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诠释启示录 #74

74.“祂的脸像日头

74.“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爱。这从“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脸”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一切良善,因而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爱(《属天的奥秘》,5585, 9306, 9546, 9888节);在圣言中,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耶和华的脸”(AC 10579节)。主凭神性之爱而在天堂显为一轮发光的太阳,天堂的一切都从显为太阳的主而存在并持续存在(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以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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