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4

14.“和那些听见这

14.“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表示他们照着天堂的教义生活。这从“听见”和“预言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和服从(参看《属天的奥秘》,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8990, 93119397, 10061节),因而也指照该教义生活,因为那些感知并服从天堂教义的人照该教义生活;“预言的话”是指天堂教义的真理,“话”是指真理(AC 4692, 5075),“预言”是指教义(AC 2534, 7269节),在此是指天堂的教义,因为这是圣言的预言,而圣言来自天堂。“听见”是指服从和生活,因为对属天天使来说,凡听见的话或事都进入生活;不过,由于这是未知的事,所以我想简要解释一下。有两种感官被赋予人,它们作为手段以接受用来形成理性的事物,以及用来形成人的事物;这两种感官就是视觉和听觉;其它感官则是为了其它功用。经由视觉进入的事物进入并光照人的理解力,因此“看见”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对应于眼睛的看见,正如天堂之光对应于世界之光。然而,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既进入理解力,也进入意愿;因此,“听见”表示感知和服从。这就是为何在人类的语言中,人们习惯说“听”某人、“侧耳”听某人,以及“听从”、“倾听”;“听”某人表示感知,“侧耳”听某人和“听从”一样,表示服从;而“倾听”要么表示感知,要么表示服从。这些词语从人的灵所在的灵界流入人类的语言;但它们起源于灵界,这一点也要解释。

在灵界,那些在耳朵区域的人是来自感知的服从或服从形式。所有在灵界的人都在某个以人的肢体、器官或内脏来命名的区域,因为它们相对应,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87–102节)。此外,耳朵的区域在天堂的中轴上;因此,整个灵界以对“事情必须这样来做”的感知流入它,或流入在那里的人;因为这就是在天堂占统治地位的感知;正因如此,那些在那个区域的人都是来自感知的服从或服从形式。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通过理解力直接进入意愿,这一点可通过最有智慧的属天国度的天使接受教导的方式来说明。这些天使通过听,而不是看来接受他们的一切智慧,因为凡他们所听见关于神性事物的任何东西,他们都会出于崇敬和爱在意愿中接受,使之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由于他们不是先在记忆中,而是直接在生活中接受这些事物,所以他们不谈论信的问题;相反,当其他人提到这些问题时,他们只回答“是,是”,或“不,不”,正如主在马太福音(5:37)所说的。由此明显可知,听觉被赋予人,主要是为了接受智慧;而视觉被赋予人,主要是为了接受聪明。智慧就是感知、意愿和实行;而聪明是知道和感知。属天天使通过听而非看吸收智慧,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 270—271节);关于这些天使的详情(HH 20–28)。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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