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25

125.关于教会之外

外邦人

125.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或外邦人和人民,可参看我在《属天的奥秘》(2589–2604节)和《天堂与地狱》(318–328节)所写的内容;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信息,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47–51节)。一个新天堂从基督徒和外邦人当中形成,主的教会也存在于地上的他们当中,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244–246节)。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44

244.那些在教会之

244.那些在教会之外,承认一位神,并照自己的宗教信仰活在某种对邻之仁中的人,与属教会的人有某种共同之处;因为凡信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不会受到诅咒。由此明显可知,主的教会无处不在,遍及全世界;尽管它在承认主并有圣言存在的地方取了一种特定形式。

属天的奥秘 #4075

4075.“但我父亲

4075.“但我父亲的神向来与我同在”表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祂父亲的神”是指祂所拥有的神性;“与我同在”表示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当主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时,祂也就拥有了自己周围灵人与天使的社群;因为一切事照次序实现是祂的旨意。不过,祂为自己选择的是能提供服务的那类社群,并按祂的美意改变他们。然而,祂根本不从它们那里取任何良善或真理,并将其运用于自己身上,只从神性取得。祂还以这种方式将天堂和地狱恢复秩序,并且逐步恢复,直到祂完全荣耀祂自己。灵人和天使的社群能提供服务,然而主并不从他们那里取任何事物,这一点可举例来说明。
诸如以为良善源于他们自己,由此将功德置于善行的那类社群所起的作用是:将主引入关于这类良善的记忆知识,并从这种记忆知识引入关于没有功德、诸如源于神性的那类良善的智慧。这知识和源于它的智慧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只是通过他们获得而已。另举一例:自以为相当有智慧,却又推理良善与真理的真实可靠性的社群,基本上属于那些属灵的社群。他们所起的作用是:将主引入关于这类人的知识,并且相对于其他人,他们住在何等大的阴暗中,若非主怜悯他们,他们必要灭亡。他们还有助于将祂引入来自神性的更多事物,这些事物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而是通过他们获得。
再举一例:有些社群爱神,但却以为他们只有关注无限,并敬拜向他们隐藏起来的那一位神,才能爱祂。而事实上,他们无法如此行,除非他们通过某种概念使那无限变得有限,或在他们自己里面,通过有限的理性概念,将这位隐藏的神形像化,变得可见。否则,这就像是仰望黑暗,用爱拥抱笼罩在那黑暗里的东西,从而引发许多由各人自己的想法所产生的稀奇古怪、一知半解的观念。这类社群也能起到作用,即:将祂引入关于这些人的内层性质的知识和他们爱之性质的知识,以及对他们的怜悯,因为他们也无法得救,除非主人的人身也变成他们所仰望的神性。这种智慧并非出自这些社群,而通过他们出自神性。人所能举的其它例子也是同样的情形。由此可见,“没有任何事物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取得,主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即来自祂自己”这样的说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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