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09

209.“因为你有一

209.“因为你有一点能力,也曾遵守我的话,没有否认我的名”表示他们在使来自圣言的真理进入生活,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的程度内而从主拥有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这从“有一点能力”、“遵守我的话”和“没有否认我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点能力”是指来自主、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所以经上说,他们“有一点能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遵守我的话”是指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应用于生活,因为遵守真理或诫命意味着不仅认识并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那些如此意愿和实行的人就使他们从圣言所认识并感知到的真理进入他们的生活(参看AE 15节)。“没有否认我的名”是指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135节)。

要知道,有两件主要的事构成教会,即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应用于生活;此外,没有人能处于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另一个;因为进入生活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这一切成就在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之人身上,因为主从祂的神性人身,而不是从与人身分离的神性,也不是从与神性分离的人身流入所有人,既流入天堂里的人,也流入地上的人。因此,那些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并视父的神性不在人身之内,而是在人身旁边或之上, 从而与它分离的人不从主,因而不从天堂接受任何流注,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2–19, 59–72, 78–86等, 212节)。由此清楚可知,对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也就是承认神性人身的人来说,进入人的生活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当一个人热爱真理时,因而当他意愿并实行它们时,真理就进入他的生活,因为热爱的人也意愿和实行。总而言之,当一个人出于情感照真理生活时,真理就进入生活。这些真理之所以来自主,是因为主流入一个人的爱,并通过这爱流入真理,从而使这些真理进入他的生活。

现在有必要说一说人从主所拥有的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主;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人若相信反对邪恶和虚假的任何能力来自人的自我,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正是与地狱结合的恶灵引发人里面的邪恶,从而引发虚假。这些灵人数量众多,其中每一个灵人都与许多地狱结合,每个地狱又有许多灵人;除了主以外,没有人能使这些地狱离开人,因为唯独主拥有管理地狱的能力,人凭自己或他的自我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通过爱与主结合,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有两种爱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被称为属天之爱,对邻之爱被称为属灵之爱。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大量能力或力量,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一点能力。由于写给该教会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或处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这爱是属灵之爱,所以经上说:“你有一点能力。”

但必须知道的是,天使和世人从主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爱之良善;由于爱之良善不是从自己,而是通过真理行动,所以一切能力都通过真理来自爱之良善,对那些属灵的人来说,则通过信之真理来自仁之良善。事实上,良善通过真理取得一个品质,没有真理的良善没有品质,而没有品质,就没有力量,也没有能力。由此清楚可知,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仁通过信拥有一切能力;与信分离之仁和与仁分离之信都没有任何能力。这就是赐给彼得的钥匙所表示的,因为那里的“彼得”在灵义上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出于仁的信;赐给他的“钥匙”表示管理邪恶和虚假的能力或权柄。当彼得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时,这些事就对他说了;这也表示能力被赐给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并从祂处于仁之良善,从而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当彼得承认主时,这些事就对他说了,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回答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血肉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还对你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马太福音16:15–19)

关于彼得和赐给他的钥匙,可参看前文(AE 9节);以及《最后的审判》(57节)一书中的说明,还有《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2节);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 539节;《属天的奥秘》,3091, 3387, 3563, 4592, 4933, 6344, 6423, 7518, 7673, 8281, 8304, 9133, 9327, 9410, 10019, 10182节)。


诠释启示录 #108

108.启2:7.“

108.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灵”和“众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能理解的人应听从或服从,“听”是指理解并实行,也就是听从(参看AE 11节);“灵”,此处即神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704, 5307, 6788, 6982, 6993, 7001, 7499, 8302, 9199, 9228—9229, 9303, 9407, 9818, 9820, 10330);“众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也就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为其他人不属于教会。“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是对每个教会说的(在此是对以弗所教会说的;后来对士每拿教会说,1:11;对别迦摩教会说,1:17;对推雅推喇教会说,2:29;对撒狄教会说,3:6;对非拉铁非教会说,3:13;对老底嘉教会说,3:22);这是为了让凡属教会的人都能知道构成教会的,不是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和良善,或教义,甚至是圣言,而是听从,也就是理解并实行;因为“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就表示这一点。由于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是这一点,而不是没有实行的知道和理解,所以主也偶尔用到这句话,即“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如在马太福音11:15; 13:43; 马可福音4:9, 23; 7:16; 路加福音8:8; 14:35)。在启示录,经上补充说“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是因为这句话表示神性真理向那些属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或也可说,主所教导和所说的话,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7, 139节);因此,主自己不会说“灵所说的话”,因为祂自己就是那说话的神性真理。

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不是知道并理解神性真理,而是知道、理解并实行,主在许多经文中都明明白白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马太福音: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又:

撒在好地上的,是听了圣言又明白,后来结实的人。(马太福音13:23)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指示你们他像什么人。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7–49)

又: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听”只表示听,也就是知道和理解。在日常交谈中,当说一个人听某种东西时,“听”就具有这种含义;但当说他侧耳倾听,或留心细听,以及听从时,它表示理解并实行。此外,那些将生活与信仰分离的人就像主在马太福音所论到的人:

看见的人看不见,听见的人听不见,他们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15; 以西结书12: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