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25

125.关于教会之外

外邦人

125.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或外邦人和人民,可参看我在《属天的奥秘》(2589–2604节)和《天堂与地狱》(318–328节)所写的内容;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信息,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47–51节)。一个新天堂从基督徒和外邦人当中形成,主的教会也存在于地上的他们当中,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244–246节)。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44

244.那些在教会之

244.那些在教会之外,承认一位神,并照自己的宗教信仰活在某种对邻之仁中的人,与属教会的人有某种共同之处;因为凡信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不会受到诅咒。由此明显可知,主的教会无处不在,遍及全世界;尽管它在承认主并有圣言存在的地方取了一种特定形式。

属天的奥秘 #808

808.“祂除灭了所

808.“祂除灭了所有物质”表示属于爱自己的欲望。这从下文清楚可知,那里通过代表描述了它们。“物质”论及意愿的事物,因为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都由意愿产生,也就是从意愿开始存在并持续存在。意愿是人的真物质或存在,就是人自己。大洪水之前的人的欲望是属于爱自己的欲望。实际上,恶欲通常有两种:一种属于对自己的爱,另一种属于对世界的爱。人所渴望的,只是他所爱的;因此,欲望属于爱。对大洪水之前的人来说,掌权的,是对自己的爱,所以欲望属于它。事实上,他们如此爱自己,以至于认为自己是神,不承认任何高于自己的神。他们说服自己相信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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