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2

112.启2:8.“

112.启2:8.“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之人的纪念。这从“写”和“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为了纪念(参看AE 95节);“士每拿教会的天使”是指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写给该天使的信清楚看出来;因为每个教会的天使表示谁,只能从写给他的信的内义得知。

刚才所解释的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现在描述的是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此,后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前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一般来说,对真理的情感有两个源头,即一个属世源头和一个属灵源头。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自己和世界,因而是属世的;而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主和天堂,因而是属灵的。人的情感或爱要么向下看,要么向上看;那些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向下看,而那些关注主和天堂的人向上看。人心智的内层实际上朝他的爱或情感所在的方向看,因为他的爱确定了它们;人心智内层的确定如何,他死后就如何,并且直到永远都如何。向下看,或向上看是指出于爱通过理解力,因而通过那些形成并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去看,这些事物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现在写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信则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这是因为前者是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后者是第二个状态。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人能被引入教会,并为天堂而形成。没有这些知识,人不会知道通往天堂的路;没有这些知识,主也不能与他同住。不难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关于主、天使天堂,或仁与信的任何事;一个人无法思想,因而无法意愿,相应地也无法相信和热爱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此,显而易见,人通过知识获知通往天堂的路。还可以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主无法与人同在,并引导他,因为当人对主、天堂、仁与信一无所知时,他的属灵心智,也就是意在凭天堂之光看见的较高心智,是空虚的,没有来自神性的任何东西在里面。然而,主若不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也就是那些来自祂的事物里面,就不能与人同住。因此才说除非一个人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处于照之的生活,否则主不能与他同住。综合这些考虑可知,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属世人决不能变得属灵。

“士每拿教会的天使”之所以表示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是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也过着仁爱的生活,因为他们由此拥有属灵情感。属灵之物只能从仁爱来到人这里,或说若非来自仁爱,人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那些处于属灵情感的人研究圣言,或说对圣言感兴趣,只渴望能理解它。但由于圣言里面有无数事物是他所不理解的,因圣言在其核心处是属灵的,属灵之物包含无限奥秘,所以只要人活在世上,并且从属世人看见,他就只有一点点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且只处于总体;然而,当他进入灵界或天堂时,无数事物就可能被植入这总体。

一个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远比以前知道得更多,因为他所拥有的总体知识就像可以说能充满许多东西的器皿;当他进入天堂时,这些器皿也实际被充满了。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然而他们却拥有只能用难以言传和无法理解的东西来描述的那种智慧,这是众所周知的。天堂的众天使只来源于人类(参看《天堂与地狱》,311–317节;《最后的审判》,14–22节)。

聪明和智慧的这种充满就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要用好的,连按带摇,以致外溢的量器,交在你们的怀里。(路加福音6:38)

马太福音:

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更充足。(马太福音13:12; 25:29)

路加福音:

主人对那用给他的一英镑赚了十英镑的仆人说,你既在最小的事上忠信,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路加福音19:16, 17)

“十”在此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城”表示聪明和智慧。“十”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参看《属天的奥秘》,1988, 3107, 4638节);“城”表示那些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AC 2449, 2712, 2943, 3216, 3584, 4492—4493, 5297节)。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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