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就是你容许妇人耶洗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这从“妇人耶洗别”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耶洗别”是指完全败坏的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表示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52—253, 749, 770, 6014, 7337, 899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教会的一切败坏都来源于这两种爱,即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所以“耶洗别”表示这两种爱的快乐。这些爱掌权的教会被称为“妇人耶洗别”,是因为在圣言中,亚哈的妻子耶洗别代表这些爱的快乐和由此对教会的败坏。事实上,圣言,甚至历史部分所写的一切,都代表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9–266节)。当这两种爱凌驾于天堂的爱之上时,对教会的一切败坏就都源于它们,因为这两种爱与构成天堂和教会的那两种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还因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都从这两种爱存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9, 61, 65–82节;《天堂与地狱》,252, 396, 399—400, 486, 551–565, 566–575节)。
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亚哈的妻子耶洗别代表此处所提到的事物;但首先有必要说一说人的爱之快乐。每个人的品质都取决于他的爱,他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因为凡支持其爱的,他都感觉快乐,凡反对其爱的,他都感觉不快乐。因此,无论说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爱,还是说它取决于其生活的快乐,都是一回事。所以那些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人,也就是那些这两种爱掌权的人,没有其它生活快乐,或其它生命,只有地狱的生命。因为这些爱,或由此而来的长久生活快乐会将他们的一切思维和意图都转向自我和世界;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把它们转向自我和世界,就在何等程度上把它们沉浸于人经遗传所获得的人之自我或自己的东西中,因而同时把它们沉浸于各种邪恶中;人的思维和意图在何等程度上转向他遗传来的本身无非为邪恶的自我,它们就在何等程度上远离天堂。人那属于其心智,也就是属于其思维和意图,或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实际上转向他自己的爱,也就是往下转向对自我的爱及其快乐掌权的地方,并往外,也就是从天堂转向世界,就是对世界的爱及其快乐掌权的地方。当人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时,情况则不然;在这种情况下,主将属于人的心智,或其思维和意图的内层转向祂自己,因而使它们远离人的自我,并提升它们;这一过程是在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是为何人的灵,也就是这个人自己,在从身体中释放出来后,实际上转向它自己的爱,因为这爱构成他的生活快乐,也就是他的生命。所有灵人实际上都转向他们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153, 272, 510, 548, 552, 561; AE 41节)。
上述这些话可从以下事实获得某种程度的光照,即:身体的一切最小部分都转向我们地球的共同中心,这共同中心被称为万有引力的中心;这就是为何无论什么地方的人,甚至那些在正对立方向上,被称为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的人,都以脚站立。然而,这种万有引力的中心只是自然界的万有引力的中心;而灵界却另有一种万有引力的中心;对人来说,这中心取决于他所处的爱;若他的爱是地狱的,这中心就向下,若他的爱是天堂的,这中心就向上。人的爱定意在哪里,他的思维和意图就定意在哪里;因为这些在灵界,被那里的力量驱使。
由此可见,妇人耶洗别所表示的对与人同在的教会的败坏只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为这些爱使他心智的内层往下转,从使它们背离天堂。之所以说对与人同在的教会的败坏,是因为教会在人里面,正如天堂在天使里面;每个教会都由那些属于它的人,而不是其他人构成,尽管其他人有可能出生在教会所在的地方;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爱和信构成教会,爱和信必在人里面;因此,教会也必在人里面。天堂在天使里面,教会在人里面(参看《天堂与地狱》,33, 53—54, 57, 454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2—233, 241, 245—246节)。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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