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54

254.“就如我得了

254.“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比较像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主自己时,是指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由于这个过程通过试探和胜利实现,所以经上说“就如我得了胜”。主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而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1, 293, 302节)。“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表示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因为“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天上;“宝座”表示天堂,如前所述。主在众天堂的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它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节)。

当主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时,之所以在教会成员与主自己之间作一个对比,是因为主在世上的生活就是一个榜样,教会成员要照着这个榜样生活,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6, 17)

这就是为何在其它地方,主将自己与其他人作对比,如在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诫命,住在祂的爱里。(约翰福音15:9, 10)

又:

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翰福音17:16, 18)

又: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翰福音20:21)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4, 26)

主论到祂与人的结合,就如同论到祂与父的结合,也就是说,如同论到祂的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结合,因为主不与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结合,只与同人在一起的祂自己的东西结合。主移除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赋予祂自己的东西,并住在里面。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如从念给那些靠近圣餐之人的祷文和劝诫所清楚看到的,其中有这些话:我们若怀着一颗真正忏悔的心和活的信仰领受圣餐(因为这时,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与基督,并基督与我们就为一(也可参看约翰福音6:56)。不过,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11—12节)的说明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由此可知,由于天使和世人所接受的主的神性构成他们里面的天堂和教会,所以他们与主为一,正如主与父为一。

为了更清楚地知道当如何理解主所说的这句话,即“祂在祂父的宝座上与父同坐”,必须知道,“神的宝座”是天堂,如前所示,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却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主自己不在天堂中,而是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因为祂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向天使显为太阳的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圣火”表示神性之爱。光和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发出的光因是属灵之光,故是神性真理;热因是属灵之热,故是神性良善。后者,即神性良善由“天上的父”来表示。主是天堂的太阳,由此发出的光和热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 126–140节);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HH 7–1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天上的父”和“天父”表示什么,如在马太福音:

要善待你们的仇敌,这样你们才可以作你们在天上的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4, 45)

又:

你们要完全,像你们天上的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48)

又:

你们虽然邪恶,尚且知道拿好礼物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马太福音7:11)

又:

惟独遵行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7:21)

又:

一切植物,若不是天父栽种的,必要连根拔除。(马太福音15:13)

以及在其它地方(如在马太福音5:16; 6:1, 6, 8; 12:50; 16:17; 18:14, 19, 35; 马可福音11:25, 26; 路加福音11:13)。

“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

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因为他们的天使常见我在天上的父的面。(马太福音18:10)

“他们见在天上的父的面”表示他们从主那里接受神性良善;他们看不到祂的面,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5:37; 6:46)

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看出来: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显然,没有人被禁止称呼他在地上的父亲为“父”,主在此也没有禁止;经上这样说,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并且除了那一位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7)。主这样说话,是因为在新旧约圣言中,“父”在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也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


诠释启示录 #79

79.“祂用右手按着

79.“祂用右手按着我”表示来自祂的生命。这从“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右手”是指来自祂的生命(参看AE 72节);它之所以表示来自祂的生命,是因为它接着这些话而来,即:“我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此外,“用手摸或按”表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也表示从他人那里接受。当论及主时,如此处,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是指将生命传递并转移给那些处于一种光照状态,看见并听见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之人。这种情况也发生在约翰身上,因为当他看见并听见启示录所描述的事物时,就处于这种光照状态。

“用手摸或按”是指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是因为人的整个能力从身体传到手上;因此,心智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手臂和手也相应地执行。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或膀臂”和“手”表示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878, 3091, 4931–4937, 6947, 7673, 10019节)。但这种能力是属世能力,由此的传递是身体力量的行使;而属灵能力是愿意别人好,愿意将属于自己的东西尽可能地传给他人。“手”在灵义上就表示这种能力,“用手摸或按”表示它的传递和转移。由此可见当约翰躺下像死了一样时,在此被称为“人子”的主用右手按着约翰表示什么,即表示祂将来自祂自己的生命传递并转移给他(对此,参看前文)。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摸或按”和“用手摸或按”具有同样的含义;如以下经文,但以理书:

在那里向他显现为一个身穿细麻衣的主,其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按他;重新让他站起来;使他用膝支撑起自己;摸他的嘴唇,开他的口;又摸他,使他有力量。(但以理书10:4–21)

耶利米书:

耶和华伸手摸我的嘴唇,说,我将我的话放在你口中。(耶利米书1:9)

马太福音:

耶稣把手伸到麻风病人身上,摸他说,我愿意;你洁净了吧。他的麻风病立刻就洁净了。(马太福音8:3)

同一福音书:

耶稣见彼得的岳母正发烧,一摸她的手,烧就退了。(马太福音8:14–15)

又:

耶稣就摸两个瞎子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就开了。(马太福音9:29–30)

又: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门徒;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路加福音:

耶稣上前按住死人的棺材,说,年轻人,我告诉你,起来。然后那死人就坐起来,开始说话。(路加福音7:14–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就摸聋子的耳朵,治好了他。(路加福音22:51)

马可福音:

他们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这里,请祂摸他们;耶稣用手臂抱起他们,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3, 16)

同一福音书:

他们把病人带到耶稣这里,叫他们可以摸祂的衣裳繸子,凡摸着的人就都痊愈了。(马可福音6:56; 马太福音14:35, 36)

路加福音:

有一个患血漏的女人摸了祂的衣裳繸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耶稣说,摸我的是谁?有人摸了我,因为我知道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路加福音8:43–46)

由于“摸”和“按手”表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所以自古代教会就有这样的习俗,即按手在那些就职和受祝福之人的头上,如摩西就被吩咐向约书亚如此行(民数记27:18–23; 申命记34:9)。由于以色列人中间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属灵事物,所以摸或按也是如此;因此,那些摸或触着神圣之物的人被圣化,那些摸或触着不洁之物的人被污染;因为“摸或触”表示传递并转移给他人,并从他人那里接受,这一点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

凡触着会幕和法柜,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的,都要成为圣的。(出埃及记30:26–29)

出埃及记:

凡触着祭坛的,都要成圣。(出埃及记29:37)

利未记:

凡剩余的素祭和剩余的祭肉的,都要成圣。(利未记6:18, 27)

民数记:

凡摸了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灵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凡在开阔的田野里摸了被剑杀的,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的,就要七天不洁净。摸了除污秽水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不洁净的人所摸的一切物都不洁净,摸了这物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民数记19:11, 13, 16, 21–22)

利未记:

摸了不洁净的走兽和不洁净的爬物的人,必不洁净。它们掉在其上的一切东西都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瓦器,还是食物、喝的、炉子(但泉源、池子,或盛水的容器除外)都不洁净。(利未记11:31–36;以及其它地方,如利未记5:2, 3; 7:21; 11:37, 38; 15:1–33; 22:4; 民数记16:26; 以赛亚书52:11; 耶利米哀歌4:14, 15; 何西阿书4:2, 3; 哈该书2:12,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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