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4.“我哪个时刻来到你那里,你也不知道”表示对那个时间和那时状态的无知。这从“时刻”和“不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刻”是指当人死亡时的时间,以及那时他的状态;“不知道”是指无知。经上说“我哪个时刻来到你那里”,即“如同贼一样”,这句话在字义上的意思是,主会如此来到;但它在灵义上的意思是,邪恶和虚假将偷走他们从圣言所拥有的知识。因为作恶在圣言的字义上被归于耶和华或主,但它在灵义上的意思是,祂不向任何人行恶,而是人向自己行恶(参看《属天的奥秘》,2447, 5798,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 7679, 7710, 7877, 7926, 8227—8228, 8284, 8483, 8632, 9010, 9128, 9306, 10431节)。
此外,“时刻”(Hour,经上或译为时辰、时候、小时,时等)也表示状态,因为在圣言中,一切时间,如一天,一周,一月,一年,一个时代,都表示生命状态,“时刻”同样如此。其原因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但由于“时刻”既表示时间,也表示状态,所以在圣言提到“时刻或时辰”的地方,几乎无法得知它除了表示时间外还表示什么。如马太福音:
家主雇工人进他的葡萄园,他们从第三时辰,第六时辰,第九时辰,第十一时辰劳动,并领了一样的报酬。(马太福音20:1–16)
这些“时辰”在世上表示时间,但在天堂表示生命的状态,因为天堂没有时辰,那里的时间不像世上的那样可以测算,并分成日子,这些日子又分成时辰。因此,天使感知到的不是这些时间,而是那些死去之人的生命状态,无论老人,年轻人,少年人还是孩子,他们同样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在葡萄园中劳动”是指通过应用于生活功用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在圣言中,“葡萄园”表示属灵教会,和属于人的属灵生命(参看《属天的奥秘》,3220, 9139节)。“第三时辰”、“第六时辰”和“第九时辰”表示相似的生命状态,因为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具有意义,这些数字具有相似的含义。“三”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或完整直到结束之物(AC 2788, 4495, 7715, 8347, 9825节);“六”和“九”同样如此。但“十一”表示一种尚未完全的状态,但却接受的状态,就是诸如善良友好的孩子和婴儿的那种状态。所有人都劳动到的“十二时辰”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真理和良善(AC 577, 2089, 2129—2130, 3272, 3858, 3913节)。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具有意义(AC 4495, 4670, 5265, 6175, 9488, 9659, 10217, 10253节);相乘得出的复合数字和构成它的简单数字具有相似的含义,因此,“三”、“六”和“九”具有相似的含义(AC 5291, 5335, 5708, 7973节)。
由于“十二”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真理和良善,因而表示由此而来的人的光或聪明的状态,所以主说:
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人在白日走路,就不会跌倒。(约翰福音11:9)
在其它地方,“时”也表示生命的状态,如启示录:
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第三部分。(启示录9:15)
此处提到的“时”表示人里面的邪恶状态,等到我们解释这些话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由此明显可知,“我哪个时刻来到你那里,你也不知道”表示人不仅不知道他的死亡时间,而且也不知道那时他的状态,而这个状态将持续到永远;因为人过去的生命,甚至直到生命结束的状态如何,他将永远保持如何。
主在福音书中经常说类似的话,如马太福音:
你们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2, 44)
同一福音书:
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马太福音24:50)
又: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要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3)
要知道,人永远保持其整个生命一直到结束时的品质或样子,根本不是他在死亡的那一刻的样子。因为那时,对恶人来说,悔改是没有用的;而对善人来说,悔改会强化或坚固这种状态。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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