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9a.“瞎眼、赤身的”表示他们缺乏对真理的理解,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这从“瞎眼”和“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瞎眼的”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就会解释这一点;“赤身的”是指那些缺乏对良善的意愿,因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也会解释这一点。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即:唯信,或无仁之信,完全住在记忆中,丝毫不住在理解力中;因此,那些将理解力从信的事物中移除的人说,必须相信这些事物,而理解力却与它们毫不相干;因此,他们能说凡他们所愿意的任何话,即便是最虚假的,只要他们知道如何从圣言的字义引用证明它的东西,而他们对圣言的灵义一无所知。这谎言里面就隐藏着某种类似人人都要将其言论所挂靠到的教皇法令的东西,从而说服人们相信,他们知道并看见一切,而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没有看见。因此,那些看不见,也就是不理解自己所信的东西之人就是“瞎眼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他们不能通过属于信的事物完善生活;因为理解力是进入人生活的途径;人无法通过其它途径变得属灵。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用理解力来看见真理,从而接受它们;他们不接受他们没有用理解力来看到的东西;若有人对他们说,他们必须有信,尽管他们没有看见,也不理解,他们就会转身离开,说:“这怎么可能?我相信我看见或理解的东西;但我不能相信我没有看见,也不理解的东西;这些东西有可能是摧毁属灵生命的虚假。”
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他们完全不知道对邻舍之仁,因而完全不知道良善;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来自仁爱,没有仁爱的良善是不存在的;因此,那些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无助于救恩,唯信得救的人完全不知道良善是什么,因为他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尽管属灵良善及其被称为仁爱的情感是人的属灵生命,没有属灵生命,就没有信。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这是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的结果,因为当他们声称,当有信时,自己就变得公义,或称义了;他们对称义的理解是,他们不会因他们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而受到谴责或被定罪,因为他们已经与神和解了;因此,他们相信,恶人和善人一样可以得救,只要他们接受信,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因为这一点是从与他们的原则的联系中推论出来的。该教义的秘密就在于,他们说的是由唯独对圣子所促成的父神的和解的信产生,而不是由人生活的任何东西,或由他的仁爱情感产生的称义的渐进步骤;他们将这信称为信心或倚靠、得救之信本身。他们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属灵的生命。在他们所声称的信心中,从内在所感知到,或出现的东西没有源于属灵情感的任何东西在里面,只有源于对逃脱诅咒的喜乐的属世思维的东西在里面。
此外,那些对仁之良善一无所知的人没有对良善的意愿,那些对这种良善一无所知的人对邪恶也一无所知,因为良善揭示邪恶;因此,这些人既不能检查自己,也不能看见自己的邪恶,从而避开并弃绝它们。因此,他们放松对自己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约束,只出于害怕法律,以及名声、荣誉、利益和生命的丧失而注意避免作恶。这就是为何当这些人变成灵人,这些惧怕被除去时,他们就与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像魔鬼那样思考和意愿,因为他们在世上就是如此思考的;事实上,正是人里面的灵在思考。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不是这种情况。
再者,那些相信自己唯信称义的人以为他们被神引导,因而他们所行的是良善。他们说,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否则,良善就是寻求功德的。他们不知道,人那一方应该有接受,而这种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留意自己的思维和意图,因而留意自己的行为,然后停止邪恶,实行良善;当他关注他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并照之生活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除非人如此行,否则他这一方就没有接受,因而没有改造;在这种情况下,主在圣言中的一切戒律有什么用呢?人能这样做,这一点也是靠着主,因为每个人都从主的神性同在,以及祂被接受的渴望中获得这种能力。总之,除非人以其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以其信和爱来接受,否则就没有他那一方的接受,因而没有与主的结合。每个人都有可能知道,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但当对思维的一切约束都被丢弃时,祂无法流入;只有当来自欲望的思维和意图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约束时,祂才能流入。
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祂自己以本章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开门”是指人这一方的接受,如刚才所述。主在圣言的别处也教导了这一点,如约翰福音: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3, 24)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马可福音:
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又领受,并且结实。(马可福音4:20)
正是人那一方的接受使他与主结合,从而把他变成属灵的,所以当主说这些话时,祂喊着说:
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9; 马可福音4:9; 路加福音8:8)
239b.“瞎眼的”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赤身的”表示那些因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想在此引用其中一些经文,从中可以看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而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因此,属世的圣言字义拥有一个珍藏在它里面的灵义。“瞎眼的或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教会的恢复或重建;“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的聋子”表示那些愿意服从真理,因而过一种良善生活,但因没有圣言而不能的人;“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因无知而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那时他们必理解。显然,所指的并不是字面上的聋子和瞎子。
