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被杀的日子”表示在所有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之人被仇恨时的时间和状态。这从“日子”、“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时间和状态(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3, 488, 493, 893, 2788, 3462, 3785, 4850, 10656节),因此在那日子表示在那时间和状态;“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是指那些公开承认主之神性人身的人(对此,下文会详述);“被杀”是指被仇恨。“被杀”之所以指被仇恨,是因为仇恨的人不断在努力杀戮;他只思想并渴望杀戮,而且如果法律不阻止他,他就会杀戮。这一点隐藏在仇恨中;因此,那些仇恨邻舍的人当在来世被除去外在约束时,就不断呼出谋杀;我已经通过大量经历知道了这一点。
“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承认主之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因为那时,有一个安提帕人因此被杀;故“安提帕”就表示所有因此被仇恨的人;正如躺在财主门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的“拉撒路”表示所有因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望真理而被主所爱的人(参看AE 118节)。主爱一个叫拉散路的人,使他从死里复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11:3, 5, 36),他与主同坐席(约翰福音12章),因此,主称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以此表示出于属灵情感而渴望真理的人为“拉撒路”,如前所示(AE 118节)。正如“拉撒路”因此而得名,“安提帕”也如此得名,因为他为了主的名,也就是为了承认祂的神性人身而成为一名殉道者。
所有在想主之人身的同时不想主之神性的人都仇恨像他这样的人,这一点无法从他们在世时的行为得知,但从他们在来世的行为可以得知;在来世,他们对那些唯独靠近主的人燃烧着如此的仇恨,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描述;他们最急切的渴望莫过于谋杀他们。原因在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反对主,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支持主;那些属于教会,却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之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他们正是从地狱拥有如此的仇恨。他们经常被告知,他们正在作恶,因为他们从圣言知道:
主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因此,祂是天地之神;同样:
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以及:
人看见了祂,就看见了父,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并且:
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听见过祂的声音,惟有在祂怀里,并与祂为一的主。(约翰福音1:18; 5:37)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一听到这些真理,他们就转身离去,因为他们无法否认它们;但他们感到恼火,甚至向所有公开承认主的人呼出谋杀,因为仇恨已经扎根在他们里面,如刚才所述(参看AE 114节)。
在几处经文中,主已经预言,这些人将仇恨所有如此承认主的人,如在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24:9–10)
约翰福音:
耶稣说,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恨你们以先、它已经恨我了。他们若迫害了我,也会迫害你们。他们因我的名,要向你们行这一切的事。(约翰福音15:18–25)
此处,还可参看前面从圣言引用的经文(AE 122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你们中间被杀的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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