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a.“我必来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表示当从圣言那里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被夺走时,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这从“如同贼一样来到”的含义清楚可知,“如同贼一样来到”当论及那些不警醒,也就是没有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人时,是指从圣言那里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这些话也表示意想不到的死亡时间,人死后永远留在他在世上为自己所获得的生命状态中;因此,人必须警醒。由于很少有人知道,从圣言那里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会被夺走,所以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个过程是如何进行的。在人的灵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会永远留在他身上,而不在人的灵里面的事物在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人时,都会消失。留 在人的灵里面的,是那些他从自己所思想的事物,也就是当他独自一人时,他出于自己的爱所思想的事物,因为那时,他的灵从它自己,而不是从他身体记忆里没有与他的爱构成一体的事物思考。人有两种状态,当他从自己的灵思考时是一种状态,当他从其身体的记忆思考时是另一种状态;当这两种状态没有构成一体时,人独自一人能以一种状态思考,与其他人在一起则能以另一种方式思考并说话。
以一个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轻视或不关心神性,甚至从心里否认神性,因而以世上的狡猾和欺诈来图谋各种邪恶的牧师为例;当他与其他人说话,尤其在讲道时,可以说能出于对神性和神性真理的热情说话,甚至在这些时候,还能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但这种状态是他那来自身体记忆的思维的状态,并且明显与其来自灵的思维的状态分离,因为当只剩下他自己时,他就思想反对这些事。这是死后留在人身上的状态,而前一种状态不会留下来,因为它属于他的身体,不属于他的灵。因此,当他成为一个灵人时(这是他死亡时发生的情形),就会抛弃他从圣言为自己所获得、但与他的灵之爱的生命不一致的一切知识。而那些当独自一人时,公正地思想神性、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真理,并热爱真理,以至于渴望照之生活的人则不然。这些人在灵里的思维与其来自身体记忆的思维构成一体,因而与他们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构成一体;它们构成一体到何等程度,这些知识就在何等程度上获得属灵生命,因为它们被主从外在人或属世人提升到内在人或属灵人,并构成生命,也就是构成内在人或属灵人的生命,即构成它的理解力和意愿。内在人或属灵人里面的真理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是神性,人从这些真理中获得其内在人里面的生命,情况就是这样,我从大量经历中得以知道这一点;如果我引用关于它的全部经历,这会填满许多页纸。关于它的一些内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91–511节)和前文(AE 114节)。
由此可见“我必来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死后,从圣言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将被夺走。下面启示录中的话所表相同: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经上说“像贼一样”,是因为属世人中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会夺走并逐出那里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为不被爱的事物都被逐出。每个人都要么有对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爱,要么有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爱。这两种爱彼此对立,因为没有人能服侍两个主,不是爱这个,就是恶那个(马太福音6:24)。
由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从里面或内层渗透进来,可以说冲破人来自灵的思维状态和来自身体的思维状态之间的墙,并逐出从外部在人里面有住处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贼”所表示的,是那些邪恶和虚假;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挖窟窿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财宝”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积攒财宝在天上”是指在属灵人中,因为属灵人在天堂。“财宝”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1694, 4508, 10227节);内在属灵人在天堂(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0节)。
同一福音书: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挖透房屋。(马太福音24:42, 43)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人若知道他死亡的时刻,就会预备自己,事实上不是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是出于对地狱的恐惧预备自己;凡一个人出于恐惧所行的,都不会留在他身上,而他出于爱所行的,却会留下来;因此,他必须一直做好预备,或说不断预备自己(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3, 168节)。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此处也将虚假和邪恶称为“盗贼”,并说它们“偷窃”;“盗贼”表示虚假,“夜间而来的强盗”表示邪恶;经上说“夜间”,是因为“夜”表示一种没有爱和信的状态。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因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荒废;“城”和“墙”表示教义的事物;“房屋”和“窗户”表示属于那接受的心智的事物;“房屋”表示被称为意愿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良善所在之处,“窗户”表示被称为理解力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真理所在之处。在圣言中,“城”是指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02, 2449, 2943, 3216, 4492—4493节);“墙”是指保护的教义真理(AC 6419节);“房屋”是指被称为意愿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良善所在之处(AC 2231, 2233, 2559, 3128, 5023, 6690, 7353, 7910, 7929, 9150节);“窗户”是指被称为理解力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真理所在之处(AC 655, 658, 3391节)。由此清楚可知,“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表示什么。
何西阿书:
我医治以色列,那时以法莲的罪孽和撒玛利亚的邪恶就显露出来,因为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以法莲的罪孽”表示理解力的虚假;“撒玛利亚的邪恶”表示意愿的邪恶;“撒了谎”表示思想并意愿来自邪恶的虚假;“贼人”表示夺走并驱散真理的虚假;“外面一群散开”表示逐出良善的邪恶。“以法莲”是指对诸如属于教会的事物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谎”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AC 8908, 9248节);“一群”是指逐出邪恶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逐出良善的邪恶(AC 3934—3935, 6404—6405节)。
193b.引用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圣言中,“贼”表示什么,即表示使真理荒废,也就是夺走并摧毁真理的虚假。前面说明,死后,来自圣言、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知识都被夺走;因此,它们从那些没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变得属灵的人那里被夺走。圣言历史部分中的其它许多经文也所表相同;但仍没有人能明白这一点,除非他知道圣言的灵义。这由以色列人从埃及人那里借走金器银器和衣裳,从而像贼一样夺去它们来表示;对此,摩西五经是这样描述的:
