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仁爱 #1

I.仁爱的第一件事就

目  录

I.仁爱的第一件事就是仰望主,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是通过悔改完成的

II.仁爱的第二件事是行善,因为它们是功用

III.被爱的属灵概念上的邻舍就是良善和真理

IV.仁爱的对象是个体人,一个团体,一个人的国家,人类;从狭义和广义上说,所有人都是邻舍

V.人是仁爱的主体;他身上的仁爱是怎样,他就是怎样一个仁爱的主体;他向邻舍所实施的仁爱也怎样

VI.一个人出生是为了他可以成为仁爱;他不可能成为仁爱,除非他持续不断地出于情感和快乐向邻舍行功用之良善

VII.凡仰望主,并避恶如罪的人,若诚实、公正、忠诚地做自己职务或职业的工作,都会成为一种仁爱的形式

VIII.仁爱的标志就是属于敬拜的一切

IX.仁爱的善行就是一个仁爱的人在其职业之外自由所行的一切良善

X.仁爱的义务就是除了上述义务外,一个人应当所行的一切事

XI.仁爱有消遣;这些消遣是对心智(animus)的娱乐有用的身体感官的各种享受和快乐

 

按顺序排列的章节:

第一个版本:

1.仁爱的第一件事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

2.仁爱的第二件事是行善,因为它们是功用。

3.仁爱的本质是良善,也就是功用;仁爱的对象从狭义上说是一个个体人,从广泛意义上说是一个团体,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是一个人的国家,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人类;这些都是邻舍。

4.仁爱本身就是在属于任何人的职业的每项工作中诚实、公正和忠诚地行事;一个人由此变成一种仁爱。

5.仁爱的标志就是属于敬拜的一切事物。

6.仁爱的善行就是作为一种仁爱的一个人在他的职业范围之外自由所行的一切良善。

7.仁爱的义务就是除了上述义务外,一个人应该所行的这一切事。

8.仁爱的消遣是身体及其感官的各种享受。

9.没有信,仁不是仁;它们就像本质与形式那样为一。

10.仁如何,信就如何;先于仁的信是认知的信,也就是一种历史的信,或知识的事。

11.仁爱将主与人结合,并人与主结合起来。

12.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内在是对神,即对主之爱。

第二个版本:

1.仁爱的第一件事就是仰望主,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是通过悔改完成的。

2.仁爱的第二件事是行善,因为它们是功用。

3.属灵概念上的邻舍是功用;功用是仁之良善。

4a.一个人是仁爱的主体,主体如何,他所实行的仁爱就如何。

4b.对任何人来说,仁爱本身就是在属于他职业的每项工作中诚实、公正和忠诚地行事;一个人由此变成一种仁爱。

5.仁爱的标志就是属于敬拜的一切事物。

6.仁爱的善行就是作为一种仁爱的一个人在他的职业范围之外自由所行的一切良善。

7.仁爱的义务就是除了上述义务外,一个人应该所行的这一切事。

8.仁爱的消遣是身体及其感官的各种享受和乐趣。

9.没有信,仁不是仁,没有仁,信不是信;它们就像本质与形式那样为一。

10.仁如何,信就如何;先于仁的信是认知的信,也就是一种历史的信,本身是知识。

11.仁爱包含一个人与主,并主与这个人的结合在里面。

12.仁爱,或对邻之爱,也是对主之爱。

 

I.仁爱的第一件事就是仰望主,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是通过悔改完成的

1.按以下顺序来阐述:

(1)任何人不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就留在它们里面到何等程度。

(2)任何人不认识并知道什么是罪到何等程度,就只会看到他没有罪到何等程度。

(3)任何人认识并知道什么是罪到何等程度,就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在主面前认罪并悔改到何等程度。

(4)在悔改之前,良善是假良善;仁爱也一样,因为良善属于仁爱。

(5)因此,仁爱的第一件事就是仰望主,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

 


揭秘启示录 #846

846.“我又看见那

846.“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表他们被那些陷入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其圣言的真理生活。“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表示死后的人,人死后就被称为“灵”,或披着灵体的人,他们被主藏在低地,直到恶者通过最后审判被移除。经上之所以说他们“被斩首”,是因为他们被那些陷入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这等人全都陷入邪恶,由此陷入虚假,或陷入虚假,由此陷入邪恶,然而他们外在却处于神性敬拜。这类虚假由“斧子”来表示,对此,可参看下一节。“为耶稣作见证”和“神之道”表示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前面那些经文也是这个意思:
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启示录1:2)
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启示录12:11)
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这些经文表示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和照其圣言的真理,尤其照十诫的生活;对此,可参看前面所给出的解读。本节所说的这些“灵魂”和前面这些话所说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启示录6:9-11)
对此,可参看前面的解读(325-32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