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一个圣三一是存在的,即父、子、圣灵
39.⑴全世界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性的地方,都承认并接受神的一体。
⑵因此,知道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可能的;因为若知道了它,事实上只是提一下,一个人就会认为神的三位一体是多神;而无论宗教信仰,还是正常理性,都憎恶多神。
⑶关于神的三位一体的知识只能从启示,因而只能从圣言获得;这种知识也无法被接受,除非神的三位一体也是神的一体,因为若非如此,就会有一个矛盾,这个矛盾会产生虚无的东西。
⑷在神的儿子,世界的救主出生之前,神的三位一体不是实际存在的;在此之前,三位一体中的一体和一体中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⑸人类的拯救依赖于神的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同时也是一体。
⑹同时也是一体的神的三位一体是指一个位格里面的圣三一。
⑺主世界的救主教导,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灵,因为祂吩咐祂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去施洗(马太福音28:19)。祂还说,祂要从父那里差圣灵给他们(约翰福音15:26)。此外,祂经常提到父的名,自称是祂的儿子,并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另外,当耶稣在约旦河受洗时,从父那里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灵以鸽子的形式出现在祂上面(马太福音3:16-17; 马可福音1:10-11; 路加福音3:22; 约翰福音1:32-33)。天使加百列也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至高者”就是父神。使徒们同样在书信中多次提到父、子、圣灵;约翰在约翰一书中说,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圣言、圣灵(约翰一书5:8),等等。
220.⑾男人所拥有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这一事实是古人所知,但如今已经遗失的秘密之一。古人都知道,发生在身体中的每个细节都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如,行为是从意愿流出的,而意愿本质上是属灵的;言语是从思维流出的,思维也是属灵的;属世的视觉是从属灵的视觉流出的,属灵的视觉就是理解;属世的听觉是从属灵的听觉流出的,属灵的听觉是理解的关注,同时也是意愿的顺从;属世的嗅觉是从属灵的嗅觉流出的,属灵的嗅觉是感知,诸如此类。古人发现,男性精液的产生同样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他们从理性和经验所提供的众多证据得出结论:其源头是构成理解的真理。他们还说,男性从流入宇宙每一个细节的属灵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所接受的,无非是真理和涉及真理之物;这真理在降至身体时形成种子或精子。正因如此,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种子或精子就是真理。
至于它的形成,他们说,男性的灵魂因是理智的,故是真理;理智并非别的,所以,当灵魂降下来时,真理也就降下来了。他们说,这一切通过灵魂发生,因为灵魂是人和一切动物的至内层,本质上是属灵的,具有与生俱来的自我繁殖的努力;因而在下降的过程中,灵魂寻求并努力自我复制。当这一切发生时,整个灵魂形成并包裹自己,变成种子或精子;这种事可发生成千上万次,因为灵魂是属灵的实质,属灵的实质没有维度或延展,只有完满。没有任何部分从这实质被取走,相反,其整体毫无缺失地复制。正因如此,灵魂完整地存在于它的最小容器,就是种子或精子中,犹如它存在于它的最大容器,就是身体中。
既然灵魂的真理是种子或精子的起源,那么可知,男人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它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这是因为服务或功用是真理所产生的良善。此外,有些世人甚至知道,勤奋的人具有充裕的性能力,而懒惰的人则不然。当我询问女性如何从男性的灵魂生殖时,得到的答复是:它来自理智的良善,这理智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因为理智能思考“某个事物是良善”,因而思考“这个事物是良善”就是一个真理。而意愿不是如此,它不会思想良善与真理,而是热爱并行出它们。所以,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120节);种子表示真理(参看《揭秘启示录》565节)。
120.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没有必要证明,主通过教会所生的并非其它后代,因为凭理性就能看出来,无需证明。事实上,一切良善与真理皆从主发出,而接受它们并将其付诸于功用的,是教会。天上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皆关乎良善与真理。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众子和众女”表示各种真理与良善;“众子”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真理,“众女”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良善。所以,在圣言中,被主重生的人就称为“神的儿子”、“天国之子”、“从祂生的”;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妇人所生、被提到神那里的“男孩”(启示录12:5)具有同样的含义(参看《揭秘启示录》543节)。正因“众女”表示教会的善行,所以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以色列和犹大的“女儿”。这些“女儿”不是指任何人的女儿,而是指对教会所拥有良善的情感(参看《揭秘启示录》612节)。此外,主还称属祂教会的人为“兄弟姐妹”(马太福音12:49;25:40;28:10;马可福音3:35;路加福音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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