同一先知书: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以赛亚书35:4–6)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说明那时,那些信祂的人将得救。“瞎子的眼必打开”表示那时,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将理解;“聋子的耳必开通”表示那时,那些没有对良善的感知和意愿的人将在良善上服从和生活。故经上说:“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旷野”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良善的地方,“水”表示真理,“河”表示源于真理的聪明。
又:
我必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在外邦人当中的教会的建立。“祂必开瞎子的眼”表示那时,那些以前处于无知的人将理解真理;“祂必领被囚的出监狱”表示他们将从无知和虚假中被领出来。“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表示神性本身将取得一个人身。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领他们走不知道的路;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此处“瞎子”也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任何理解的人;他们被引到不知道的道和路上表示他们将要接受的真理之真理和良善;“我要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表示对无知的虚假的驱散,以及光照。
又:
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要拘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你要将有眼而瞎的民带出来,有耳而聋的带出来。(以赛亚书43:5–8)
这些话也论及主在外邦人或列族当中的教会的建立;“从东、西、北、南领种来”表示所有人,无论他们属哪个宗教;因为“东”和“西”表示爱之良善清晰和模糊的地方;“北”和“南”表示信之真理处于模糊和光明的地方。此处所指的是那些由于无知而处于模糊的人,因为经上说:“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那些接受真理的人被称为“众子”,那些接受良善的人被称为“众女”;“从远方”和“从地极”表示那些离教会的真理和良善遥远的人。“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表示所有承认主的人都将被主接受和改造。他们就是此处“有眼而瞎的,有耳而聋的”所表示的人。
又: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是黑暗;我们在幽暗中行走,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 10)
此处“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黑暗”和“幽暗”表示虚假;“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是指因虚假而犯错或迷失,尽管他们可以处在来自圣言的光中。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他们是不知道,不知道明白的牧人。(以赛亚书56:10, 11)
此处“瞎眼的”也表示那些不理解真理的人,尽管他们拥有圣言;“瞎眼的”明显表示这些人,因为经上说:“他们不知道,不知道明白。”
耶利米书:
我必将他们从北方之地领来;他们当中有瞎子,瘸子;他们要哭泣而来,我要以恳求领他们;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8, 9)
“北方之地”是指无知的虚假盛行的地方;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瞎子”;“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表示他们被引入真理。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锡安使火着起,吞灭了锡安的根基,这都因她先知的罪和她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他们被血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耶利米哀歌4:11, 13, 14)
此处“锡安”是指教会;“吞灭她根基的火”是指将要驱散一切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自我之爱;“先知的罪和祭司的罪孽”是指那些教导真理和良善之人的败坏;“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表示他们将因此不明白任何真理。玷污他们的“血”是指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和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表示通过邪恶和虚假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亵渎。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疯狂击打骑马的;我要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聪明人。这清楚表明“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和“以疯狂击打骑马的”表示什么。“马”表示理解力(参看小册子《白马》,1–6节)。
诗篇:
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诗篇146:7, 8)
那些处于虚假,并渴望从它们当中被释放的人被称为“被囚的”;“瞎子”是指那些因此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开他们的眼”是指使他们理解。
约翰福音:
以赛亚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39, 40)
