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44

144.“不然,我很

144.“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表示不然,当察罚到来时,他们将被驱散。这从“很快就临到你那里”和“口中的剑”清楚可知:“很快就临到你那里”当论及主时,是指察罚(对此,下文会详述);“口中的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和随后对虚假的驱散(参看AE 73, 131a节),但在此表示对那些执守“巴兰教义”和“尼哥拉派教义”的人,也就是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以及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驱散(对此,参看AE 140, 142节)。“很快临到”表示察罚,因为在圣言中,主的降临表示察罚(参看《属天的奥秘》,6895节)。察罚就是在人死后受审判之前检查他的品质。

诠释启示录 #32

32.“归向神和祂的

32.“归向神和祂的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是神性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当论述神性真理时,主被称为“神”,当论述神性良善时,主被称为“耶和华”(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但此处说的是“父”,而不是耶和华,因为主的父就是耶和华,“父”与“耶和华”所表相同。“神”和“父”唯独是指主;因为父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参看AE 10, 26节);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的灵魂都来自使他成孕的那一位。因此,当主提到父时,祂指的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就是为何祂说: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14:10, 11)

约翰福音: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同一福音书:

祂不是独自一人,祂与父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将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系其人身中生命的在或本质的耶和华的神性称为“父”,将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称为“子”(参看《属天的奥秘》,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人子”是神性真理,“父”是神性良善(AC 1729, 1733, 2159, 2628, 2803, 2813, 3255, 3704, 7499, 8897, 9807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4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关于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与主的神性人身合一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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