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199.“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在天堂,因为他们适合天堂。这从“名”和“生命册”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人生命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生命册”是指天堂(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在天堂,因为他们在爱和信上的状态是天上的,他们适合天堂。“生命册”表示天堂,因为一个处于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的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该天堂对应于最大形式的天堂;因此,在自己里面有天堂的人也进入天堂,因为他适合天堂。关于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58, 73-77, 87–102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0–236节)。正因如此,“生命册”是指人里面那对应于他所在的天堂的东西。由于如果人通过应用于世上生活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变得属灵,这种东西会永远留在人身上,所以经上说:“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在世上,如果人没有保持属灵,甚至直到生命结束,它有可能被涂抹;但如果他保持属灵,它就不能被涂抹,因为他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诸如发生在世上的这种与主的结合在人死后仍留在他身上。
由此可见“生命册”表示来自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被主铭刻在人身上的东西就是天堂。由此清楚可知,以下经文中的“生命册或案卷、册”是什么意思;但以理书:
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案卷都展开了。(但以理书7:9, 10)
同一先知书:
人民,就是凡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诗篇: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摩西五经:
摩西说,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一切日子都写上”表示人生命的一切状态。人所思想、意愿,以及所说、所行,甚至所见、所闻的每一件事和一切事,都与他同在于他的灵中,就好像铭刻于其中,以至于毫无缺失(参看《天堂与地狱》,462—463;《属天的奥秘》,2469–2494, 7398节);这就是人的“生命册”(AC 2474, 9386, 9841, 10505;5212, 8067, 9334, 9723, 984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