“瞎了眼,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明显表示不理解真理。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而成为瞎子。他们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看不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因没有圣言而不知道真理的人,因而表示外邦人;但“看得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拥有圣言的人,因而表示犹太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反而成为瞎子”;但论到前者,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经上之所以说“他们的罪还在”,是因为他们说,他们不是瞎眼的,而是看得见;原因在于,他们虽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却不愿看见并承认真理,因而也不愿看见并承认主。这就是为何主称犹太人当中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为领瞎子的瞎子(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以及瞎眼领路的,愚蠢瞎眼的(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约翰福音:
耶稣看见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耶稣对门徒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耶稣说了这话,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于是他去一洗,回来就看见了。(约翰福音9:1, 5–7)
没有人能明白为何主如此行,除非他知道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就内义或灵义而言,“生来瞎眼的人”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之外,因而无法知道关于主的任何事,或从圣言被教导的人。主用地上的唾沫所和的“泥”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改造;“地”是指圣言所在的教会;“泥”是指形成的终端神性;“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是指由此赋予对真理的理解;“西罗亚池子”也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在那里“洗”是指从虚假和邪恶中得以洁净。这就是这段经文所表示的,迄今为止,这一点一直是隐藏的。“地”表示教会(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66, 10570节);“泥”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因而表示形成的良善(AC 1300, 6669节);“西罗亚池子”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以赛亚书8:6);耶路撒冷的池子一般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以赛亚书22:9, 11)。
马可福音:
耶稣来到伯赛大,他们带一个瞎子来,求耶稣摸他。耶稣手拉着瞎子,领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问他看见什么没有。他往上一看,说,我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随后耶稣又按手在他眼睛上,叫他往上看;那时他就复原了,样样都看得清楚了。(马可福音8:22–27)
至于这些话涉及什么,这一点只能从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得知;人若不理解这一切,就只能看见所做的这些事,并且对此的思维或许是纯属世的;但主在世上所说的一切话、所做的一切事都包含按顺序从最高到终端、因而完全的属灵事物,一切神迹和对它们的描述也是如此。主所恢复看见的瞎子表示属灵的瞎子,就是那些不知道和理解真理的人。此处提到的瞎子之所以被领到村外,是因为“伯赛大”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吐唾沫在他眼睛上”和前面提到的“用唾沫和泥”具有类似含义;后来主摸他的眼睛表示主从神性光照他;正因如此,瞎子刚开始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这句话表示凭字义而对真理的一般和模糊的感知;“树”也表示知识,“行走”表示生活。“主摸了他之后,他样样都看得清楚了”表示从主被教导和光照之后,他理解了真理;这种含义就包含在这些话中,并被天使感知到。“伯赛大”这个村或镇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这一点从马太福音(11:21)和路加福音(10:13)清楚看出来;“摸”表示传递和转移,但在此表示光照,因为被摸的,是眼睛(参看AE 79节)。“树”表示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2722, 2972, 7692节);“行走”表示生活(AC 519, 1794, 8417, 8420节; AE 97节)。
239c.此外,主所治愈的一切“瞎子”都表示那些处于无知,却接受主,并通过圣言被祂光照的人;一般来说,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也就是属灵事物;因此,祂的神迹是神性,因为正是神性从最初行动,并将这些事物呈现在终端。由此清楚可知,主所治愈的“瞎子”表示什么(关于他们,参看马太福音9:27–31; 12:22;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10:46–52; 路加福音7:21-33; 18:35–43)。
由于“瞎子”表示那些没有真理的知识,从而不理解真理的人,所以在赋予以色列人的法律和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在亚伦或利未人的子孙中,凡瞎眼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也就是献祭。(利未记21:18)
利未记:
瞎眼的都不可献上。(利未记22:22; 申命记15:21)
又:
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
申命记: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申命记27:18)
之所以制定这些律法,是因为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中的一切事物或仪式都代表属灵事物,它们对应于这些属灵事物。因此,下面的诅咒也是向那些不守诫命的人宣告的,摩西五经: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一切诫命,耶和华必用癫狂,瞎眼和内心的惊愕击打你;你必在午间摸索,好像瞎子在幽暗中摸索一样。(申命记28:15, 28, 29)
这些话也表示那些不通过遵行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那些事而听从主的声音之人必受到属灵的瞎眼和惊愕的击打。属灵的眼瞎和属灵的内心惊愕是指没有对真理的理解、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午间摸索”是指在教会,就是真理之光通过圣言被赐下的地方,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午间”表示真理在光中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9642节;《天堂与地狱》,148—149, 151节)。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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