他们被吩咐向埃及人借金器银器和衣裳。耶和华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借给他们,他们就这样掠夺了埃及人。(出埃及记12:35, 36)
“埃及人”代表那些虽是纯属世的,却拥有许多知识或认知的人。“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属灵的人;“金器银器和衣裳”表示属灵的人应用于良善,而属世的人却应用于邪恶,从而摧毁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约书亚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经常论述的列族被交与诅咒,同时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要么用火焚烧,要么被掠夺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迦南地的列族代表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以色列人代表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
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将从那些没有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也是主关于给予仆人才干和银钱,好叫他们做买卖并获利,以及那没有做买卖,分文未赚的仆人的比喻的意思;对于这个仆人,经上如此说:
对于那将才干埋藏在地里的仆人,主人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当把我的银钱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因此,把才干从他那里夺来,给那有十个才干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马太福音25:14–30)
路加福音:
那赚了一锭的人来说,主啊,看哪,你的一锭在这里,我把它包在手巾里存着。主说,为什么不把我的银子交给银行,等我来的时候,连本带利都可以再赚回来呢?他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我告诉你们,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路加福音19:13–26)
在这些经文中,“才干”、“锭”和“钱”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做买卖、获利、把它放给兑换银钱的,或交给银行,表示通过它们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和聪明;把这些埋藏在地里,或包在手巾里,表示它们只在属世人的记中;因此,论到这些人,根据本节开头所解释的,经上说,他们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这种情况就发生在来世所有为自己获得来自圣言的知识,却没有把它们投入生活,只投入记忆的人身上。那些只在记忆中拥有来自圣言的知识,无论这些知识何等多的人,若没有把它们投入生活,就仍和以前一样是属世的。将来自圣言的知识投入生活就是当一个人只剩下自己出于他的灵思考时,出于它们思考,并意愿和实行它们;事实上,这就是因它们是真理而爱真理;如此行的,是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变得属灵的人。
141a.“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叫他们充满或获得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从“吃”、“祭偶像之物”和“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自己的和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 8001节),因而也指充满或获得;“祭偶像之物”,也就是祭献给偶像的事物,是指各种邪恶(对此,下文会详述);“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下文也很快详述)。巴兰建议巴勒邀请以色列人向他的神献祭,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摩西五经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住在什亭,百姓在那里开始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因为他叫百姓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百姓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发作。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当献祭建立时,其中一条律例是:一部分祭物,尤其感恩祭,要烧在祭坛上,一部分要在圣地吃了。献祭本身表示出于爱和信的敬拜,吃祭物表示将那良善变成自己的。祭物表示出于爱和信之良善的敬拜的一切(参看《属天的奥秘》,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吃”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AC 10109节)。正如吃献给耶和华的祭物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献给列族的神、被称为“祭偶像之物”的祭物表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
“行淫”在灵义上表示充满或获得虚假,因而也表示歪曲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所表相同;因为圣言的历史部分涉及并表示属灵事物,这从被称为《属天的奥秘》的对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解释可以看出来。由于以色列人吃祭偶像之物,以及他们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涉及这类事(因为它们也涉及它们所表示的事),所以经上吩咐,百姓的首领要在日头面前向耶和华悬挂;由于同样的原因,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将一个以色列男人和一个米甸女人由腹中刺穿,他也因这样做而受到祝福;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可参看民数记25:1–18)。若只是因为吃祭偶像之物并与别的民族的女人行淫,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去实施这些惩罚和灾祸,除非这些事涉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它们并未在圣言字义上显现,只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所涉及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就是同时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并且如前所述,这就是将邪恶和虚假变成自己的。
141b.通奸和行淫涉及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它们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你所有的情人,奖赏他们,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
谁看不出此处淫乱或行淫不是指平常属世意义上的淫乱或行淫?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教会;这些事就是淫乱或行淫所表示的;因为灵义上的“淫乱或行淫”,或属灵的淫乱或行淫,无非是对真理的歪曲。此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与她行淫的“埃及人”是指被错误地用来证实虚假的各种知识或认知;“亚述人”是指基于虚假的推理;“迦勒底”,就是贸易之地,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她给情人的“赏金”表示虚假的贩卖。由于通过歪曲真理而玷污良善,这个教会被称为在自己丈夫之下通奸的妇人。
同一先知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选择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她向他们放纵淫行,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8, 11, 14, 16–17 等)
