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诠释启示录 #12

12.启1:3.“有

12.启1:3.“有福的”表示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这从“有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的”是指那些幸福到永恒的人,也就是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非永恒的福的确被称为福,但相对来说并不是,因为它会逝去,会逝去的东西相比不会逝去的东西如同虚无。之所以说“有天堂在里面”,是因为天堂在人里面;在人外面的天堂流入在他里面的天堂,并被接受,只要它们相对应。天堂在人里面,一个处于天堂之爱的人,其内在就是对应于最大天堂的最小形式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 51–58节);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就进入天堂,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NJHD 232–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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