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
1.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祂,叫祂将必须快发生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
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他所看见的,都作见证。
3.读的人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时候近了。
4.约翰写信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但愿恩典、平安归与你们,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和祂宝座眼前的七灵,
5.并那忠信作见证的,从死里头生,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的。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
6.又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
7.看哪,祂驾云而来;众目要看见祂,包括刺祂的人;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因祂哀哭。的确这样;阿们。
8.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主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
9.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在耶稣基督的患难、国度、忍耐期待里有份的,为神的圣言,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
10.当主日,我在灵里;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响声,
11.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寄给亚细亚的教会;就是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
1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
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
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
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
16.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
17.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
18.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
19.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
20.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1.许多人已经详解了这部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明白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因此,他们将这本书所包含的细节应用于教会的连续状态,他们从历史获知这些状态;此外,他们还将许多东西应用于民事。因此,这些解释大多都是猜测,永远不会出现在这样的光中,以至于被确认为真理。所以一读到它们,它们就作为推测被搁置一边。现存的对《启示录》的解释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作者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而事实上,《启示录》所记载的一切都是以类似旧约预言和整部圣言的风格来写的。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但在其内在内容上是属灵的;因此,它包含一种根本没有出现在字面上的意义在里面。这两种意义之间的区别的性质从取自《属天的奥秘》的《白马》和《白马附录》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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