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启2:4.“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使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生活成为知识或认知的本质。这从“起初的仁爱”和“离弃那仁爱”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初的仁爱”是指遵行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的生活,就是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离弃那仁爱”是指没有使它成为知识的本质。因为那些研究或渴望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为自己会由此得救的人使知识,而非生活成为本质;而事实上,遵行知识的生活才是本质。由于下文论述的是教会和得救的这种本质,所以那里会详述它。仁爱是生活,因为与圣言中主的诫命相一致的一切生活都被称为“仁爱”;因此,践行仁爱就是照这些诫命生活。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关于对邻之爱或仁爱的相关章节(NJHD 84–106节),以及《最后的审判》(33–39节)。“起初的仁爱”在此表示教会起初的生活,因为每个教会都是从仁爱开始的,然后渐渐远离仁爱,转向唯信,或寻求功德的行为。关于这个主题和仁爱,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即:每个教会都是从仁爱开始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却远离了仁爱(AC 494, 501, 1327, 3773, 4689节);从而转向源于邪恶的虚假,最终转向邪恶(AC 1834—1835, 2910, 4683, 4689节);通常转向唯信(AC 1834—1835, 2231, 4683, 8094节);教会的开始和衰落好比日升和日落(AC 1837节);又好比人的幼年和老年(AC 10134节);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被植入生活之前,教会不在人里面(AC 3310节);仁爱构成教会(AC 809, 916, 1798—1799, 1844, 1894节);教会的内在就是仁爱(AC 4766, 5826节);如果所有人都出于仁爱被看待,尽管他们在信仰的教义和敬拜的仪式上可能各不相同,那么教会将是一个,不像如今那样是多个(AC 1286, 1316, 1798—1799, 1834—1844, 2385, 2982, 3267, 3451节);对主的敬拜在于仁爱的生活(AC 8254, 8256节);敬拜的品质取决于仁爱的品质(AC 2190节)。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