觉呈现为一体,这一体如同来自许多细节的一个结论。这些确认的证据在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中,这光照着每位天使的接受状态而在他里面运作。这就是属灵视觉或理解力,或说理解力的属灵视觉。由于对天使来说,这种视觉作用于眼睛的视觉,并以相对应的形式呈现理解力的真理,这些相对应的形式出现在天堂,与自然界中被称为物体的形式没什么不同,所以圣言字义上的“看”表示理解。至于天上的表象是何性质,它们对应于天使的内在视觉的对象,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
圣言之所以用“看”这个词,不用理解,是因为就其终端而言,圣言是属世的,属世之物是属灵事物立于其上的基础,或说属灵事物将其根基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因此,圣言若在字面上是属灵的,就不会有基础,因而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在圣言中,“看”表示理解,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对先见说,不要看;对有异象的说,不要为我们看正直的事;向我们说圆滑的话,看虚幻吧。(以赛亚书30:10)
同一先知书: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又:
你们这眼瞎的,看吧,好看得见,你们看见大事,却不遵守。(以赛亚书42:18, 20)
又: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在看见中犯错,在审判时跌倒。(以赛亚书28:7)
别处:
看,却看不见,听却听不见。(马太福音13:1–15; 马可福音4:11, 12; 8:17, 18; 以赛亚书6:9, 10; 以西结书12: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例子,无需在此引用,因为每个人都从习惯性的说话模式知道,“看”表示理解;因此,我们说,我看事情是这样,或事情不是这样,意思是我明白。
260a.“见天上有门开了”表示被揭示的天堂奥秘。这从“门”的含义清楚可知,“门”是指准许进入,或引入(对此,参看AE 208节),在此是指探察,也就是视觉的准许进入;此外,当肉眼的视觉变得模糊,同时灵眼被光照时,视觉就被准许进入天堂;先知就凭这后一种视觉看见一切异象。天上开了的“门”在此表示天堂的奥秘,是因为在这种时候,那些在天堂里的事物出现了;那些系教会奥秘的事物出现在先知面前;此处看到的是关于将发生在最后审判时期的事情的奥秘,这些奥秘至今无一被揭示,并且在审判结束之前也无法被揭示,甚至那时也只能通过某个被主恩准看到它们,同时圣言的灵义被揭示给的世人来揭示。因为这本预言书所写的一切都是针对最后的审判来写的,不过,是通过代表和对应来写的;凡主所说,并被天使感知到的话,在下降的过程中都变成代表,并且如此呈现在终端天堂的天使眼前和作为先知在灵眼打开时的世人面前。由此可见天上开了的门表示什么。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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