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0

20.“写信给七个教

20.“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从“七”和“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所有人。因为在圣言中,“七”表示开始和结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时间和一个完全状态,“一七或一周”也是如此(《属天的奥秘》,728, 6508, 9228节)。“七”因表示完全,故也表示所有,因为所有构成完全;事实上,就那些构成一个社群,在此构成教会的人来说,完全表示所有人;因此,当圣言论述巨大时,“七”表示完全;但当圣言论述众多时,“七”表示所有。在圣言中,“三”也表示完全和所有(这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但圣言在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会用到“七”,在其它情况下都用“三”(《属天的奥秘》,10127节);故此处用到“七”,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教会”表示这些人,是因为这些真理构成与每个人同在的教会;事实上,那些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尽管生在教会之内,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这就是为何主的教会由所有系教会,也就是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构成,无论他们在哪里。教会和天堂一样在人之内,而不是在人之外;因此,一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就是一个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4节;《天堂与地狱》,53–54, 57节)。之所以也说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是因为这是一回事;事实上,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也就是说,人所信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信的一切都来自仁(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 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39节;以及《天堂与地狱》,364, 424, 482, 526节)。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当读到这些事物时,只以为“七个教会”是指后来提到名字的七个教会(启1:11);但所指的不是教会,而是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因为这就是圣言的灵义。

诠释启示录 #894

894.“守神诫命的

894.“守神诫命的也在此”表示他们就是那些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说“他们要谨守并遵行神的诫命和训词”;“行神的训词”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是一个意思。因为一个人从内在,或从心里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凡他所意愿的,他就会去行;爱神就是爱祂的训词,因为它们属于神,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它们就是神。由此可见,唯信的追随者们对什么是爱知道得何等之少。他们承认或断言,信从爱中存活,没有爱的信是死的;然而,他们不知道爱与行为是一。他们声称,爱在信里面;却不知道当一个人不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时,信里面没有爱;信里面的爱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属世之爱不是对主和邻舍的爱,而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爱彻底毁灭信,甚至歪曲必须构成纯正信仰、在圣言里面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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