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1.“你也不冷也不热”表示它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为它没有仁。这从“冷”和“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冷”是指未处于属灵之爱,而是处于地狱之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热”是指处于属灵之爱(对此,我们也稍后会提到)。由此清楚可知,“不冷也不热”表示既未处于地狱之爱,也未处于属灵之爱,而是在这两者之间,在这两者之间的人在地狱与天堂之间。
那些处于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迄今为止尚不为人知;但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的每个细节清楚看出来,也可从这一考虑看出来: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为自己、世界和属世的欲望活着,如此生活的人就处于地狱之爱;然而,这些人又通过阅读圣言,聆听由此而来的讲道,领受圣餐,以及只保留在记忆中的来自圣言的许多东西而仰望天堂;当他们这样做时,就处于某种属灵之热;但这不是属灵之热,或属灵之爱,因为他们没有照圣言生活;因此,他们既不热也不冷。此外,他们也这样将心智引到两个方向上,或说将心智分成两半,即:他们通过圣言的东西转向天堂,通过生活的东西转向地狱,从而停在这两者之间。当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渴望上天堂,说他们有信,阅读圣言,聆听讲道,经常领受圣餐,并希望通过这些事得救。但当他们的生命接受检查时,却发现它完全就是属地狱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敌意、仇恨、报复、诡诈和骗人的计谋无关紧要;当他们做正直、诚实和公义的事时,那也只是外在形式,是为了在世人面前这样表现,而内心里,或在他们的灵里,他们却有其它想法,也有许多相反的想法,认为思维和意图无关紧要,只要它们不在世人面前公开显露就行了。这就是为何他们的灵在从肉体中释放出来时,会具有这种品质,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图。
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说的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 23)
他们也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说的人:
你们开始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5–27)
“冷”表示地狱之爱,因为“热”表示天堂之爱。“热”表示天堂之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567—568节);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是天堂之爱,并构成天堂(HH 13–19节);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是地狱之爱,并构成地狱(HH 551–565节)。地狱也有热,但这热不洁净(参看《属天的奥秘》,1773, 2757, 3340节);当天堂之热流入时,这热就变成冷(参看《天堂与地狱》,572节)。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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