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II.主在每个人那里创造,然后形成一个爱的器皿,即他的意愿,并使智慧的器皿,即他的理解力与之毗邻
由于有两样事物,即爱和智慧,在主里面并从祂发出,还由于人被造为祂的样式和形像,通过爱而为一个样式,通过智慧而为一个形像,所以有两个器皿在人那里被造,一个为爱而造,一个为智慧而造。爱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意愿”的,智慧的器皿就是那被称为“理解力”的。人知道他拥有这两者,但不知道它们就像在主里面那样联结在一起,唯一不同的是:在主里面,它们是生命;而在人里面,它们是生命的器皿。至于这些器皿的形式是什么样,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这些形式是属灵的,属灵事物超出理解。它们是形式中的形式,甚至上升到第三层级;它们数不胜数,彼此不同,却又彼此和谐一致;每一个形式都是一个爱与智慧的器皿。它们起源于脑,在那里是神性纤维的起点和头;它们的努力和力量通过神经纤维向下流到身体的所有器官,无论是出色的器官,还是不出色的,或说无论是更高的器官,还是更低的,并在感觉器官产生感觉,在运动器官产生运动,在其它器官产生营养、制造乳糜、制造血液、分离和净化的功能,从而在每个器官都产生自己的功用。话虽如此,但现在可以看出: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内外,都是一种对应。
(1)当人在子宫里成孕并发展时,这些形式,即爱与智慧的器皿首先在他那里存在。这一点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即胚胎成孕后在子宫里发展的最初阶段或雏形,以及小鸡开始孵化后在鸡蛋里的最初阶段或雏形;最初形式本身是肉眼看不见的,肉眼只能看见它们所产生的构成头部的各个部位。众所周知,一开始,头部相对较大,身体各个部位的网络都从头部产生。由此可见,这些形式是起点或开端。
据理性:因为一切创造都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祂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而人的创造是通过这些的运作而实现的。胚胎、因而一个人类婴儿在子宫里的形成就像一种创造,或说就是创造的一个形像,被称为生育,因为它是通过生殖实现的。由此可知,在人那里的最初形式尤其是爱与智慧的器皿,构成人的其它一切事物的创造都是通过它们实现的。此外,结果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在它之先、被称为有效原因的原因存在的;而这个原因也不是从它自身,而是从一个被称为目的的原因存在的,在这目的里面有随之而来的在努力和观念中的一切事物,努力在神性之爱中,观念在神性智慧中,因为这些是目的中的目的。这一真理在下文将得到更充分的证实。
(2)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以一个连续的系列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这一点也可从经验明显看出来,并被理性证实。据经验:因为神经纤维从这些原始形式中被引出来,并被引到面部感觉器官,即眼、耳、鼻、舌;还被引到运动器官,即全身的肌肉;同样被引到执行身体各项功能的内脏系统的所有部位。所有这些器官都只是由从两个脑和脊髓发出的纤维和神经交织而成的组织结构。也形成这些组织结构的血管本身同样是由来自这个源头的纤维交织而成的。凡精通解剖学的人都能看出,在大脑周围和里面,以及在小脑和脊髓里面都有像微小粒子一样的小球,被称皮质、灰质和腺体;两脑中的所有纤维,以及由它们构成、遍及全身的所有神经,都是从这些小球或物质中发出并出去的;这些小球或物质就是初始形式,身体的所有部位,从头到脚,都是从这些形式中被引出来并产生的。
据理性:因为神经纤维没有起源是不可能的;还因为由以各种方式交织在一起的纤维构成的身体器官部位是结果,不能凭自己存活、感觉和移动,只能从其起源通过它们一起形成的连续之物而如此行。可举例说明这一点。眼睛不是凭自己去看,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看的;正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也正是理解力移动眼睛,使它转向不同物体并固定视线。耳朵也不是凭自己去听,而是从理解力通过连续之物去听的;正是理解力通过耳朵在听;它还指挥耳朵,使其转向并专注于不同的声音。舌头同样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理解力的思维说话。正是思维通过舌头说话,改变声调,并随意提高音量。肌肉也是如此;这些肌肉不是凭自己移动;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一起移动它们,并随意使它们行动。从这些例子清楚可知,身体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是凭自己感觉或移动的,都只是从它的起源而如此行,而意愿和理解力就住在起源处;因此,在人里面,意愿和理解力是爱和智慧的器皿。从这些例子还清楚可知,意愿和理解力是最初形式,感觉和运动器官则是源于它们的形式;因为流注照着形成而发生,没有从器官进入最初形式的流注,只有从最初形式进入器官的流注。后一种流注是属灵的,而前一种流注是属世的,或如它的称谓一样,是物质流注。
