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6

26.启1:5. “

26.启1:5.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 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诠释启示录 #93

93.此处首先写信给

93.此处首先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该教会的天使是指所有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拥有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这些知识尤指教义;但唯独教义,或唯独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使他变得属灵的,是照之的生活;因为没有照之生活的教义或知识、认知只住在记忆中,因而住在思维中;只住在那里的一切都住在属世人中;因此,在这些事物进入生活之前,一个人不会变得属灵;当一个人意愿他所思考的事,因而实行它们时,它们就进入生活。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假如有人知道道德和文明生活的一切法律,却不照之生活,那么他仍不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他的确可以比其他人更有学识地谈论它们,却仍被弃绝。一个知道十诫,甚至能明智地解释并谈论它们,却不照之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故此处首先论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也就是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他们以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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