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4.“我哪个时刻来到你那里,你也不知道”表示对那个时间和那时状态的无知。这从“时刻”和“不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刻”是指当人死亡时的时间,以及那时他的状态;“不知道”是指无知。经上说“我哪个时刻来到你那里”,即“如同贼一样”,这句话在字义上的意思是,主会如此来到;但它在灵义上的意思是,邪恶和虚假将偷走他们从圣言所拥有的知识。因为作恶在圣言的字义上被归于耶和华或主,但它在灵义上的意思是,祂不向任何人行恶,而是人向自己行恶(参看《属天的奥秘》,2447, 5798,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 7679, 7710, 7877, 7926, 8227—8228, 8284, 8483, 8632, 9010, 9128, 9306, 10431节)。
此外,“时刻”(Hour,经上或译为时辰、时候、小时,时等)也表示状态,因为在圣言中,一切时间,如一天,一周,一月,一年,一个时代,都表示生命状态,“时刻”同样如此。其原因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但由于“时刻”既表示时间,也表示状态,所以在圣言提到“时刻或时辰”的地方,几乎无法得知它除了表示时间外还表示什么。如马太福音:
家主雇工人进他的葡萄园,他们从第三时辰,第六时辰,第九时辰,第十一时辰劳动,并领了一样的报酬。(马太福音20:1–16)
这些“时辰”在世上表示时间,但在天堂表示生命的状态,因为天堂没有时辰,那里的时间不像世上的那样可以测算,并分成日子,这些日子又分成时辰。因此,天使感知到的不是这些时间,而是那些死去之人的生命状态,无论老人,年轻人,少年人还是孩子,他们同样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在葡萄园中劳动”是指通过应用于生活功用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在圣言中,“葡萄园”表示属灵教会,和属于人的属灵生命(参看《属天的奥秘》,3220, 9139节)。“第三时辰”、“第六时辰”和“第九时辰”表示相似的生命状态,因为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具有意义,这些数字具有相似的含义。“三”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或完整直到结束之物(AC 2788, 4495, 7715, 8347, 9825节);“六”和“九”同样如此。但“十一”表示一种尚未完全的状态,但却接受的状态,就是诸如善良友好的孩子和婴儿的那种状态。所有人都劳动到的“十二时辰”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真理和良善(AC 577, 2089, 2129—2130, 3272, 3858, 3913节)。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具有意义(AC 4495, 4670, 5265, 6175, 9488, 9659, 10217, 10253节);相乘得出的复合数字和构成它的简单数字具有相似的含义,因此,“三”、“六”和“九”具有相似的含义(AC 5291, 5335, 5708, 7973节)。
由于“十二”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真理和良善,因而表示由此而来的人的光或聪明的状态,所以主说:
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人在白日走路,就不会跌倒。(约翰福音11:9)
在其它地方,“时”也表示生命的状态,如启示录:
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第三部分。(启示录9:15)
此处提到的“时”表示人里面的邪恶状态,等到我们解释这些话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由此明显可知,“我哪个时刻来到你那里,你也不知道”表示人不仅不知道他的死亡时间,而且也不知道那时他的状态,而这个状态将持续到永远;因为人过去的生命,甚至直到生命结束的状态如何,他将永远保持如何。
主在福音书中经常说类似的话,如马太福音:
你们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2, 44)
同一福音书:
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马太福音24:50)
又: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要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3)
要知道,人永远保持其整个生命一直到结束时的品质或样子,根本不是他在死亡的那一刻的样子。因为那时,对恶人来说,悔改是没有用的;而对善人来说,悔改会强化或坚固这种状态。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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