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

12.启1:3.“有

12.启1:3.“有福的”表示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这从“有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的”是指那些幸福到永恒的人,也就是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非永恒的福的确被称为福,但相对来说并不是,因为它会逝去,会逝去的东西相比不会逝去的东西如同虚无。之所以说“有天堂在里面”,是因为天堂在人里面;在人外面的天堂流入在他里面的天堂,并被接受,只要它们相对应。天堂在人里面,一个处于天堂之爱的人,其内在就是对应于最大天堂的最小形式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 51–58节);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就进入天堂,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NJHD 232–236节)。


诠释启示录 #96

96.“这些事是那右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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