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墨兰顿(或梅兰希顿)
27.我曾与墨兰顿交谈过,也曾与其他人谈论过他。墨兰顿进入灵界后比以前更确认唯信,以至于几乎不愿听到仁爱及其良善;他只能说服那些过着几乎不是基督徒的生活之人,所以就为自己获得一种说服力。这种说服力是这样,一个人的话语流入另一个人的思维,从而束缚它,以至于后者被剥夺思考任何东西的能力,只能思考这个人正在说的话,即使这话是假的。它是一种迷住心智的能力,因此在灵界被禁止,因为它会熄灭理解力的一切光。
此外,他若不能利用推理说服人们,就直视他们的眼睛,将这种说服力注入他们的脑海,使他们无法看到他的虚假或诡辩,从而无法回应;这引起他们对他的抱怨。他也在我身上尝试这样做,但白费力气,毫无效果。
韭葱及其气味,或大蒜,就对应于这种说服力;其辛辣的气味会伤害左眼。我和墨兰顿谈论了这种说服力,以及拥有这种说服力的拿非利人,拿非利人几乎能利用他们的说服力杀死一个人(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557, 567, 580-583, 640, 1673:1-2, 4454, 7686节)。
568.“女儿”表示构成那人意愿的事物,因而表示恶欲。这从前面关于“儿子和女儿”的阐述和说明(创世记5:4;489-491节)清楚可知,即:“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女儿”或良善构成意愿。不过,一个人如何,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就如何,因而他的“儿子和女儿”就如何。目前论述的主题是处于败坏状态的人,他没有意愿,只有取代意愿的恶欲,他以为这恶欲就是意愿,也实际称之为意愿。任何属性都取决于它所属主体的性质,此处女儿所属的人是一个败坏的人,如前所示(560, 562-563, 565节)。
“女儿”之所以表示构成意愿的事物,也就是当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时的恶欲;而“儿子”表示构成理解力的事物,也就是当对真理的理解不复存在时的想象,是因为女性的性情和构成是这样:占主导地位的,是意愿或恶欲,而不是理解力;她们的每根纤维都朝那个方向运转,这是她们的本性。而男性的构成则是这样:占主导地位的是理解力或理性;他们的每根纤维也都那个方向运转,这是他们的本性。因此,两性婚姻就像每个人的意愿与理解力的婚姻。由于如今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只有恶欲,而某种理解力或理性之物尚有存在的可能,所以犹太教会为此制定了许多关于丈夫权利和妻子顺从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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