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25

125.关于教会之外

外邦人

125.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或外邦人和人民,可参看我在《属天的奥秘》(2589–2604节)和《天堂与地狱》(318–328节)所写的内容;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信息,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47–51节)。一个新天堂从基督徒和外邦人当中形成,主的教会也存在于地上的他们当中,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244–246节)。

最后的审判 #47

47.这本薄书无法详

47.这本薄书无法详细描述此次最后的审判是如何发生的,不过《揭秘启示录》一书将予以详述。本次审判的对象不仅包括基督教会的所有人,还包括称为伊斯兰教徒的所有人和全世界所有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审判的顺序如下:首先是天主教徒,然后是伊斯兰教徒,再后是异教徒,最后是新教徒。对天主教徒的审判将在论述被毁的巴比伦那一章予以说明;对新教徒的审判已在论述过去的先前的天那一章说明(65-72节);本章将说一说对伊斯兰教徒和异教徒的审判。

属天的奥秘 #640

640.“歌斐木”表

640.“歌斐木”表示强烈的欲望,“房间”表示这人的两个部分,就是意愿和理解力,这一点至今尚不为人知。谁也不知道这些事物如何具有这些含义,除非他首先得知这个教会是何情形。如前面常说的(32:2, 200, 202, 310, 337, 393, 459, 597节),上古教会出于爱认识凡属信之物;换句话说,出于对良善的意愿拥有对真理的理解。但他们的后代经遗传还获得了一种倾向,即:属于意愿的恶欲在他们里面占了上风。他们将信之教义浸没于这恶欲,从而变成了“拿非利人”。因此,主预见到,人若继续具有这种性质,必永远灭亡,于是就规定:意愿要与理解力分离,人不会像以前那样由对良善的意愿形成,而是要通过对真理的理解而被赋予仁爱,这仁爱看似对良善的意愿。被称为“挪亚”的新教会就具有这种特征,因而具有完全不同于上古教会的性质。除了这个教会外,那时还有其它教会,如被称为“以挪士”的教会(参看创世记4:25-26),以及尚存的没有如此提到或描述的其它教会。此处只描述了“挪亚”这个教会,因为它具有另外并且完全不同于上古教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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