(3)这些部位是按照对应的法则产生的;因此,身体的每个部位,无论是内在部位,还是外在部位,都是一种对应。迄今为止,世上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对应”,因为没有人知道什么叫“属灵之物”,也不知道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每当来源于属灵之物,如同来源于其起源和原因的某种东西在感官面前可见和可感知时,它们之间就存在一种对应关系。人里面的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对应关系;属灵事物是与他的爱和智慧有关的一切事物,因而是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有关的一切事物,而属世事物是与他的身体有关的一切事物。属世事物因已经从属灵事物存在,并继续从它们存在,也就是说,靠属灵事物生存,故而是对应;所以两者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行如一体。因此,脸与心智的情感行如一体,言语与思维行如一体,所有肢体的行动与意愿行如一体;身体的其余部位都是这样。关于对应的普遍法则是这样:属灵事物使自己适应功用,也就是它的目的,然后通过热和光驱动并调节功用,以为达到这个目的而提供的手段或中介为衣服给它穿上,直到最后,一个从属于目的或为目的而服务的形式被创造出来。在这个形式中,属灵之物充当目的,功用充当原因,属世之物充当结果;然而,在灵界,实质之物取代了属世之物。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是所描述的这种形式。
关于对应关系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87-115节)。关于各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其中:脸及其表情与心智的情感的对应关系,可参看1568, 2988-2989, 3631, 4796-4797, 4800, 5165, 5168, 5695, 9306节;身体姿势和动作与智力和自愿的事物的对应关系,可参看2988, 3632, 4215节;总体上感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318-4330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403-4420节;鼻子及其嗅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24-4634节;耳朵及其听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652-4660节;舌头及其味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791-4805节;手、臂、肩和脚的对应关系,可参看4931-4953节;腰和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050-5062节;身体内脏,尤其胃、胸腺、乳糜池和乳糜管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171-5189节;脾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698节;腹膜、肾脏和膀胱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377-5396节;皮肤和骨头的对应关系,可参看5552-5573节;剑突软骨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236节;对抽象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6808节;对物质事物的记忆的对应关系,可参看7253节;天堂与人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11, 1900, 1928, 2996, 2998, 3634, 3636-3643, 3741-3745, 3884, 4041, 4279, 4523-4524, 46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对古人,尤其东方人来说,对应学是知识中的知识,学问中的学问,但如今它被完全遗忘了,可参看3021, 3419, 3472-3485,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5702, 6004, 6692, 7097, 7729, 7779, 9391, 10252, 10407节;没有对应的知识,圣言是无法理解的,可参看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72-3485, 8615, 10687节;天堂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可参看1521, 1532, 1619-1625, 1807-1808, 1971, 1974, 1977, 1980-1981, 2299, 2601, 3213-3226, 3348, 3350, 3475, 3485, 3745, 9481, 9575-9577节;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可参看1632, 1881, 2758, 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116, 5377, 5428, 5477, 8211, 9280节。
除了上述章节外,《属天的奥秘》还论述了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其字义,与属灵事物,也就是在天堂里来自主并构成其内义的爱和智慧的事物的对应关系;你还会发现这种对应关系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得到证实,并在该书27-69节进一步得到证实。为获得对意愿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的某种概念,可查阅前面的内容(原文为《诠释启示录》366-367节,但或许是《天堂与地狱》366-367节)。
