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 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161.“行淫,吃祭偶像之物”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这从“行淫”和“吃祭偶像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参看AE 141节);“吃祭偶像之物”是指将邪恶变成自己的(对此,也可参看AE 141a节)。之所以在此也表示玷污良善,是因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在教会的事物上就是对良善的玷污;事实上,这就是将教会的良善用于邪恶,从而玷污它们。例如,祭坛,献祭,一起吃祭物表示以色列教会的良善;当这些事物被献给巴力时,良善就被用于邪恶,更不用提其它类似例子了。当圣言被用来证实自我的邪恶时,没有代表的教会也是这种情况,如教皇一族为获得对整个天堂的统治权所行的。“行淫,吃祭偶像之物”表示歪曲真理、玷污良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列王纪下,耶洗别的行为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淫行邪术: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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