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4

14.“和那些听见这

14.“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表示他们照着天堂的教义生活。这从“听见”和“预言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和服从(参看《属天的奥秘》,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8990, 93119397, 10061节),因而也指照该教义生活,因为那些感知并服从天堂教义的人照该教义生活;“预言的话”是指天堂教义的真理,“话”是指真理(AC 4692, 5075),“预言”是指教义(AC 2534, 7269节),在此是指天堂的教义,因为这是圣言的预言,而圣言来自天堂。“听见”是指服从和生活,因为对属天天使来说,凡听见的话或事都进入生活;不过,由于这是未知的事,所以我想简要解释一下。有两种感官被赋予人,它们作为手段以接受用来形成理性的事物,以及用来形成人的事物;这两种感官就是视觉和听觉;其它感官则是为了其它功用。经由视觉进入的事物进入并光照人的理解力,因此“看见”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对应于眼睛的看见,正如天堂之光对应于世界之光。然而,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既进入理解力,也进入意愿;因此,“听见”表示感知和服从。这就是为何在人类的语言中,人们习惯说“听”某人、“侧耳”听某人,以及“听从”、“倾听”;“听”某人表示感知,“侧耳”听某人和“听从”一样,表示服从;而“倾听”要么表示感知,要么表示服从。这些词语从人的灵所在的灵界流入人类的语言;但它们起源于灵界,这一点也要解释。

在灵界,那些在耳朵区域的人是来自感知的服从或服从形式。所有在灵界的人都在某个以人的肢体、器官或内脏来命名的区域,因为它们相对应,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87–102节)。此外,耳朵的区域在天堂的中轴上;因此,整个灵界以对“事情必须这样来做”的感知流入它,或流入在那里的人;因为这就是在天堂占统治地位的感知;正因如此,那些在那个区域的人都是来自感知的服从或服从形式。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通过理解力直接进入意愿,这一点可通过最有智慧的属天国度的天使接受教导的方式来说明。这些天使通过听,而不是看来接受他们的一切智慧,因为凡他们所听见关于神性事物的任何东西,他们都会出于崇敬和爱在意愿中接受,使之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由于他们不是先在记忆中,而是直接在生活中接受这些事物,所以他们不谈论信的问题;相反,当其他人提到这些问题时,他们只回答“是,是”,或“不,不”,正如主在马太福音(5:37)所说的。由此明显可知,听觉被赋予人,主要是为了接受智慧;而视觉被赋予人,主要是为了接受聪明。智慧就是感知、意愿和实行;而聪明是知道和感知。属天天使通过听而非看吸收智慧,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 270—271节);关于这些天使的详情(HH 20–28)。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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