3419.“在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他们所挖的水井,以撒就回来又挖出来”表示主揭开了古人所知道的真理。这从“以撒”的代表,以及“回来又挖出来”、“水井”和“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回来又挖出来”是指再次揭开;“水井”是指(宗教)知识或认知里面的真理,“井”是指真理(参看2702, 3096节),“水”是指(宗教)知识或认知(28, 2702, 3058节);“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是指就真理而言,以前的时间和状态,这些真理由那时他们所挖的井来表示,因而是指古人所知道的真理,“日子”表示时间和状态(参看23, 487-488, 493, 893节)。当“日子”表示状态时,“他父亲亚伯拉罕”就代表在主将人性联结于神性之前,主的神性本身(2833, 2836, 3251节);但当“日子”表示时间时,“他父亲亚伯拉罕”就表示在主将人性联结于神性之前,来自主之神性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古人所知道的良善和真理。
古人所知道的真理如今完全被抹除了,以至于几乎任何人都不知道它们曾经存在过,或与今天所教导的有什么不同。而事实上,这些真理完全不同。古人拥有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主自己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那些理解它们的人被称为智者。他们也的确有智慧,因为他们能由此与灵人和天使交谈。天使的言语是属灵和属天的,故不为世人所理解;当这言语降至在属世领域的某个人时,它就以出现在圣言中的那种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来表达自己;这就是为何圣言是一部神圣书卷。为了保持对应的完整性,神性只能以这种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
由于古人拥有主国度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而主的国度只有属天和属灵之爱在里面,所以古人也拥有唯独论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事物,并凭这些教义事物而被称为智者。他们从这些教义事物知道主要降世,并且耶和华要在祂里面,祂要将自己里面的人性变成神性,从而拯救人类。他们从这些教义事物也知道什么是仁爱,即:仁爱就是对服侍他人却不思想任何回报的情感;还知道他们要以仁爱待之的邻舍是什么,就是全世界所有人,只是对待每个邻舍的方式是不同的。如今这些教义事物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信之教义事物;而古人却把这些信之教义事物看得相对来说一文不值。如今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事物被弃绝了,一方面被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巴比伦人和迦勒底人”的人弃绝了,另一方面被那些被称为“非利士人和埃及人”的人弃绝了。它们消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几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现在谁还知道仁爱就是完全忘记自我,并弃绝一切自私自利,厌恶以自我为目的的一切?谁又知道邻舍就是每个人,只是对待他的方式取决于他里面的良善的质和量?因此,良善本身就是我们的邻舍。从至高意义上说,主自己是我们的邻舍,因为祂住在良善里面,是良善的源头。凡不来自祂的良善都不是良善,无论它多么看似良善。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邻舍,所以不知道圣言提到的“穷人”、“困苦人”、“贫乏人”、“患病的”、“饥渴的”、“受欺压的”、“寡妇”、“孤儿”、“被掳的”、“赤身露体的”、“寄居的”、“瞎子”、“聋子”、“瘸腿的”、“有残疾的”等等,究竟是指谁。然而,古人的教义事物教导他们这些人是谁,各自属于哪类邻舍,因而属于哪类仁爱。字义上的整部圣言都是照着这些教义事物来写的;因此,凡不知道它们的人,都无法知道圣言的任何内层意义。
如以赛亚书:
不是要把你的饼掰给饥饿的人,将受苦的逃亡者带到你家中;见赤身的就遮盖他,不向自己的骨肉掩藏自己吗?这样,你的光就必突然发出如破晓,你的医治也必快快出现;你的公义必在你前面行,耶和华的荣耀必将你聚拢。(以赛亚书58:7-8)
凡强调字义的人都以为,只要他把食物送给饥饿的人,将受苦的逃亡者带到他家中,给赤身的衣服穿,就会因此进入耶和华的荣耀,或进入天堂。然而,这些只是外在行为,就连恶人也能为了自我功德而如此行。但“饥饿的人”、“受苦的”和“赤身的”表示那些在属灵上如此的人,因而表示困扰要被施以仁爱的那个邻舍的不同悲惨状态。
诗篇:
祂为受欺压的伸冤,赐食物给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7-9)
此处“受欺压的”、“饥饿的”、“被囚的”、“瞎子”、“被压下的人”、“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不是指那些平常被如此称呼的人,而是指那些在属灵事物上,就是在灵魂上如此的人。而古人的教义事物则教导了这些人是谁,他们属于哪个状态和层级的邻舍,因而要向他们施以什么样的仁爱。这同样适用于旧约的其它任何地方,因为当神性降至与世人同在的属世之物,或说降至世人的属世层时,它就降至诸如构成仁爱行为的那类事物,只是每个行为都照着它的属和种而与众不同。
主也以同样的方式说话,因为祂出于神性本身说话,如在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外人,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马太福音25:34-36)
此处列举的行为表示仁爱的所有主要种类,以及善行的不同层级,或作为要被施以仁爱的邻舍的善人的不同层级。从至高意义上说,主是邻舍,因为祂说:
你们做在我这些弟兄最小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古人所知道的真理”是什么意思。然而,这些真理被那些关心信之教义事物,却不关心仁爱生活的人,也就是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非利士人”的人完全抹除了。这一点由“非利士人在亚伯拉罕死后把井塞住了”来表示,如我接下来所讨论的。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