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性智慧 #2

2.II.主在每个人

2.II.主在每个人那里创造,然后形成一个爱的器皿,即他的意愿,并使智慧的器皿,即他的理解力与之毗邻

由于有两样事物,即爱和智慧,在主里面并从祂发出,还由于人被造为祂的样式和形像,通过爱而为一个样式,通过智慧而为一个形像,所以有两个器皿在人那里被造,一个为爱而造,一个为智慧而造。爱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意愿”的,智慧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理解力”的。人知道他拥有这两者,但不知道它们就像在主里面那样联结在一起,唯一不同的是:在主里面,它们是生命;而在人里面,它们是生命的器皿。至于这些器皿的形式是什么样,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这些形式是属灵的,属灵事物超出理解。它们是形式中的形式,甚至上升到第三层级;它们数不胜数,彼此不同,却又彼此和谐一致;每一个形式都是一个爱与智慧的器皿。它们起源于脑,在那里是神性纤维的起点和头;它们的努力和力量通过神经纤维向下流到身体的所有器官,无论是出色的器官,还是不出色的,或说无论是更高的器官,还是更低的,并在感觉器官产生感觉,在运动器官产生运动,在其它器官产生营养、制造乳糜、制造血液、分离和净化的功能,从而在每个器官都产生自己的功用。话虽如此,但现在可以看出: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内外,都是一种对应。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这一点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即胚胎成孕后在子宫里发展的最初阶段或雏形,以及小鸡开始孵化后在鸡蛋里的最初阶段或雏形;最初形式本身是肉眼看不见的,肉眼只能看见它们所产生的构成头部的各个部位。众所周知,一开始,头部相对较大,身体各个部位的网络都从头部产生。由此可见,这些形式是起点或开端。

据理性:因为一切创造都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而人的创造是通过这些的运作而实现的。胚胎、因而一个人类婴儿在子宫里的形成就像一种创造,或说就是创造的一个形像,被称为生育,因为它是通过生殖实现的。由此可知,在人那里的最初形式尤其是爱与智慧的器皿,构成人的其它一切事物的创造都是通过它们实现的。此外,结果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在它之先、被称为有效原因的原因存在的;而这个原因也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被称为目的的原因存在的,在这目的里面有随之而来的在努力和观念中的一切事物,努力在神性之爱中,观念在神性智慧中,因为这些是目的中的目的。这一真理在下文将得到更充分的证实。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这一点也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因为神经纤维从这些原始形式中被引出来,并被引到面部感觉器官,即眼、耳、鼻、舌;还被引到运动器官,即全身的肌肉;同样被引到执行身体各项功能的内脏系统的所有部位。所有这些器官都只是由从两个脑和脊髓发出的纤维和神经交织而成的组织结构。也形成这些组织结构的血管本身同样是由来自这个源头的纤维交织而成的。凡精通解剖学的人都能看出,在大脑周围和里面,以及在小脑和脊髓里面都有像微小粒子一样的小球,被称皮质、灰质和腺体;两脑中的所有纤维,以及由它们构成、遍及全身的所有神经,都是从这些小球或物质中发出并出去的;这些小球或物质就是初始形式,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据理性:因为神经纤维没有起源是不可能的;还因为由以各种方式交织在一起的纤维构成的身体器官部位是结果,不能凭自己存活、感觉和移动,只能从其起源通过它们一起形成的连续之物而如此行。可举例说明这一点。眼睛不是凭自己去看,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看的;正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也正是理解力移动眼睛,使它转向不同物体并固定视线。耳朵也不是凭自己去听,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听的;正是理解力通过耳朵在听;它还指挥耳朵,使其转向并专注于不同的声音。舌头同样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理解力的思维说话。正是思维通过舌头说话,改变声调,并随意提高音量。肌肉也是如此;这些肌肉不是凭自己移动;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一起移动它们,并随意使它们行动。从这些例子清楚可知,身体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是凭自己感觉或移动的,都只是从它的起源而如此行,而意愿和理解力就住在起源处;因此,在人里面,意愿和理解力是爱和智慧的器皿。从这些例子还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是最初形式,感觉和运动器官则是源于它们的形式;因为流注照着形成而发生,没有从器官进入最初形式的流注,只有从最初形式进入器官的流注。后一种流注是属灵的,而前一种流注是属世的,或如它的称谓一样,是物质流注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是内在部位,还是外在部位,都是一种对应。迄今为止,世上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对应”,因为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属灵之物”,也不知道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每当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来源于其起源和原因的某种东西在感官面前可见和可感知时,它们之间就存在一种对应关系。人里面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对应关系;属灵事物是与他的爱和智慧有关的一切事物,因而是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有关的一切事物,而属世事物是与他的身体有关的一切事物。属世事物因已经从属灵事物存在,并继续从它们存在,也就是说,靠属灵事物生存,故而是对应;所以两者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行如一体。因此,脸与心智的情感行如一体,言语与思维行如一体,所有肢体的行动与意愿行如一体;身体的其余部位都是这样。关于对应的普遍法则是这样:属灵事物使自己适应功用,也就是它的目的,然后通过热和光驱动并调节功用,以为达到这个目的而提供的手段或中介为衣服给它穿上,直到最后,一个从属于目的或为目的而服务的形式被创造出来。在这个形式中,属灵之物充当目的,功用充当原因,属世之物充当结果;然而,在灵界,实质之物取代了属世之物。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是所描述的这种形式。

关于对应关系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87-115节)。关于各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其中:脸及其表情与心智的情感的对应关系,可参看1568, 2988-2989, 3631, 4796-4797, 4800, 5165, 5168, 5695, 9306节;身体姿势和动作与智力和自愿的事物的对应关系,可参看2988, 3632, 4215节;总体上感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318-4330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403-4420节;鼻子及其嗅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24-4634节;耳朵及其听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52-4660节;舌头及其味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791-4805节;手、臂、肩和脚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931-4953节;腰和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050-5062节;身体内脏,尤其胃、胸腺、乳糜池和乳糜管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171-5189节;脾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698节;腹膜、肾脏和膀胱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377-5396节;皮肤和骨头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552-5573节;剑突软骨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236节;对抽象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6808节;对物质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7253节;天堂与人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11, 1900, 1928, 2996, 2998, 3634, 3636-3643, 3741-3745, 3884, 4041, 4279, 4523-4524, 46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对古人,尤其东方人来说,对应学是知识中的知识,学问中的学问,但如今它被完全遗忘了,可参看3021, 3419, 3472-3485,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5702, 6004, 6692, 7097, 7729, 7779, 9391, 10252, 10407节;没有对应的知识,圣言是无法理解的,可参看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72-3485, 8615, 10687节;天堂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可参看1521, 1532, 1619-1625, 1807-1808, 1971, 1974, 1977, 1980-1981, 2299, 2601, 3213-3226, 3348, 3350, 3475, 3485, 3745, 9481, 9575-9577节;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可参看1632, 1881, 2758, 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116, 5377, 5428, 5477, 8211, 9280节

除了上述章节外,《属天的奥秘》还论述了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其字义,与属灵事物,也就是在天堂里来自主并构成其内义的爱和智慧的事物的对应关系;你还会发现这种对应关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得到证实,并在该书27-69节进一步得到证实。为获得对意愿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的某种概念,可查阅前面的内容(原文为《诠释启示录》366-367节,但或许是《天堂与地狱》366-367节)。

诠释启示录 #774

774.启13:1.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 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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