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启1:4.“约翰”表示教义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是指爱之良善,如前所述(AE 8节)。他因代表爱之良善,故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世人、灵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那些作为接受者的人可以说就表示来自主的东西。圣言中的其他许多人也是这种情况,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利亚,以利沙,施洗约翰,彼得和其余的门徒;其中每个人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某种良善或真理,然而他们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例如,“大卫”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因此,大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真理和王权方面的主;这就是为何圣言论到大卫说,他要来给以色列人作王(以西结书37:24, 25; 何西阿书3:5)。以利亚和以利沙也是如此,他们因在内义上表示圣言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言所来自的主。“以利亚”和“以利沙”表示圣言,因而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是,故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彼得”表示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因为信来自主(AE 9节)。由此可见为何“约翰”表示主。他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七个教会”在内义上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正是这些人构成教会;教义是教导这些真理的。正因如此,主是圣言,故也是教会的教义,因为一切教义皆来自圣言。主是教会的教义,因为属于教义的一切真理皆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31, 2859, 3712节)。
九、巴比伦及其毁灭
53.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可参看40-44节);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可参看45-52节);这一章还解释了对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是如何进行的(可参看50-51节)。接下来说明对“巴比伦”所指的天主教徒的审判是以哪种方式进行的;启示录对巴比伦有大量论述,特别是第18章论述了它的毁灭,在那里经上是如此描述的:
天使大声喊着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在描述这种毁灭之前,我先提出一些初步观点:
⑴何谓“巴比伦”,其性质如何。
⑵属巴比伦者在来世是什么样。
⑶迄今为止,他们在灵界的住处在哪里。
⑷他们为何被容忍住在那里,直到最后审判之日。
⑸他们如何被摧毁,他们的住处如何变成荒场。
⑹他们当中那些对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拥有一种情感的人都得救了。
⑺从今以后,从尘世进入灵界的天主教徒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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