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29

129.我被带到那些

129.我被带到那些在世上对神一无所知,然而却彼此过着一种道德生活的人那里;据说他们生活在某个岛上。在我看来,他们不像人,而是像类人猿,但仍有一张人脸。他们如此显现,是因为他们对神一无所知,神性在一个人的样式中。主派基督徒中的一个人去管理他们。我与他交谈,他说,他们顺从他,爱他;他们很谦逊,也从事工作;但一开始,他们几乎不明白宗教事物。然而,他说,一段时间后,他们就获准与基督徒更亲密地交流,开始接受某种程度的宗教;他很希望他们能被改造,因为他们过着道德的生活,顺从并且勤劳。

【旁注】

关于别处的类似话题,可参看下文(191节)。

最后的审判 #48

48.在灵界,我所看

48.在灵界,我所看见的对受审判的所有民族和人民的排列如下:聚集在中心的是被称为改革宗的新教徒,他们也照所属国家来划分;德国人朝北;瑞典人朝西;丹麦人在西边;荷兰人朝东南;英国人在中间。新教徒所占据的整个中心区域,其周围聚集的是天主教徒,他们大多在西部,但有些在南部。在他们之外的伊斯兰教徒同样照所属国家来划分,他们出现在西南部。在他们之外聚集着数目庞大的外邦人或异教徒,他们构成外围。在这些人之外可以说是一个海,形成边界。

这些民族之所以按不同方位被如此排列,是因为它们的方位取决于各个民族领受神性真理的共享能力。因此,在灵界,根据各人所住的方位和地方就能认出他;此外,在一个大型社群里面,根据他所居住的位置也能认出他;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8—149节)。当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时,同样的情形也会发生。无论在哪种情况下,他们经过特定地区所取的路线,都取决于由属于他们自己生活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相继状态。下面我们会看到,这就是他们如何被带到自己的地方。简言之,每个人在灵界所走的路都是其心智思维的实际反映。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道路、行走等词在灵义上表示属灵生命的方向和进程。

最后的审判(遗作) #194

194.我被带领经过

194.我被带领经过天堂的社群或居所,并与许多居民交谈。当我来到属天的第三层天堂的居所时,尝试与那里的居民谈论被称为信之知识的知识或概念,这些知识或概念本身就是真理。我惊讶地发现,他们不想对此作出任何回应。他们说,他们从他们所处的爱看到自己里面的一切,这爱是对主之爱和相爱;他们还说,他们的信之真理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上;因此,他们在来自主的真理之光中看到它们,因为良善包含一切真理在里面。此外,他们说,知识或概念若不关注功用,算什么良善呢?功用就是良善,良善属于爱。我被告知,他们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他们在世上将他们所听到的一切真理都应用到了自己的生活中。他们的一切爱和一切信都在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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