此处“淫行”同样表示属灵的淫行,这从每个细节都明显看出来。“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是指两个教会,即以色列教会和犹太教会;与“埃及人”、“亚述人”、“迦勒底人”的“淫行”与前面所表相同;“巴比伦人所登的爱情床”是指对良善的亵渎。
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在那里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行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
“以色列”是指处于真理的教会,“犹大”是指处于良善的教会,因为他们代表这两种教会。“以色列的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犹大的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行淫”是指追求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甚至来自圣言的,并歪曲它们;“和石头木头行通奸”是指败坏和亵渎一切真理和良善;“石头”表示真理,“木头”表示良善。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成群地来到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是指看见并检查那教会的教义;因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街”和“宽阔处”是指教义。“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表示教会里是否有任何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表示当真理被揭示给他们时,他们却歪曲它们。就教义而言,这样一个教会就是他们成群所来到的“娼妓家”。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间的山丘上行通奸,发嘶声,作淫乱的污秽事,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耶利米书13:27)
“发嘶声”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马”表示真理所在的理解力;“田野间的山丘”是指教会里的真理之良善,这些良善被败坏了。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与同伴的妻子行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此处“通奸”和“行通奸”明显表示扭曲真理;“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教导真理的人;因为经上说“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他们说虚假话”。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直到他们的尸首在旷野都灭尽了。(民数记14:33)
以色列人在旷野灭尽,不是因为他们担当了淫行,而是因为他们弃绝天上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对他们说这话,是因为他们不想进入迦南地,而是想返回埃及;“迦南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及其真理;“埃及”表示被歪曲并变成法术的这些事物。
弥迦书:
她的一切雕像必被打碎,行淫的赏金全被火烧尽;她所有的偶像我必荒废,因为她从妓女的雇价聚集它们,它们必回复为妓女的雇价。(弥迦书1:7)
“雕像”和“偶像”表示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行淫的赏金”是指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从而败坏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何西阿书:
耶和华对先知说,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这代表教会的品质是什么样,即它完全沉浸于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酒和新酒,把心占据。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妇犯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淫行、酒和新酒”是指被歪曲的真理;“行淫”是指歪曲本身;“酒”是指内层虚假;“新酒”是指外层虚假;“行淫的女儿”是指被败坏的真理之良善;“犯通奸的儿媳妇”是指与由此而来的虚假结合的邪恶。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察罚推罗,她必回去得妓女的雇价,与世面地上所有国家行淫。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在圣言中,“推罗”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知识或认知;所论及的“妓女的雇价”是指通过扭曲用于邪恶和虚假的这些知识;“她的货财”是指这些的贩卖。“与地上所有国家行淫”是指与教会的所有和每个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是因为这些表示被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一个人通过确定性的知识本身可以获得智慧;因为知识是变得智慧的手段,也是变得疯狂的手段。当它们通过被用于邪恶和虚假而被歪曲时,就成为变得疯狂的手段。在经上说这句话的地方所表相同:
他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路加福音16:9)
在经上吩咐下面这些话的地方也所表相同:
她们必向埃及人借金、银和衣裳,把它们从他们那里夺走。(出埃及记3:22; 12:35–36)
“埃及人”表示他们用来歪曲真理的各种知识。
摩西五经:
我必剪除转向招灵的和行巫术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5, 6)
以赛亚书:
他们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和妓女的种子,都近前来。(以赛亚书57:2–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马兵上来,剑发光,枪闪烁,被杀的众多;都因妓女,行邪术的主母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摩西五经:
不可与那地的居民立约,免得他们的儿女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民数记:
好叫你们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不随从自己的内心和自己的眼目而跟着行淫,像你们素常一样。(民数记15:39)
启示录: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喝她邪淫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要把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使地上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由于“行淫”和“通奸”表示这些事物,还由于它们在天堂具有同样的含义,所以以色列教会,也就是其中一切事物都具有意义的代表性教会,被赐予以下诫命,申命记:
以色列中不可有妓女和嫖客。(申命记23:17)
利未记:
与人之妻行通奸的人,与同伴之妻行通奸的人都必处死。(利未记20:10)
申命记:
妓女的雇价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还愿。(申命记23:18)
利未记:
亚伦的儿子不可娶妓女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所休的妇人为妻。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大祭司的女儿若行淫玷污了自己,就用火焚烧。(利未记21:7, 9, 13–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淫行”和“通奸”涉及这些东西,这一点已经通过来世的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已经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的气场使这些东西变得显而易见;有一种可憎的淫乱气场从那些在自己里面确认虚假,并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证实它们的灵人的同在中发出。这些气场就对应于一切禁婚亲等(对此,参看利未记20:11–21),照着将真理应用于虚假,以及将虚假与邪恶结合,尤其与从自我之爱流出的邪恶结合而不同(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4–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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