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5.“拿着大卫的钥匙”表示祂通过神性真理拥有能力。这从“钥匙”的含义和“大卫”的代表清楚可知:“钥匙”是指打开和关闭,在此打开天堂和关闭地狱的能力或权柄,因为经上接着说“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因此,“钥匙”在此表示拯救的能力(AE 86节),因为打开天堂并关闭地狱就是拯救。“大卫”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大卫”表示主,是因为在圣言中,“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王尤其代表主,因为大卫非常关心教会事务,也写了诗篇。在圣言中,“君王”表示神性真理,“祭司”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31节);此外,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教会和天堂的事物(参看AE 19, 50, 102a节)。经上之所以说祂“拿着大卫的钥匙”,是因为如刚才所述,大卫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或能力;事实上,一般来说,良善没有真理就没有能力,真理没有良善也没有任何能力,因为良善通过真理行动。这就是为何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合一从主发出,并且它们在何等程度上结合起来被天使接受,天使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因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大卫的钥匙”。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28–23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能力,也可见于该书539节。
在圣言中,“大卫”表示主,这一点从先知书中提到他的一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他们必住在地上,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直住到永远;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首领,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3–25)
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必回转过来,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在末后的日子,必怀着敬畏归向耶和华和祂的美善。(何西阿书3:5)
经上说“他们必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性良善是神性存在;“王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性真理是显现或实存。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732, 2586, 2807, 2822, 3921, 4253, 4402, 7010, 9167, 9315节)。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先拯救犹大的帐棚,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大卫的家必如神,如在他们前面的耶和华的使者。我必将那恩典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到那日,必有一泉源为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而开。(撒迦利亚书12:7, 8, 10; 13:1)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和那时对那些属于祂的属灵国度之人的拯救。“犹大的帐棚”表示属天国度;“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表示属灵国度。属灵国度由天上和地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组成,属天国度由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组成(参看AE 204b节)。由此可见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这两个国度要行如一体,一个不可将自己提升到那一个之上。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犹大”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以及主的属天国度(参看AE 119节);“耶路撒冷”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属天的奥秘》,402, 3654, 9166节)。因此,“大卫家”所表相同;故此处说“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耶和华的使者”;“神”也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耶和华的使者”所表相同(参看AE 130b, 200节)。
在以下经文中,“大卫”和他的“家”也具有类似含义。以赛亚书:
你们要侧耳,要到我这里来;你们要听,使你们的灵魂得以存活,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怜悯。看,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领袖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3, 4)
这些事论及主,祂在此由“大卫”来表示。诗篇:
你必在天上坚立你的真理;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耶和华啊,诸天要称赞你的奇事;在圣者的会中,要称赞你的真理。(诗篇89:2–5)
这些事也论及主,而不是论及大卫;因为经上说“我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这不适用于大卫,他的种和宝座不会永远坚立,而耶和华却起了誓;耶和华的誓言是神性不可更改的确认(参看《属天的奥秘》,2842节)。“大卫的种”在灵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本身(参看《属天的奥秘》,3373, 3380, 10249, 10445节);“宝座”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属天的奥秘》,5313, 5922, 6397, 8625节)。大卫被称为“我的仆人”(如在前面以西结书37:23–25),是因为在圣言中,“仆人”用于服侍和事奉的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441, 7143, 8241节);发出的神性真理服侍和事奉它从中发出的神性良善。“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你必在天上坚立你的真理,诸天在圣者的会中,要称赞你的真理。”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也被称为“圣者”(参看AE 204节)。
又:
我必不亵渎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出的。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决不向大卫说谎。他的种要存到永远,他的宝座在我面前如太阳。又如月亮永远坚立,如云中忠实的见证。(诗篇89:34-37)
这些事论及主,这一点从这整个诗篇明显看出来,因为它论述了主的降临,后来又论述了犹太民族对祂的弃绝。此处论述的是主,祂在此由“大卫”来表示,这一点从该诗篇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膏膏他。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他要称呼我说,你是我的父,是我的神,是拯救我的磐石。我也要立他为长子,高于世上的列王。我也要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诗篇89:20, 25–27, 29)
在诗篇的其它经文中,主也由“大卫”、“受膏者”和“王”来表示;那些属灵地理解圣言的人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而那些仅属世地理解圣言的人却看得很模糊。如诗篇中的这些话:
愿你的祭司披上公义,愿你的祭司披上公义,愿你的圣徒欢呼。求你因你仆人大卫的缘故,不要厌弃你受膏者的脸;在那里,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他的冠冕要在他自己身上发旺。(诗篇132:9, 10, 17, 18)
此处主也由“大卫”和“受膏者”来表示,因为该诗篇论述的是主,这从前文清楚看出来,那里说:
他向耶和华起誓,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直等我为耶和华寻得一个地方,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看,我们听说约柜在以法他(伯利恒)。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2, 4–7)
为叫大卫可以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愿意从大卫家出生,还被称为“大卫的子孙”,“大卫的根和后裔”,以及“耶西的根”。但当主脱去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父亲的人身,也就是神性人身时,祂就不再是大卫的子孙。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呢?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马太福音22:42–45; 路加福音20:41–44)
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脱去了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了来自父亲的人身,也就是神性人身,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5, 298–310节)。因此,祂不是大卫的子孙,就像祂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一样;所以祂不将马利亚称为祂的母亲,而是称为“妇人”(马太福音12:46–49; 马可福音3:31–35; 路加福音8:19–21; 约翰福音2:4; 19:25, 26)。“彼得的钥匙”和“大卫的钥匙”所表相同,即表示主拥有一切能力,祂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章节。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