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28

128.后来,我被带

[128.]伊斯兰沙漠的北侧也有一个类似的裂缝。他们当中最坏的人就被扔进其中。天主教中许多拜圣徒的画像,根本不思想主的人也是如此。后者从那里的大山之下的北部地区聚集,并与外邦人混在一起,因为他们很相似。

此后,我看见整个北部山谷,一直到那里的大山,甚至到山脚,完全被撕裂了,那里的所有人都分散了;然后,那个地方可以说出现了一团烟雾。

128.后来,我被带到了伊斯兰教徒之外、住在东部地区的一些外邦人那里,并获准与他们交谈。他们说,他们感到悲伤,因为神性没有向他们显现,尽管他们思想并谈论神性;因此,(他们希望)如果有一位神,那么祂会派人来教导他们。但他们说,他们徒劳地等了很久,哀叹神也许抛弃了他们;因此,他们看不到其它结果,只能灭亡。

然而,那时我听见天使从天堂与他们说话,说,神不能向他们显现,因为他们不愿相信神在世上生而为人,或取得一个人性;除非他们相信这一点,否则神不能向他们显现,他们也不可能被教导,因为这是一切启示的首要原则。

外邦人说,他们的确相信神是一个人,但他们不理解祂在世上生而为人。然而,他们得到的答复是,祂不是像其他任何人那样出生为人,因为祂不是从人父生的,而是从耶和华父通过童女而生的;因此,祂和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因为人的灵魂来自人父,是生命的接受者,而主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将生命赋予所有人。他们被告知,这种区别就像人性与神性,有限与无限,或受造者与非受造者之间的区别;由于就其灵魂而言,主就是这样,所以在祂将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身体元素抛弃后,祂的身体必然变得像祂的灵魂。因此,祂也在其整个身体方面复活,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不像其他所有人,他们只在灵方面,从来没有在物质身体方面复活。

这些外邦人进一步被告知,如它本身,也就是无限那样的神性本身,不能不抛弃来自母亲的有限元素,披上来自父亲,因而来自神性的无限元素。

他们说,他们只知道祂就像其他任何人那样从人父出生,还知道祂如此死亡,后来被人们作为神来接受,他们现在知道主不是像其他人那样的一个人。

他们接受这些解释后就分裂了,那些接受信仰的人在信和爱的其它事务上被天使教导。

最后的审判 #1

1.那些不了解圣言灵

一、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

1.那些不了解圣言灵义的人,只以为到最后审判之日,世界上的一切可见之物都要毁灭。因为经上说,那时,天地都要废去,神要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为强化这种信念,他们还指出,因为经上说,那时,所有人都从坟墓中起来,善人与恶人分开,等等。然而,圣言的字义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处于神性秩序的最低层,其中一切细节都包含灵义。因此,人若仅照字义理解圣言,可能会被驱使接受各种观点,如基督教界所发生的情形;这就是为何有这么多的异端邪说,每一种都以圣言为证。

然而,由于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一个灵义,甚至不知道有灵义这回事,所以那些对最后审判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是值得原谅的。但现在他们可以知道,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都不会毁灭,相反,两者都将永存;“新天和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包括天上的和地上的。之所以说天上的一个新教会,是因为天上也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也有圣言、讲道、神性敬拜,和地上一样;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一切都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因为在那里,他们不是在自然界,而是在灵界;因此,那里的所有人都是属灵人,不像在世上那样是属世的。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特别是该书对天堂如何通过圣言与人结合(303—310节),以及天上神性敬拜(221-227节)的描述。


揭秘启示录 #67

67.新天堂和新教会

67.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共识是这样:永恒主,即耶和华来到世间,是为了能征服地狱,荣耀其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会得救。
之所说这是共识,是因为这是信仰的共性,信仰的共性就是那必须在信仰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神在位格和本质上为一,圣三一就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主降世是为了能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将它移除;从而将其征服,使其纳入秩序并服从于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祂降世是要荣耀祂在世间所取的人身,也就是将人身与人身所来自的神性合而为一;祂以这种方式征服地狱后,便将其保持在秩序和对祂的服从中,直到永远。由于这些大工只有经过试探,甚至终级试探才能成就;而终级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所以祂就统统承受。这些就是关于主的信仰共性。
在人这方面,基督教信仰的共性就是信主;因为与主的结合是通过信祂实现的,而救恩又是通过结合实现的。所谓信祂,就是确信祂能拯救,并且由于除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有这样的信心,所以这一点也由信祂来表示。
基督教信仰的这两个共性已有具体的论述;涉及主的第一个共性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有论述;涉及人的第二个共性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与信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有所论述;这二者如今在启示录的解读中都有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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