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0. 启3:3.“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留意”表示回想并注意主在圣言中所教导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其生命是道德的,不是属灵的之人;此处说这些人要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以便他们的道德生命可以复活,这由刚才的话,即“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留意”表示回想并注意主在圣言中所教导的。“留意”表示注意,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的情形;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时,他们不是从他们生于其中的教会教义来看它,而是在仿佛与这教义分离的情况下看它,因为他们渴望被光照,并从内心在自己里面,而不是从其他人看见真理。那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被主光照,他们被允许从他们自己所看见的真理中为自己形成教义;这教义也被植入他们,并永远留在他们的灵里。
但那些出于从其他人那里所接受的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不能在自己的灵之光中,因而不能从内心在自己里面看见真理,只能在自己之外看见它们,他们相信一件事是真的,是因为其他人看见了它;因此,他们只注意确认它的东西;至于其它东西,他们要么忽略过去,仿佛没有看见,要么把它们拿来支持他们的教义所宣称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些人无法被光照;因为他们只是将确认的材料存储在他们属世人的记忆中,从此以后就出于该记忆说话。这就是为何这些人和以前一样仍是属世的,没有变成属灵的;因为变成属灵的就是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灵;而灵不会充满真理,除非它渴望认识真理,无论它在圣言的哪个地方,并且当看见并感知到它时,就以它为乐;这种情感就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对此,我们在前面说过多次。这就是“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留意”在灵义上所表示的。从天堂之光看见并感知真理,是智慧人的一部分,但确认其他人所说的不是(参看《属天的奥秘》,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从天堂之光看见并感知真理只被赋予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因而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AC 8521节);确认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而是属世之光,恶人也可能拥有确认之光(AC 8780节)。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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